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應該對公司很熟悉。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將終止。當然,這些終止情形在我國公司法中有明確規定,但很多普通人其實並不清楚。比如《公司法》對終止有哪些法律規定?1.《公司法》對終止有哪些法律規定?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2.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原因出現;3.公司因合並或者分立而解散;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可以申請註銷。備註:吊銷營業執照意味著公司註銷。如果以後不打算開公司,其實也不需要辦理註銷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不年檢,就自動註銷公司執照。此外,如果公司停止報稅,稅務局也會停止該公司的稅務登記證。但這種做法的後果是,三年內不再具備成為企業法人的資格,三年後才恢復正常。二。公司的註銷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四條、第壹百八十五條、第壹百八十六條、第壹百八十七條、第壹百八十八條、第壹百八十九條的規定,公司的註銷只能按照下列步驟組織清算後進行,可以公告公司終止。1.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公司應當自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2.依法公告和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登記債權。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3.清算組接管了公司並開始清算。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清算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理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清償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4.清算組應當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5.清算組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6.按照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7.制作清算報告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後,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首先,公司法只規定了內容之壹是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當然,如果公司終止,需要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中要制作清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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