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提醒壹下,2021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的申報,從2022年3月1開始,到2022年6月30日結束。超過規定期限申報的,需要補稅的,依法征收滯納金。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自然人合夥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2022年6月1日開始申報,2022年3月31日止。
2.依法申報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是每個納稅人的法定義務,除非符合免稅申報條件。如年綜合所得在654.38+0.2萬元以下,已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或需通過匯算清繳的稅款在400元以下。其他情況,需要依法辦理納稅申報,需要補稅的,必須依法補稅。
3.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的,稅務機關將予以提醒,並責令其限期改正。如果納稅人拒不改正,稅務機關將根據情況采取相應措施。情節嚴重的,將移交稽查,依法處理。同時會記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如果以後有退稅或者其他情況,會限制辦理,也會影響個人以後的納稅信用記錄。
4.個人所得稅年度綜合所得最終申報需要補稅的納稅人,綜合所得基本都在654.38+0.2萬元以上,應該說是比較高的。他們要帶頭依法履行公民納稅義務,不要因為沒有依法申報納稅而留下不良納稅信用記錄,最終可能得不償失,後悔莫及。
不申報個人所得稅會有什麽後果?根據《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試行)》的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有納稅義務,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納稅申報。那麽,不申報個人所得稅會有什麽後果呢?請看下文。
不申報個人所得稅會有什麽後果?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試行)》。年收入達到654.38+0.2萬元以上的個人,無論是否已足額納稅,都應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1.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的公民,如果不依法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辦法》的規定,個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所得超過654.38+0.2萬元的,無論其平時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也無論其是否自行向稅務機關進行了納稅申報,年度終了後都應當按照《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的個人,無論其收入是否足額繳納,都有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稅重點納稅人。如果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或者未足額扣繳稅款,個人沒有申報義務,將難以確定納稅人欠繳稅款的法律責任,從而影響稅法的實施和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因此,在我國個人所得稅采用分類所得稅制的現狀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個稅法,賦予了高收入者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
二、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的個人,如果未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要承擔兩種不同程度的法律責任。
首先是沒有造成稅收流失的法律責任。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即納稅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是稅收流失的法律責任。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納稅人未辦理納稅申報,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這種處罰屬於行政處罰,違反程度達不到犯罪的,不需要稅務行政機關移送司法機關處罰。
此外,應該指出的是:
依照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按照《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試行)》進行納稅申報:
(壹)年收入654.38+20萬元;
(二)在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三)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
(四)無扣繳義務人取得應稅所得;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試行)》中所說的年所得為654.38+20萬元以上,是指納稅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下列所得總額達到654.38+20萬元: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意外收入;
(十壹)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收入。
