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武帝以前,鹽業是放開的。此後,鹽業壟斷越來越嚴,私鹽越來越猖獗。許多農民起義領袖,如晚唐的黃巢、元末的張士誠和方國珍,都是走私者。他們從事的非法貿易決定了他們對政府的敵視態度。他們起義不是為了均貧富,救國救民,而是政府在走私中傷害了他們的巨大利益。我國實行了有史以來最嚴格的食鹽專營制度,所以私鹽問題尤為突出。梁啟超先生說:“各國無貓頭鷹而專產於中國。”這裏的貓頭鷹是鹽梟。在清朝,走私者已經發展了壹個強大的黑社會。
中國歷代打擊私鹽的力度相當大。漢武帝時期,走私者被告知“鈦左腳趾不在他的貨物之內”。“鈦左趾”就是在左趾上掛壹個6斤重的鐵夾子,“無其器”就是沒收生產工具,煮鹽的工具在當年也是相當值錢的。唐代“淮北設十三監”,是走私犯。走私者要殺頭,連相關官員也要坐。五代時鹽法最爽,壹斤兩走私鹽就能是正法。宋朝稍微寬壹點,但是斬首的標準只有三斤或者十斤。元明清以後,這種對私鹽的打擊和懲罰從未放松過。看了這些法律和案例,至今都能感受到血腥味。
為什麽如此嚴厲的打擊沒有有效制止非法食鹽?嚴厲的打擊不壹定是阻止犯罪的最有效的方法。明朝朱元璋對貪官的打擊是有史以來最厲害的,總是斬首,甚至“剝皮”,“辱十族”,但貪官並沒有消失。對於那些受巨大利益誘惑,不怕死的貪官來說,沒錢比死更可怕。必須從制度上尋找犯罪的原因,從制度改革入手,杜絕官員腐敗。私鹽的問題也是壹樣。對於政府來說,食鹽專營確實很有必要。統治者增強國力,滿足奢侈生活,金錢是必不可少的。但封建社會經濟不發達,稅收來源有限。單靠土地稅和人口稅遠遠不能滿足需求,苛捐雜稅怕引起民怨。所以,壟斷食鹽等生活必需品,不是最好的,也是次好的選擇。在中國封建社會,食鹽專營帶來的各種收入約占財政收入的壹半。這還不包括官員從中獲得的好處。政府怎麽能放棄如此巨大的財力呢?
有鹽專賣,就壹定有私鹽。食鹽專賣越嚴,越容易銷售,利潤越高。這是客觀規律。私鹽的泛濫首先是極高的利潤。據私鹽研究專家估計,鹽的零售價比產地高十倍甚至幾十倍。鹽價極高的原因之壹是沈重的鹽稅負擔。就兩淮鹽課而言,鹽課表包括二十五正、九正、四正、三十雜、二十五雜費。以淮北到漢口的鹽為例。鹽入門的主菜是121元7角,但即使到了道光年間的整頓之後,各種雜課也陸續增加。除了這種正式或非正式的苛捐雜稅之外,還有鹽商要支付的各種費用來支撐龐大的鹽政。康熙年間,曹雪芹的祖父江寧織造曹寅向康熙報告,兩淮鹽政的浮費包括衙門每年取用的二十余萬兩白銀。
除了上述費用,鹽商還以捐款和官捐的形式向政府行賄。即便如此,鹽商仍是世界上最富有的。讀壹讀李鬥《揚州畫舫錄》中記載的鹽商奢侈生活,就知道他們有多有錢了。甘龍七下江南主要是由鹽商資助的。鹽商為了討好皇族,當然不惜付出勞動,但這樣做也需要錢。鹽商經營官鹽,卻還做合法生意賺那麽多錢。如果他們非法賣鹽,就不用交各種正式和非正式的費用,也不用討好官方的皇室。這些錢不都是留給自己的嗎?由此可以推斷,私鹽利潤之高。雖然風險很大,但相比暴利,風險還是值得冒的。
當然,私鹽盛行的原因在於供求關系。以清朝為例。壹方面人口激增,25年達到2億,30年後超過3億。鹽是生活的必需品。隨著人口的增加,對鹽的需求也大大增加。另壹方面,鹽的生產能力也有所提高。據清鹽記載,此時沿海地區已改為炒鹽曬鹽,勞動成本降低,產量大增,產鹽地區擴大。但由於鹽業壟斷,政府控制了鹽的運銷,人為造成了鹽的供需失衡,價格上漲。原本可以供需平衡的鹽業,卻因政府管制而失衡。既有需求又有供給,使私鹽具備了發展的條件。不受政府控制的鹽通過走私渠道進入市場。有很多官鹽沒有進入或者不願意進入的偏遠地區,成為私鹽的目標市場。即使在有官鹽的地區,私鹽仍然可以憑借價格優勢進入。走私食鹽的動機和條件都有,當然越是禁止越是活躍。
不同時期私鹽的形式不同。從清代開始,主要是因為產地的鹽不納稅就進入土地銷售,官鹽超出了指定的銷售範圍,成為私鹽。當時參與私鹽活動的有私產、私售產鹽竈;鹽商攜帶走私鹽(據記載,有的鹽商每年賣出70多萬引鹽,獲利60多萬兩,而走私鹽的利潤實際達到654.38+0.6萬);官員和士兵之間的交易;鹽梟武裝走私鹽;水車承擔水上運輸的專用帶。這有點像“全民皆私鹽”。
私鹽的規模有多大?清朝雍正時期的魯迅認為私鹽“比引進的鹽量多幾倍”,道光時期兩淮鹽政在奏折中指出“私鹽總量比官位多幾倍”。學者包認為“淮河、淮河的糧食通向土地,無論城市、鄉村的私食者是什麽”。日本中國鹽業專家左伯夫判斷,“在清朝,人們的食鹽消費有壹半來自私鹽。”可見,私鹽至少與官鹽共享天下,甚至超過官鹽。
當然,我們不能簡單地把私鹽泛濫歸咎於人類的貪婪。在任何社會,市場調節的力量都可以實現供求平衡。如果政府以行政甚至暴力手段破壞這種平衡,走私活動就會自發地彌補供求缺口,達到平衡。20世紀初,美國實施禁酒法,蘇聯政府在20世紀60年代+0960-1970年代禁酒,白酒行業成為暴利行業,催生了富豪走私集團和為其服務的黑社會組織。自古以來,政府就無力改變自然經濟規律,這是中國歷史上食鹽專營留下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