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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車禍最後的處理是怎樣的?

南京“6·30”特大酒後駕車肇事案在南京開庭。新華社記者韓玉清攝

昨天(27日)上午9點半,南京“6·30”特大酒駕事故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認為,肇事司機張明寶因酒駕致五死四傷的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建議法院據此量刑定罪。昨天的庭審持續了約兩個小時,20余名媒體記者、部分受害者親屬和市民代表被允許旁聽。由於案情重大,法院宣布此案將擇日宣判。

今年6月30日晚,從事建築工程承包的張明寶與朋友在南京市江寧區金盛路吃飯喝酒,駕車回家。壹路上,他撞倒了9名路人,並損壞了停在路邊的6輛機動車,造成了5人死亡、4人受傷的嚴重交通事故。事發當晚,張明寶已被警方控制。根據交通警察的說法,張明寶是酒後駕車。事發時血液酒精濃度高達381mg/100ml。南京檢方對此高度重視,提前派員介入案件調查,多次討論案件性質。7月15日,張明寶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昨天,該案在南京中院開庭審理。

酒後駕車造成的災難性悲劇發生後,立即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註,如何對張明寶定罪量刑成為焦點。

據檢方調查,張明寶之前有經常酒後駕車的經歷,他擁有的三輛車自2006年以來有80次違章記錄。據悉,事故發生後,由於張明寶現有財產壹時無法全額支付賠償金,南京市江寧區政府代為支付了300多萬元賠償金。

庭審中,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沒有異議,分歧主要在於犯罪的主觀意誌和犯罪的認定。檢方認為,張明寶明知醉駕違法且會危害公共場所安全,但醉駕,在事故發生後繼續駕駛,致人重大傷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的規定,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場所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明寶的辯護律師辯稱,張明寶沒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且過去有過酒駕經歷,吃飯的地方離家近,道路熟悉,屬於“過於自信的過失犯罪”,應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同時,考慮到張明寶犯罪後認罪態度較好,表現出悔罪態度,積極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賠償,請求法院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昨天,張明寶承認了罪行。庭審結束前,他哭著向被害人家屬道歉。這對不幸遇難的夫婦鄭林和康衛東的父母以及另壹名死者的家人表示,他們永遠不會接受道歉,並要求嚴懲張明寶。

“6·30”慘案發生後不久,南京掀起了打擊酒駕的“禁酒風暴”。與此同時,關於酒後駕車的法律問題也成為壹個熱門話題。人們還關註同桌勸酒司機的酒友的法律責任。昨天上午,張明寶接受了法律、受害者家屬和他自己良心的三重審判。再過幾天,他就會被定罪判刑,得到應有的懲罰。“6·30”慘案發生後,本報曾撰文質疑同桌酒友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受訪的法律界人士認為,與張明寶同桌喝酒的人,如果沒有盡到提醒的義務,應該對悲劇負責。事實上,近5個月過去了,這些人似乎並沒有被調查。

昨天,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提到,案發當晚與張明寶同桌喝酒的有9人。起訴書列出了其中五人的名字,但沒有提到他們的身份。記者多方打聽,試圖聯系他們,未果。後來,在采訪張明寶的妻子時,我得知她認識同桌的壹個酒友,但她從未想過聯系對方,對方也從未聯系過她。畢竟,她認為她的丈夫應對這場災難負責。雖然別人說壹起喝酒的人也有責任,但她不想牽連別人。

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經過持續整治,目前酒駕情況較之前明顯減少。我們都能感受到這種變化,在聚會上遇到朋友同事的司機,壹般都不再勸酒了。在此,我想把張明寶在法庭上的肺腑之言送給每壹位司機:開車不要喝酒,喝酒不要開車。記住,這是壹個醉酒司機的自白。(記者陳陳迪)

張明寶酒駕案件回放。

6月30日晚20時許,張明寶在南京江寧金盛路醉酒駕車,造成5死4傷的慘劇,被警方當場抓獲;

1年7月,張明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京江寧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7月15日,張明寶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南京市江寧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05年9月15日,南京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張明寶案件。張明寶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移送審查起訴。

10 6月16日,因案情重大復雜,審查起訴期限延長半個月;

165438+10月27日,張明寶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張明寶哭著喊“對不起”,受害者家屬痛斥“太晚了”