看來妳想當然的認為問題是綜合所得,不通俗,難懂。我來簡單總結壹下這個問題的答案。
1.個人所得稅是分類計算的,需要合並申報的有兩類,分別是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
2.題主說截至3月31日申報,業務收入以個體戶和個人獨資為主。如果需要申報審核收款方式,最終結算申報必須在3月31完成。不按時申報,除補繳稅款外,還可能面臨稅務局限期改正、罰款等行政措施。
3.綜合收益。綜合所得與每壹個有收入的個人息息相關,但他的申報期截至6月30日。納稅額在400元以下,或者年收入低於654.38+0.2萬的,可以免報。至於是否符合免申報條件,建議您通過稅務app查看計算操作。
概括起來不是很準確。只有納稅金額較大時(400元以上)才需要申報。但是,為了安全起見,有必要檢查稅務申請。
純手寫回復,希望大家關註支持留言討論,我會盡力回復大家的相關問題[呲牙]。
我國目前沒有法律或政策明確規定居民必須按年結算。至於是否申報個稅,大家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年度匯算清繳後是否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如果每個人都符合納稅條件,卻沒有如實申報,就可能面臨壹些不良後果。
我們先來看看誰需要申報個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進行納稅申報:
(壹)取得綜合收益需要結算的;(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三)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
(四)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民而取消中國戶口;
(六)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兩個以上地方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符合上述壹個或多個條件,就要自覺申報個稅。
當然,如果大家的收入都比較少,比如平均月收入不到5000元,根本達不到個人納稅的標準,那麽不申報綜合匯算清繳也不會有什麽影響。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第94號)的有關規定,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並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1,年結需納稅,但全年綜合收益不超過1.2萬元;
2、年納稅額不超過400元;
3.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或未辦理退稅。
如果滿足以上三個條件中的壹個或多個,就不需要申報個稅。
簡單來說,大家平時都交過稅,或者沒交過稅,但是計算出年度綜合所得後,實際上就不需要交稅了,可以不申報。
但如果大家平時都交過稅,符合退稅標準,妳不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稅務部門是不會主動為妳申請退稅的。
舉個例子,壹個人平時每個月扣個稅,公司壹年繳納的稅達到654.38+0萬元。但是按照他的實際收入,在進行年度綜合匯算清繳時,他實際應該繳納的稅款只有5000元,也就是說他有5000元的稅款可以退還。
如果這個人沒有選擇報稅,稅務部門也不會主動退回這5000元。
另外,還有壹種情況。如果需要繳納個稅,但是沒有及時申報,會面臨很多不利影響。
如果大家平時收入都比較高,但是單位申報的稅比較少,這個時候可能就要交個稅了;還有壹種情況是大家都有壹些版權或者版權收入,但是對方沒有申報個稅。這時候可能就要交個稅了。
至於是否應該繳納個稅,大家在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時會明確列出。
如果需要繳納個稅,但不主動申報,超過年度綜合納稅申報期限仍不申報,這就是個稅滯納金。
延遲繳納個稅會產生兩種不利影響。
第壹,面臨罰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納稅人未進行個人納稅申報,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追繳不繳或者少繳稅款及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二是影響個人征信。
在最新版本的征信報告中,個人個稅逾期將同時上報個人征信報告。如果每個人都有偷稅漏稅等行為,稅務部門會把這些不良信息上報給個人征信系統,然後每個人的信用都會留下不良信息。
總之,繳納個稅是公民的義務,每個人都應該如實繳納個稅。同時,在進行年度綜合匯算清繳時,如果大家的收入都比較高,可能會出現欠稅的情況,所以要及時申報個稅。
2022年納稅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妳最好在這個日期之前完成所有的申報,不要有欠稅,否則會有壹些不利影響。
當然,如果大家平時收入比較低,比如年收入不到1.2萬,完全不需要繳納個稅,那麽大家可以選擇申報或者不申報,但是如果符合退稅條件,就不能申報,這個損失就要自己負責。
去年我壹個同事發現不能退稅卻要補兩千多塊錢就放棄申報了。同年7月,單位財務通知他繳稅。
對於可能要交的錢,我覺得題主應該有點“心疼”,但對於年收入6萬到1.2萬的普通工薪階層來說,只要妳填寫專項附加扣除,包括住房租賃、住房貸款、大病醫療、繼續教育、子女教育,大部分都是可以退的。如果收入超過6萬,填寫專項扣除,可以獲得幾百到幾千不等的退稅。
所以建議題主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計算年度綜合所得,會有壹點驚喜。
而且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可以查到自己當年的收入和繳納的稅款,非常好用。
最後,我們國家很慷慨,以下兩種情況不用交稅:
65,438+0.綜合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無論繳納多少稅,都不需要辦理;
2、年納稅額不超過400元的,不論綜合收入高低,壹律不準辦理;
我必須申報稅嗎?不申報有什麽影響?
