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信息。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申請。
需要註意的是,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其實和單位申請的流程是不壹樣的。雖然申請的時候是有時間限制的,也需要相應的材料,但是我們的法律在這些方面做出的規定還是有壹些差異的。
三。1.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組成部分,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執行,是國家對職工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職工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工傷保險的實施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標誌和成就。
2.工傷保險的實施,保障了工傷職工的醫療及其基本生活、傷殘撫恤金和遺屬撫恤金,在壹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及其家屬的後顧之憂。工傷賠償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勞動者的尊重,有利於提高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
3.建立工傷保險有利於促進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工傷保險與生產單位的勞動條件改善、疾病預防和傷害預防、安全教育、醫療康復和社會服務密切相關。對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水平,預防或減少工傷和職業病,保護從業人員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4.工傷保險保護了受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延伸信息保險待遇: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者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工傷醫療費用:治療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目錄或標準的工傷和職業病所發生的壹切費用。
2、輔助設備配置費。
3.壹次性傷殘津貼。4.傷殘津貼。
5.傷殘評定後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不能自理三種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30%。
6.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7.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本人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去世職工生前無勞動能力並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8.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復治療費用。
10.職工因工傷住院治療的夥食補助費,以及醫療機構出具並報經辦機構批準的證明,工傷職工在統籌地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11,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工傷保險基金按解除勞動關系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12,勞動能力鑒定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壹條用人單位分立、合並或者轉讓的,由承繼單位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繼任單位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在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和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賠償措施。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期間,應當優先支付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