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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應該在公司有職位嗎?

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企業,經國家授權的審批機關或者審批登記主管部門核準登記,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通過任命、委派、選舉、招聘等法定方式產生。非法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企業章程設立的廠長、經理、總經理和管理委員會主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董事長。

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全面負責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接受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法定代表人在企業法人權利能力範圍內的行為後果,由法人直接承擔。企業法人發生違法行為時,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除追究法人責任外,可對法定代表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名應當向登記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企業法人公章的文件均為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件。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壹般不得兼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需要,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投資關系的企業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機關嚴格審查。

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企業所在地有正式或臨時的賬戶;

(三)具有企業管理能力和相關專業知識;

(四)從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5)生成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壹)因非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其原法定代表人自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因經營不善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破產,自核準註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三)刑滿釋放、假釋或者緩刑、解除勞動教養的人員,自刑滿釋放、緩刑或者解除勞動教養之日起未滿3年的;

(四)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結案的;

(五)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在職幹部和軍隊現役軍人;

(六)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的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或經理,也可以是董事長或總幹事,看法律或公司章程如何規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根據法人的意誌行使法人的權利。法定代表人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國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壹切民事活動。

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如果代表人的行為超出了法人賦予的權利範圍,法人可能要對此承擔責任。

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理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壹些訴訟當事人經常混淆其含義。兩者是有區別的。

壹、兩者的概念不同:法定代表人壹般是指根據法人內部章程擔任壹定職務或受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壹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壹個明確的法律概念,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沒有專職的,由分管工作的副職擔任法定代表人,有董事會的法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由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擔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兩者產生方式不同:法定代表人根據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不能產生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是由上級依法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按法定程序選舉產生的。

第三,構成兩者的人數不同:法人作為民事權利的主體,可以有壹個以上的法定代表人,而法人只有壹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獨立行使職權。

第四,兩者的權限不同:法定代表人對外行使權力受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範圍內代表法人進行對外活動,其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為,而是對法人產生直接的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代表法人直接行使職權。

五、兩者變更的法定程序不同:法定代表人變更沒有壹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記;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當登記的事項之壹,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

董事長必須是股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可以不壹定是股東。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權利和責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定代理人後,其自然人格被法人吸收,作為法定代理人在民事行為中承擔的壹切責任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定代表人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的責任由本人承擔。法定代表人違反法律、法規行使代表權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形:

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弄虛作假的;

抽逃資金或者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解散、撤銷或者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變更或者終止時未及時申請登記和公告,給利害關系人造成重大損失的;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

這些違法行為仍由法人承擔,法定代表人因其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即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法定代表人還擁有以下權利:

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當在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全面負責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接受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履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履行職責時,應當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履行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履行。

壹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壹般不得兼任另壹個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合資、投資的企業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嚴格審查。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權力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應當向登記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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