昨日上午9時30分,造成震驚全國的“6.30”醉駕慘案的張明寶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南京市檢察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張明寶。庭審中,張明寶基本沒有為自己的行為找借口,承認了罪行,只是哭著請求被害人家屬原諒。他的懺悔沒有得到康衛東、鄭林父母等遇難者家屬的原諒,他們在慘案中不幸遇難。控制不住悲憤的受害者家屬在法庭上數次聲討。辯護律師認為,張明寶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該罪最高刑期為7年。張明寶將如何被判刑?公訴人沒有提出具體的量刑意見,只是要求法庭依法量刑。庭審持續了兩個小時,沒有判決就結束了。

雙方家屬都參加了旁聽。

上午9時30分和8時20分開庭。當記者來到南京中院門口時,壹些受害者家屬已經在寒風中等候多時。其中有兩位壹臉愁容的老人,分別是鄭林的父母,57歲的鄭傳潤和55歲的袁振英。鄭林的公婆和康衛東的父母也來了。因為康的母親前幾天不小心摔傷了腿,需要坐輪椅,所以提前從專門通道進了法庭。此案引起了全國數十家媒體的關註。不僅南京幾乎所有的媒體都派了很多記者到現場,還有很多中央和省內外的媒體記者。由於旁聽席座位有限,許多媒體記者未能獲得旁聽席。由於無法進入法庭,他們采訪了受害者家屬和法庭外的其他人。很多市民自發前來。家住港的陳先生告訴記者,他不認識死者,但事情發生在小區附近。他對此事極為關註,對康衛東和鄭林的父母充滿同情:“孩子沒了。兩位老人該怎麽辦?太悲劇了。酒駕真的會死人。”

進入法庭後,記者沒有看到張明寶的家人。開庭前,壹個表情憂郁的女人出現在旁聽席的後面。記者認出她是張明寶的妻子。

上午9點半,審判長沈小北宣布開庭。兩名法警將張明寶帶上法庭,他穿著黃色囚服,戴著手銬。與五個月前相比,張明寶顯得灰白而浮腫,看上去蒼老多了。他輕輕地瞥了壹眼畫廊,然後看向別處,徑直走向碼頭。當張明寶出現在法庭上時,受害者的家人露出了憤怒的表情。

張明寶突然在旁聽席上大喊“對不起”。

庭審持續了兩個多小時,張明寶的情緒基本穩定。從他回答法官、檢察官提問的表現可以看出,他的悔罪態度還是不錯的。此外,在整個庭審過程中,他壹直低著頭,壹臉悲傷,語氣低沈。

在他的最後陳述中,張明寶首先向受害者家屬道歉。“我想對受害者家屬說對不起,我真的完全不是故意的,真的……”說到這裏,張明寶的聲音顫抖而哽咽。在此之前,公訴人和他的辯護律師就“故意還是過失”進行了激烈的辯論,這很可能影響了張明寶使用“不完全故意”這壹表述。

張明寶說,審判前他在看守所裏熬了壹夜,連夜寫了壹篇稿子,想讀壹讀。法官說庭審結束後要把書面材料交給法庭,現在簡單陳述壹下自己的想法就可以了。張明寶停頓了壹下,再次向受害者家屬道歉。“我給受害者家庭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損失,我非常非常內疚。我想提醒所有司機註意我的生意。大家壹定要以我為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張明寶最後的陳述很簡單,只有兩三分鐘左右,壹半是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另壹半是懇求法院從輕判決。張明寶表示,他完全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希望法庭宣讀以下三點,對他從輕處罰。壹是案發以來,其悔罪態度很好,正在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第二,之前壹直表現良好,是壹個合格的公民,沒有危害過國家和社會;第三,他兢兢業業,創造財富,為國家和社會做貢獻。

說這話的時候,他有點“搖搖欲墜”,近乎哀求。最後他說:“希望法官從以上三點對我產生好感,讓我盡快回歸社會,重新創造財富,進壹步補償受害者。”

當被帶出法庭時,張明寶轉向旁聽席,高喊“對不起”,含淚離開。

受害者家屬:他是“劊子手”

旁聽席上除了媒體記者和市民代表,還有很多遇難者家屬。鄭林的父母和康衛東的父母來了,四個老人挨著,坐在旁聽席北側的後排,壹臉愁容。他們旁邊坐著壹個年輕人,王先生,受害者王的兒子。

