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怎麽處罰?
社會保險是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老、失業、疾病、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保障,強制大多數社會成員參加的非營利性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保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必須繳納。即使通過協議免除繳納社保,也不能免除單位的責任,這樣的協議無效。社保可以中斷,只要累計繳費足夠。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需要購買社會保險。如果公司沒有及時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員工就享受不到壹些權益,尤其是工傷保險待遇。
實踐中,企業未繳納社保的,必須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企業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金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而且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後,妳發現對方不會給妳買社保,那麽妳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壹般需要采取以下步驟:
1首先妳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勞動爭議起訴狀壹式三份;
(2)去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收費60元;
(3)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4)復印證據材料壹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作證、打卡記錄、同事證人證言等。
2.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壹般向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
最後,壹般來說,如果公司不想承擔員工的社保,就會要求妳簽字,不交社保保證書。如果因為這個沒有繳納社保,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問題。當然,如果社保權益受到侵害的人很多,建議是可以委托壹兩個專業律師參與仲裁,也可以委托到最後參與訴訟。
還需要註意的是,很多員工在公司拒絕購買社保時並不反對,因為擔心買了社保會少拿工資。其實這是不對的。社保對任何壹個員工來說都很重要,所以如果因為這個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涉及到很多利益,建議可以找擅長解決勞動爭議的律師介入。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依法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並處5000元以上65438元以下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