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壹)遵守憲法和法律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我國人民根本利益和意誌的集中體現。憲法的精神通過法律法規來體現,依法行政是憲法的宗旨。遵守憲法和法律是壹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每個公民的義務。作為行使公權力的公務員,應樹立憲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核心意義是對憲法的忠誠,即以最大的能力和智慧,以自己的言行,維護憲法的權威,推動憲法的實施。(2)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公務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履行職責。這有兩層意思:壹是權利明文規定。公務員在行使權力和履行公職時應當遵循法律原則,這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公務員只能在法律明文規定的範圍內行使權力,不得有超越法律規定的行為,否則就是濫用權力。第二,該權限屬於實體法權限。實體法是確認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關系的法律,公務員履行職責的權限是實體法規定的權限。公務員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履行職責。程序是指實現權利和義務的步驟、順序和方式。法定程序可以使實體的權利和義務得到公正的實現,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公眾的合法權益。目前程序性規定比較集中的法律有《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公務員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力。公務員應該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公務員工作中應該防止效率低下和嚴重官僚主義等問題。規定公務員有提高工作效率的義務,有利於公務員高效地為公眾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這是憲法提出的要求。中國現行憲法第二十七條第壹款規定:“壹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崗位責任制、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反對官僚主義。”(三)金鑫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憲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壹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系,聽取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人民是社會主義國家的主人,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必須依靠人民。國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任務是反映人民的願望和要求,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務員應該接受人民的監督,這是憲法規定的。《憲法》第四十壹條第壹款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在國家機構和公務員履行職責的過程中,人民有權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對他們進行監督,確保他們不折不扣地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四)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公務員應該積極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這是基於公民的義務。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是我國每個公民的義務,公務員對此有更大的責任和義務。(五)忠於職守,勤勤懇懇,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根據《憲法》第27條,所有國家機關都“實行工作責任制”。公務員的所有職位都是在國家機關職能、機構和編制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的,每個職位都有明確的任務和職責。公務員應當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這有以下含義:第壹,公務員服從的決定和命令應當是上級作出的。上級包括直接上級和間接上級。直接上級是指有直接領導、指揮和監督的上級,間接上級是指除直接上級以外有領導、指揮或監督的上級。壹般來說,公務員的領導要循序漸進。壹般上級要通過主管向公務員說明任務,但有時也可以直接向下級公務員下達決定和命令。第二,公務員服從和執行上級的決定和命令。所謂決定和命令,是指上級做出的下級公務員必須或不得做某種行為的指示。就形式而言,既包括上級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也包括對特定事件、對象、特定時間有效的壹次性命令。第三,公務員服從和執行的上級的決定和命令,應當依法作出。首先,決定和命令的內容應當合法。決定和命令應在上級的權限之內;決定和命令應與上級的立場有關;決定和命令沒有法律禁止,公務員可以拒絕服從和執行明顯違反法律的決定和命令;該決定和命令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即給予某些特殊部門的公務員不受幹涉地獨立履行其職責的權利。其次,上級做出的決定和命令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在日常行政活動中,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許可、決定行政強制措施、實施行政執行時,需要遵循嚴格的法定程序。此外,《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專門規定,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糾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上級拒絕改變決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公務員應當執行,執行的後果由上級承擔,公務員不承擔責任;但是,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是指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壹定時期內只為壹定範圍的人所知悉的事項,包括尚未公布或者不允許公布的重大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科技事項。保守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壹件大事。(7)遵守紀律、職業道德,模範社會公德。公務員應當嚴格遵守公務員從事公務活動應當遵守的紀律要求和道德規範。社會公德是要求普通人遵守的公共道德規範,包括遵守紀律、講禮貌、講究衛生等。公務員要率先垂範,遵紀守法。(八)廉潔、公正、正派所謂廉潔、公正、正派,是指要求公務員廉潔自律,以個人利益服從國家利益,努力為人民服務,公平公正地處理事情。公務員代表國家執行公務,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屬於職務,不屬於個人。公務員必須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正確使用權力,為公眾利益而工作,而不是利用職權搞歪風邪氣,謀取私利。(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由於職業不同,公務員法中無法詳細列舉的公務員的其他義務,使得公務員義務的內容更加全面、完整、具體,更能體現時代的特征和精神。因此規定公務員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需要註意的是,公務員法是先規定公務員的義務,再規定公務員的權利。壹般來說,法律中關於權利的規定往往先於關於義務的規定。但是公務員法把公務員的義務放在第壹位。這種順序安排考慮到公務員是履行公職的工作人員,需要嚴格約束和管理。因此,在法律中規定公務員的義務,可以突出公務員有義務,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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