昨天上午,這些家庭第壹次見到了“殺死”親人的劊子手。他們的悲痛和憤怒可想而知。庭審開始前,記者看到康衛東的母親鄭翠紅坐在旁聽席上默默哭泣。她不忍心,上前安慰她。老人告訴記者,從事業開始,兒子、兒媳、未出生的孫子的身影就壹直在眼前晃蕩,內心的悲痛難以承受,實在受不了。20多天前,她迷迷糊糊摔了壹跤,摔斷了腿。她剛剛在鼓樓醫院動了刀,今天早上坐著輪椅來的。

考慮到被害人家屬身體不好,情緒波動太大,可能會出現意外情況。法院特意安排醫生在庭外值班。開庭前,審判長還過來安慰賈政和康佳的四位老人,提醒他們在庭審過程中控制自己的情緒。鄭翠紅咬著牙說,她要忍住,堅持住,壹定要看著劊子手接受審判。

庭審中,每當提到鄭林和康衛東被撞的那壹刻,記者都忍不住回頭看四位老人,怕他們撐不住。我看到他們低著頭強忍悲痛,肩膀顫抖著。

面對受害者家屬的巨大痛苦,張明寶的眼淚和道歉顯得蒼白無力。庭審結束時,張明寶還在道歉,鄭琳的媽媽袁振英、康衛東的媽媽鄭翠紅終於忍不住吼了出來:“妳對不起太晚了!我的孩子死了這麽多天了,妳現在才說對不起?!"張明寶突然哭了起來。他轉向兩個悲痛的母親,說:“我沒辦法。真的很抱歉。對不起……”

在被帶離法庭後,鄭的母親和康的母親哭喊著慘死的孩子的名字,鄭的父親和康的父親也痛哭流涕,令人心碎。

律師減輕罪行的辯護激怒了受害者的家人

庭審中,張明寶的辯護律師提交了多份證據,證明張明寶具有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所有的辯解,檢察官立即反駁,有的甚至激怒了正在旁聽的受害者家屬,讓他們忍不住大聲責罵。法官不得不多次提醒觀眾控制情緒。

辯護律師出示了受傷的西瓜攤主王、李與達成的諒解協議,表示希望對從輕或減輕處罰。還有張明寶鄰居的證言,證明張明寶平時真誠熱情,工作努力,關心社區工作和家庭,是壹個沒有劣跡的好公民。然而,檢察官反駁說,這些材料根本不能為張明寶開脫。事實上,許多受害者,如康衛東和鄭林的父母,要求嚴懲提交材料,許多公民甚至想把張明寶處死。因此,判決不應受此影響。

辯護律師指出,張明寶造成事故的道路缺乏相關安全設施,道路本身存在安全隱患。檢察官認為這個理由很荒謬,沒有陌生的床他睡不著。貪汙犯可以指責制度的缺陷嗎,強奸犯可以以受害者的衣服暴露作為減輕自己責任的理由嗎?

辯護律師忠實地進行辯護。張明寶是壹名酒精性肝炎患者,他在喝醉後的控制力比健康人弱。不過,檢察官立即指出,張明寶患有酒精性肝炎的疾病,所以我們應該更加註意不要酒後駕車。律師還說張明寶有勇敢的行為。聽到“見義勇為”兩個字,鄭琳媽媽忍不住直斥“扯淡”。法官還打斷了律師,說張明寶是否勇敢與本案無關。

隨後,公訴人也明確表示,所謂的證據不能證明此案,也不能證明張明寶有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因為張明寶是壹個好居民和好父親,這與他的罪行和量刑無關。

法院就“故意”還是“疏忽”進行了辯論

公訴人認為,張明寶明知酒駕違法且會危及公眾安全,但酒後駕車,在事故發生後繼續駕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15條第壹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本罪的刑罰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庭審中,張明寶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低著頭,對公訴人的指控基本沒有異議。他的辯護律師也認可了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但辯護律師認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應當以刑法第115條第二款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張明寶的刑事責任。此罪可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換句話說,如果以這種方式定罪,張明寶將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他認為張明寶不是想撞人,而是認為經常酒後駕車沒事,這次也沒事,所以是“過於自信”的錯誤。此外,張明寶無意仇恨社會和公眾。

對此,公訴人很快予以反駁,指出如果張明寶醉酒並希望打人,就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故意殺人罪。盡管張明寶不是有意撞人,他知道酒後駕車是違法和危險的,但他仍然酒後駕車。實際上是他放任了這種行為的發生,所以屬於故意犯罪中的間接故意。而且從來沒有法律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須以仇恨社會為基礎。