對於普通員工來說,報稅只對自己有好處,沒有壞處。因為,在申報的過程中,大部分人得到的是退稅,而不是增稅。因為按照政策,扣除後很多人都可以獲得退稅的機會,所以要主動申報,避免退稅難拿。
不願意申報的,當然是有工資外收入的,或者工資收入較高的。如果如實申報,大部分都要交稅。退稅在微笑,繳稅會很慢。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出現偷稅漏稅的現象。在過去的兩年裏,名人,網絡名人等。查處了鄭爽、維婭等壹批數額巨大的逃稅者。近日,鄧倫因偷稅漏稅被查處。
所以面對納稅申報政策,還是主動申報比較好,不要因為錯過了申報而錯過了退稅機會。當然也有補稅的機會。對於公民來說,依法納稅是他們的義務。只有人人遵守,才能人人守法。
主體可能會將個稅的申報與個稅的結算混淆。每年3月1到6月30日妳需要做的就是把上壹年的個人所得稅結清。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省略此操作。納稅申報壹定要做,否則必然構成偷稅漏稅。
社會上大部分人都有收入,不管是工資薪金還是臨時工作的收入,都叫綜合收入。
所有收入都要申報,是否達到個稅起征點另當別論。
對於有固定工作的,公司財務會在發工資前代為申報。妳可以在妳的個人所得稅app裏看看相關的收入申報記錄。
沒有固定工作的人有兩種情況。第壹,給妳送錢的單位已經代他們申報了,不用重復申報。第二,沒有代妳申報。發給妳的錢是稅前收入,妳得自己申報。可以在稅務局申報收入,也可以在app上申報。申報收入壹般發生在壹年中的每個月。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在去年已申報收入的情況下,對全年應繳納多少稅款進行匯算清繳。
在我國,個稅是預繳的,如果預繳的稅款多於應納稅款,可以在匯算清繳時獲得退稅;相反,妳可能需要交稅。
題主想知道的應該是有沒有可能不進行稅務結算。其實有三種情況是可以避免的。
(1)年綜合收入不足6萬元。
我國個稅起征點是5000元,壹年就是6萬元。如果年收入不足6萬元,就意味著連個稅起征點都沒達到,不需要繳納個稅,自然也就不需要進行最後的匯算清繳。
(2)不需要交稅。
稅款結清後,無非會有三種情況,壹是退稅,二是不退稅,三是繳稅。
如果是前兩種情況,不需要進行匯算清繳,但是大部分人自己是不會算個稅的,所以這種情況即使是排隊,也沒有太大意義,因為不算完妳也不會知道自己是不是排隊。
(3)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
最終結清後發現要補稅。但如果補稅的金額沒有超過400元,可以選擇作廢之前的記錄,即不需要進行最後的匯算清繳和補稅。
當然,如果妳想補稅,這是個人的選擇,所以妳應該為國家多做貢獻。
今年3.1之前,個稅還在試運行,相關環節還沒能玩起來。今天開始細分個人綜合所得的維度,自動勾選轉讓等所得是否超過5萬元並繳納相關稅款。如果沒有,我們會根據稅種通知扣除,是紅利稅還是個稅。所以,過去通過借款直接降低紅利稅和個稅是不可行的。所以個稅的問題和其他增值稅壹樣,都是嚴格執行的。
個稅必須根據結果在6月底前申報處理。如有逾期未還,必須在此期限內,否則會影響個人征信。現在正在建設全國征信系統,這與未來的生活質量有很大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絕繳納稅款的,屬於抗稅行為,稅務機關除追繳其拒絕繳納的稅款和滯納金外,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拒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或者應納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的,稅務機關除采取強制措施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並處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不交個人所得稅會有什麽後果?年度匯算清繳後是否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如果不按時辦理補稅,會有罰款和滯納金,最重要的是影響個人納稅信用。
所以我們必須彌補我們應該做的。哦,我們逃不掉了。
為什麽我需要交稅?補稅是因為妳的代扣所得稅少,結算後妳認為妳交的不夠。比如妳有工資以外的收入,比如稿費、勞務報酬、版稅等。,但您以前沒有申報和扣繳過稅,或者您的雇主沒有為您扣除過稅或扣除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