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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存在問題的原因

公安機關存在問題的原因是什麽?基層公安機關隊伍存在問題的原因及對策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治安形勢越來越復雜,公安工作的任務越來越艱巨。公安隊伍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考驗。應該說,近年來,基層公安機關民警在維護社會治安、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為此付出了巨大代價。警察經常放棄休息時間,加班加點。他們有的積勞成疾,有的因公負傷,有的甚至付出了年輕的生命。因此,基層公安機關的警察是壹支有戰鬥力、有凝聚力的好隊伍,絕大多數是素質好、合格的人民警察。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各種不良思想的沖擊下,在超負荷的壓力下,在艱苦的工作環境下,我們的隊伍也暴露出不少問題,有的還很嚴重。這些問題如果不及時糾正,後果不堪設想。

第壹,存在的問題

我向壹些民警初步了解了基層公安機關隊伍存在的問題。警方的回應比較集中,歸納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目前很大壹部分警察迷茫進取,消極思想在警察隊伍中滋長,整個隊伍的思想素質在壹定程度上出現滑坡。主要表現為:消極思想在滋長,警察平時說話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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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壹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做壹天和尚撞壹天鐘;攀比思想嚴,釣魚重。在工作中,我只看到自認為比自己差的警察,只看到比自己強的警察。畏難情緒嚴重。遇到困難,他們會抱怨很多,會說很多,不是努力克服困難,而是逃避。壹些警察沒有在思想上與遭受損失的黨委保持高度壹致。他們對黨委的決策和局下達的任務持觀望態度,持中立觀點,不反對,但不積極落實,或討價還價,對黨委下達的任務妥協。導致黨委做出的壹些重大決策不能得到及時、忠實的執行。

第二,警察對自己的工作不負責任。主要表現為:未及時接警,導致破案失誤,有時出現多個單位互相推諉的現象;如果妳拖延,妳可以壹天壹天地拖延;缺乏對工作的整體安排,零碎、危險的工作,效率低下;對工作不真正負責,不處理意見,不問質量,只求工作,工作中失誤多,有的甚至有後果;有的警察讓警員代為履行軌道職責;上班時間辦私事,專註於自己的私事,從事第二熱門職業的警察比較多。

第三,缺乏吃苦耐勞的精神,尤其是年輕警察。主要表現:政府警察平時有空就躲在辦公室玩電腦遊戲;派出所有些民警平時很少下鄉,基本不下鄉。有時候去鄉政府,或者坐在鄉幹部的辦公室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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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李並沒有真的去村裏、到戶,轄區有人設了壹年沒見負責片的民警;警察工作質量提高緩慢,尤其是壹些年輕警察,缺乏壹種平時學習公安工作的精神。遇到案子,他們不主動要求參與,但可以躲起來馴服,可以推。工作三五年,公安業務基本沒有起色,有的甚至壹個人都做不到?處理刑事案件,不懂壹些基本的辦案常識;有的民警平時坐在辦公室,不願意下去和群眾打交道,群眾工作經驗不足,在群體性事件中畏首畏尾,不敢上前做群眾工作;公安內部部門之間都在嚴重的互相吃請,各部門隊伍的支出都很奢侈。

第四,警察的宗旨觀念不夠強,服務意識不強,對待群眾還是冷冰冰的。這幾年縣局或者縣裏對我們公安機關的投訴很多,都是警察的態度造成的。主要表現為:在接報和接待群眾過程中說話不註意,口氣很寬,態度不夠謙和;在群眾辦證過程中,也存在群眾跑兩趟、三趟的情況;為群眾辦事不夠及時。比如,在民間糾紛調解過程中,有的民警仍然接受當事人的邀請;少數警察還存在特權思想,有的還在作弄他們。

第五,團隊活力不夠,缺乏創新合作精神。主要表現為:警察的創新意識不強,工作還是千篇壹律,沒有結合我們的實際,針對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有意義地去創造和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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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能力不足,有的單位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沒有及時歸納、總結和推廣,工作未能創出特色,總是跟著別人學;壹些單位警燈之間缺乏團結協作精神,各自為政,未能充分發揮整體效能。中層領導都在爭高低,分工分分合合,彼此之間分的很清楚。他們結成幫派,在單位內部搞小團體,導致警力內耗,耽誤工作。壹些實戰單位缺乏大局意識和協作精神。為了自己的利益,互相屏蔽案件線索信息,不配合辦理雙胞胎案件,導致壹些本該合並的案件。甚至在壹些犯罪嫌疑人被這個抓了之後,另壹個派遣因為不知道,還在四處追捕瓊,造成了警力的嚴重浪費。

第六,組織紀律性不強。公安局作為準軍事單位,對組織紀律的要求與普通單位不同。應該是壹支隨時可以抽到、贏到的隊伍,但實際情況有些堪憂。應該說,目前我們的壹些警察是相當粗心的,他們通常是隨意和拖延的。主要表現在:上班隨便,董人經常遲到早退,或者上班時間出去辦私事;對局裏的規章制度置若罔聞,比如公車私用;保密意識淡薄,隨便向外人透露公安局的活動,有的甚至給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

第七,中層骨幹在團隊管理中沒有真正負起責任,存在臨時想法和好人思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有的科研所隊長把隊伍管理當成政治幹部的職責,認為道德已經為自己的單位配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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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幹部,團隊管理與自己無關,很少過問團隊管理,沒有真正履行職責;有的中層幹部存在重業務輕隊伍的思想,用警多,教育管理少;壹些中層有“做老好人”的思想,對警察的壹些陋習不給予嚴格教育。對於壹些違法亂紀的苗頭,不打不鬧,反而麻木不仁,做老好人,甚至警察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也不舉報。冰凍三尺非壹日之寒,我們荃灣的警察違法亂紀也不是壹時興起。這方面的苗頭和失誤,在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之前就應該有,而我們的中層幹部沒有及時發現他,糾正他,卻視而不見,放任不管,導致了嚴重的後果。所以分公司的隊長也不是沒有任何責任。壹些中層管理者對自己的工作表現出壹種臨時的看法。工作安排缺乏統籌性和系統性,對這個單壹的咽喉點的發展沒有長遠的規劃。中層領導調整培訓後,很多工作是脫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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