檢察官提醒辯護律師,間接故意和過於自信的過失有明顯區別。過於自信的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到後果,但輕信可以避免這種後果;但在這種情況下,張明寶第壹次撞到人,第二次撞到西瓜攤時是有意識的。此時,危害結果已經發生,過分自信過失的基礎已經喪失。顯然,張明寶沒有適用“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此時他並沒有停止,而是繼續前行,對危害結果放任不管,這顯然屬於間接故意犯罪。

如何“酌情”量刑,不得而知。

檢察官為他們的觀點提供了法律支持。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醉酒駕車犯罪適用法律問題的新聞公報》。發布指出,行為人明知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和醉酒駕駛會危害公眾安全,卻無視法律和醉酒駕駛,特別是事故發生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放任自流,危害公眾安全。如果這種酒駕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是符合刑法的。

文中特別提到“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有所減弱,需要在量刑時酌情考慮”,“行為人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不影響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行為人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因此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在壹定程度上減輕了犯罪行為造成的危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壹位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張明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似乎問題不大,但如何“酌情認定”還是未知數。

“我不敢面對他們,我不知道該怎麽對付他們。”

昨天上午9點,南京江寧區金盛路醉酒駕駛私家車的主角張明寶第壹次受審。在被拘留了近5個月後,間接受害者、43歲的妻子劉在丈夫受審的前壹天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講述了事故發生以來丈夫痛苦的心路歷程。她流著淚,壹再懇求記者轉達她的請求,希望社會能給張明寶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應該向他們道歉。"

“我老公進去後我就沒見過他,也不知道他在裏面過得怎麽樣?”劉說,有時候想起來就恨自己的老公,毀了別人的幸福家庭,也毀了自己的幸福家庭。深夜,有時候甚至想死。

“我壹直對被我老公傷害的人感到愧疚,也多次委托街道和社區的領導表達歉意。”關於她從未向受害者家屬道歉的指責,劉說她很害怕,不知道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她更擔心面對受害者家屬時,怕他們控制不住情緒,無法面對。"

打電話道歉。沒人回答。

當張明寶的妻子進入法庭時,沒有記者發現。庭審結束走出法院大門時,她立即接受了各路記者的采訪。在家人的陪同下,張明寶的妻子準備打車離開現場,所有的媒體記者緊隨其後。整個廣州路立即被封鎖,法院法警不得不攔住記者,並幫助張明寶的妻子打車離開現場。上車前,張明寶的妻子告訴許多記者,她後來多次打電話到鄭林家,但沒有人接聽。她希望受害者的家人能原諒她,她希望無論做什麽都能彌補,但是他們沒有原諒她。說完這話,張明寶的妻子上了出租車離開了現場,而她的親人還沒來得及上車,壹路追著喊“她沒錢了!”

“在這五個月裏,我的眼淚已經幹了。”

在親戚家,劉告訴記者,“這幾天眼淚都幹了,生活太艱難了。”劉說,為了支付因丈夫鬧事的賠償金,她四處奔走,四處籌錢。

劉告訴記者,的父母都是孤兒,都在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在張明寶有兩個姐姐,但是姐姐幾年前去世了。二姐夫事發前幾天剛檢查出胃癌,做了手術。“那段時間,我快要崩潰了。我每天都去醫院掛水。前忙後忙,半個月瘦了20多斤。”劉流著淚說,那時候幫助她的人很少,所有的事情都是她自己處理。即使是現在,每天晚上,她都睡不著,整夜都睡不著。“我想太多了,但我還是忍不住去想。如果我這樣想,我會難過,會失眠。”劉對說:

對於當地政府支付的300多萬元賠償金,劉說,她壹直在想辦法找機會償還。“三套房子兩輛車都交給政府了,政府會處理的。”在昨天的法庭上,劉第壹次聽說三套房產賣了165438+萬。劉說,原來那輛別克車還停在交警大隊的停車場裏。“如果可能的話,我們也應該把這輛事故車賣掉,而且還多壹點。”

“老公進去了,欠錢難。”

劉向記者證實,壹家壹直與合作的公司至今還欠他們家500多萬元。但自從被拘留後,當劉找到這家公司,希望支付相關款項時,卻被對方以債務需要審計為由拖延,壹分錢未能拿到。

