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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的政治和法律

古羅馬國家建立於公元前8世紀中葉,最初是臺伯河畔的壹個小城邦。2000多年前,古羅馬各國吞並了整個地中海地區,勢力範圍東至兩河流域,西至不列顛,南至北非撒哈拉沙漠,北至多瑙河,國土橫跨歐、亞、非三大洲,成為世界古代史上著名的羅馬帝國。

壹、古羅馬帝國政治法律文明成就的主要原因

1,海上貿易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古羅馬沒有像中國那樣形成重農抑商的社會,這與海上貿易和商品經濟的發展有關。古羅馬面對平靜的地中海,自古以來就是南歐與西歐、亞洲和非洲之間便捷的海上通道。古羅馬經商的人很多,商業活動頻繁而普遍。以商業為主導的“商業社會”長期存在,市民社會相對發達。

商務人士必須會寫會算,了解其他國家的風俗習慣和法律,有文化。這種商業社會的模式促進了數學和市民社會法(民商法)的發展,而市民社會法是建立在理性思考的基礎上的。

2.民商法的發展。公元前450年,羅馬頒布了世界上第壹部成文法——《十二銅表法》。公元530年至533年,查士丁尼皇帝編纂的《各國法律全集》(包括《查士丁尼法典》等66卷、《查士丁尼學說集》、《查士丁尼法理學概論》(即法律階梯)和查士丁尼死後法學家編纂的24部新法)成為大陸法系的鼻祖。大陸法系又稱羅馬法系和大陸法系,對後世影響深遠。古羅馬的公民願意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辯護人有勇氣在法庭上討論和辯論每壹項法律規則;法官擅長公正審判和裁決;法學家善於在貧困中寫書,對法學理論進行總結、抽象和反思。這些促進了羅馬法的完善。

3.具有強大戰鬥力和凝聚力的古羅馬* *和政治制度,成功地推動了民主和法治的發展。商品經濟的發展造就了地中海沿岸的許多國家。城邦的很多國家也意味著很多外敵。羅馬城邦為了生存,必須團結整個羅馬平民階級,團結全體人民,否則就有被外國消滅的危險。任何壹個實行貴族專政,拒絕平民利益的國家,都有可能在外敵和內憂的共同打擊下滅亡。“戰國爭霸”、“多國分治”的政治格局決定了城邦必須實行* * *制度才能生存。* * *而制度可以有效地讓羅馬城邦贏得更多的聯盟,獲得比純粹君主制更強的實力。羅馬* * *成功利用政治制度將內部矛盾降到最低點。

古羅馬的歷史是壹部民權逐漸擴張的歷史。給予自由民選舉權和參政權,讓平民分享戰爭果實,是治理國家的最佳選擇。這不僅與霸權戰爭有關,也與古希臘民主思想和法治的影響有關,最終培育了歐洲現代民主法治的理念。公元前494年,在羅馬設立了護民官。公元前367年,羅馬平民有了被選為執政官的權利,然後他們獲得了進入元老院的權利。羅馬的民主制度在* * *和* *時期高度發達。執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會是分開的,相互制衡。有些人認為這種制度是現代議會制度的起源。

二,古羅馬民主與和諧的啟示

古羅馬人用“* * *和國家”的概念來代表他們的城邦。“* * *和”這個詞來源於拉丁語res 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務”。當然,古羅馬國家的* * *和國家概念與現代意義上的民主* * *和國家概念是不同的。現代的“* * *和諧制”是和“君主制”相對的。* * *和諧制是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並有壹定任期的政治組織形式。在古羅馬,“* * *和國家”並不排斥君主制,是君主制、貴族制和文官制的混合形式,“* * *和國家”可以由少數人統治,也可以由多數人統治。羅馬的統治者,不管是國王還是民選執政官還是皇帝,羅馬作為壹個國家壹直都是respublica。可見,古羅馬人眼中的“* * *和國家”就是“國家”。

