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效力確定如下:
1.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主體資格。房屋買賣雙方應當有資格根據自己的行為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1)壹般科目要求。《民法通則》規定,房屋買賣雙方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房屋買賣行為復雜,涉及大量標的物。法律壹般禁止限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或事後經法定代表人追認。
(2)專題要求。為了維護房屋交易秩序,現行法律政策對房屋交易當事人設置了壹定的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的要求。
目前商品房銷售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房屋銷售者,必須具備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用地批準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商品房預售,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預售人還應當持有預售許可證,並確定建設進度和交付日期。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達真實意思。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為應當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結果。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房屋買賣應當符合房地產政策,遵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違背社會公共道德。
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主要依據我國立法機關頒布的《民法通則》。
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民事買賣合同的範疇,性質上屬於民事法律行為。確定效力的目的是解決它們是否受法律保護的問題,其社會效益是維護交易的安全和可信。房屋買賣合同即房屋買賣協議的形式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而且必須是書面形式。
購房辦理轉移登記時,“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買賣合同、契證”。很明顯,房屋買賣協議是建立在書面合同基礎上的。
書面形式要求的關鍵是要認識到房屋買賣合同是壹種允諾合同,而不是壹種實踐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成立的實體法律依據,即壹個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民事法律行為成立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
如何確定私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
1.簽訂合同的行為人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義就是真理;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由此,特定的房屋買賣合同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特定當事人之間就會產生不可撤銷的特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任何壹方不得隨意反悔,不履行將產生法律後果或按違約或繼續強制履行處理。
2.如果根據合同簽字的是委托人,而不是產權人,委托人沒有授權委托書,則沒有法律效力。
擴展數據:
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
1.房屋買賣合同需要采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要以書面形式約定房屋的位置、面積、價格。
2.城鎮房屋買賣所有權必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後,方可轉移。如果沒有登記,即使交付了,權利的轉移也不會發生。
3.出售* * *所有的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 * *所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4.雙方應當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壹方不得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對方。為體現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本合同生效後,未經修改的印刷文本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的內容。
5.本合同文本是買賣雙方自行交易時采用的示範文本。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擔保機構以“專用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現房過戶登記涉及的主要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契稅、印花稅、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房)、綜合地價(經濟適用房)、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
7.雙方選擇申請仲裁解決爭議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者其他全稱的仲裁委員會申請。
8.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的正本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仔細核對,確保每份合同內容壹致。
參考資料:
房屋買賣合同-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