“我老公以前在外面打理,現在在裏面了。輪到我到處找別人要錢了。本來算了賬,說要查賬。我壹個子兒也沒有。”劉說已經和對方合作了六年多。為了要錢,她拿著算好的賬單向對方要錢,結果被推翻。劉向記者回憶說,以前在工作過壹段時間,基本上要到年底。結算時計算工程量,以監理簽字為準,扣除極小部分,然後通過內部協商拿到幾百萬的工程款。但現在當她要求支付工程款時,對方說需要審計,並告訴她,初步審計後,張明寶可能還欠公司200萬至300萬元。

“實在不行,只能通過起訴解決,欠政府的錢還不上。”劉說,沒想到我出去辦事這麽難,欠的錢也沒要回來。張明寶以前在外面欠了錢的債主也來找妳,幸好不多。但無論如何,欠的錢都要還。劉說,她欠政府錢,政府有關人士也了解她家的情況。確實有壹些外債沒有還上,但是還有償還能力,現在需要等待。

“希望社會給他壹個機會。”

劉壹直在關註媒體對其丈夫的相關報道。她告訴記者,律師已經多次傳達丈夫的意思:“賣掉家裏值錢的東西,盡力賠償受害者,償還政府支付的費用。”

劉說,她的丈夫犯了壹個錯誤,傷害了這麽多人,社會影響很壞。這些是無法抹去的事實。“我理解所有受害者和家屬的心情,我丈夫也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但同時我也希望社會能給她丈夫壹個機會,給他壹個積極悔過的機會。”劉壹邊說壹邊流下了眼淚。本報記者梅建明

父親在法庭外拿著女兒和女婿的結婚照

“為什麽他們的家人不能來門口給孩子的遺像鞠躬?”

昨天上午,在“6·30”慘案中失去孩子的康衛東和鄭林父母早早來到南京中院參加旁聽。盡管案件中的壹些受害者與張明寶達成了諒解協議,但康衛東和鄭琳的父母堅決表示不可原諒,並要求法院判處張明寶死刑。

用妳兒子和女兒的照片蓋住妳的胸部。

上午8點20分左右,“6·30車禍”遇難者康衛東、鄭林的父母全部來到法庭。因為康衛東的母親腿部受傷,康衛東的同事建議老人不要去法院,但老人堅持要來,說反正要看看“兇手”是怎麽審判的!當老人坐著輪椅出現在公眾面前時,事發前采訪過老人的記者明顯感覺到眼前的兩位老人又憔悴了。康衛東的媽媽難過得壹整天都精神恍惚。20多天前她摔斷了腿。幸運的是,她兒子的同事帶她去南京治療。昨天,她坐著輪椅來了。她哭著說,最近幾個月的每壹天都像過了壹年壹樣的感覺,沒有人能體會。人家生病了,兒女都來床邊看望父母,她沒有,只好把兒子兒媳的照片貼在胸前...7月份從南京回到鹽城老家後,她花了壹個多月的時間買了壹套房子,裝修得和兒子的壹模壹樣,還把兒子和兒媳的結婚照掛在裏面紀念。康衛東的父親說他們永遠不會原諒張明寶。

進入法庭前,面對記者的鏡頭,鄭林的母親和父親無言以對。鄭琳的母親壹邊哭壹邊告訴記者,女兒忘不了,女兒肚子裏的孩子也忘不了。鄭林的父親鄭傳潤說,事發後,雖然全家人都無比悲痛,但心裏壹直有壹個小小的期待,希望張明寶的家人能上門,向孩子的遺像鞠躬,獻上鮮花。不幸的是,張明寶的家人沒有出現。

高舉女兒和女婿的畫像

165438+淩晨零時30分,庭審結束後,剛剛走出法庭的鄭琳母親再次被記者團團圍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她再次淚流滿面。“我壹直在想我的孩子,我們必須和張明寶壹起為此付出代價。”她堅定地說。鄭林的父親再次在法院門口展示了女兒女婿的大幅結婚照。上面那對恩愛夫妻現在不在,但面對幾十家媒體記者的詢問,鄭的父親壹手高舉這張照片,堅定地回答:“讓張明波為車禍中所有死者買單,是最好的結果。”

康衛東的父親帶著坐著輪椅的妻子走出法庭。面對電視鏡頭,康衛東的父親舉起手臂說,張明寶必須被判死刑!因為沒有當庭宣判,老人們說,他們已經上書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判處肇事者張明寶死刑。雖然那天沒有結果,但他們期待著宣判的那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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