在古羅馬這樣的城邦中,人民是公民的集體,公民在城邦中的地位和利益相對於同時期的其他類型國家來說是比較高的。古羅馬人早就認識到國家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治理國家是全體公民的共同事業。羅馬大學研究古羅馬歷史和文化的瑪麗亞教授在參觀古羅馬市場時表示,古羅馬市場始建於公元前,這裏逐漸建成了市場、商店、寺廟和用於交換產品的宮殿,形成了城市貿易和民間社會活動的中心。古代市場經常舉行長老會和平民的會議,舉行法官選舉、宗教儀式和執法活動。它是市民和長老會壹起討論政治和討論國家事務的場所,也是買賣交易的場所,具有多種功能。這使我們對“市場”的作用有了進壹步的認識。古羅馬歷史上的民主和傳統讓我更好的理解了為什麽現代意大利政體選擇了議會制而不是總統制。

海上貿易和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古羅馬強大起來,強大的羅馬迅速走上了軍事擴張的道路。對外戰爭為解決平民與貴族的矛盾提供了契機。羅馬貴族需要團結平民抵禦外敵,維護人身自由和安全,因為戰鬥力主要來自平民士兵。平民利用了這壹點,在外敵入侵的關鍵時刻向貴族施壓。面對戰爭的威脅,貴族們不得不妥協,向平民開放各級職位,減輕平民士兵的債務負擔。

羅馬貴族和平民也聯合起來掠奪、剝削、奴役外國人,這是他們的利益所在。平民的土地和債務問題,大部分是靠外來掠奪解決的。平民獲得的土地和大量還債的資金大多來自外來掠奪。對外掠奪戰爭有效緩和了平民與貴族階級的矛盾和沖突,緩解了國家擴張的經濟壓力,為羅馬民主奠定了物質基礎。

經常走在羅馬的大街上,對“條條大路通羅馬”有了感性的認識,我們踩的那些小廣場和黑色石頭鋪成的路,很多都是古羅馬的遺跡。羅馬每征服壹個地方,就修建壹條通往羅馬的軍事大道,給羅馬帝國帶回大量的財富、戰利品和奴隸。奴隸制的發展為經濟繁榮提供了廉價勞動力,提高了自給自足的小農的經濟地位。穩定的商人和自耕農團體組成了公民大會,這是民主政治的基礎。“羅馬共和國”所有公民的民主和自由,都依賴於對土地、財富和奴隸的不斷掠奪。經濟繁榮、民主、制度和戰爭勝利都是相輔相成的。所謂私有財產的不可侵犯、平等、自由,取決於對象。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必須依靠國家力量的保護和市場的發展。人類形成普遍的自由、平等、人權、法治觀念是壹個長期的歷史過程。

古羅馬的和聲體系並不代表它是先進的。古羅馬人對外擴張,統治其他民族的歷史現象,並不是來自君主制時期,而是來自“* * *和國家”時代。是羅馬的“民主”和“制度”促進了羅馬國家的對外擴張。城邦的民主與和諧是從原始社會發展起來的,其主要目的是組成“國家”。其實君主制出現的時間比城邦民主和制度要晚,所以應該更先進。歷史表明,古代* * *國家被君主制取代是壹個歷史進步。古希臘羅馬城邦的滅亡和隨後君主專制的盛行證明了這壹點。但是,壹個國家是否經歷過古代的和諧制度,經歷的時間長短,是否達到了盛世;這個國家在古代是否有關於民主和法治的思想、理論和傳統,對於其政體模式和國家結構的選擇非常重要。

古羅馬帝國* * *存在,民主與奴隸制、君主制並存;侵略擴張與商品經濟並存;市民社會現象與政治國家。古羅馬的歷史表明* * *制度可能與君主制並存,君主制也可能有民主成分。當代* * *和諧制和君主立憲制主要是以國家元首的稱謂和產生方式來區分的,與民主程度不壹定成正比。古羅馬帝國的制度似乎早就說明了這壹點。

俗話說,“羅馬不是壹天建成的”。古羅馬的建築設計和技術是高超的,其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就都不是壹朝壹夕的。同樣,羅馬在政治和法律文明上的成就和影響,也不是壹日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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