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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轉讓協議

在日常生活中,協議的使用越來越頻繁,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壹種手段。協議怎麽寫才合適?以下是我給妳整理的固定資產轉讓協議,僅供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固定資產轉讓協議1本協議由以下雙方在洛陽市汝陽縣蔡店鄉杜康村簽訂:

鑒於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的私營企業;乙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將甲方名下現有固定資產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由於甲方無力償還乙方在2008年搬遷廠房期間借給甲方的300萬元基建資金,經友好協商,甲方已將甲方名下現有固定資產轉讓給乙方,轉讓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甲方名下的固定資產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歸乙方所有。甲方前期經營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和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該固定資產僅用於甲方償還乙方借給甲方的基本建設資金..

第三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名下所有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理由幹涉乙方獨立使用。

第四條:經雙方確認,甲方名下現有固定資產為:建築面積平方米的生產車間三間;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辦公樓;宿舍七間,食堂壹間,建築面積平方米;4條白酒生產線及其他白酒生產設備、白酒儲罐等。同時,甲方的營業執照權利(酒類生產許可證、公司名稱等。)經雙方同意,乙方將免費使用六個月。在六個月的時間內,乙方將逐步取得自己的相關證書許可,如果甲方同意,也可以按法律程序將相關許可權轉讓給乙方,但會另行簽訂協議,與本協議無關。

第五條:本協議生效後,乙方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新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在使用甲方相關經營許可權期間,甲方有權幹涉乙方的非法經營行為,並終止乙方的許可使用權。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所需的壹切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本協議壹式五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壹份用於公證。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年,月,年

《固定資產轉讓協議》2《固定資產轉讓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簽訂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轉讓方: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鑒於: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企業;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相互配合、合作,以促進甲、乙雙方順利完成資產轉移..就甲方資產的轉讓,甲乙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個定義

1.交付評估基準日:指為確定轉讓價格而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和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8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壹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提及的轉讓資產從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日期,即本協議第8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滿足後的第壹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資產評估報告: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基準日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5.資產轉讓: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轉讓的所有資產包括資產評估報告中所列的相關企業(乙方擬向甲方購買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流動資產)以及與資產相關的業務。

6.相關期間: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含交割日)的期間。

7.工作日:周壹至周五(公休日除外)。

8.關聯公司: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權是指任何人以持有股權和出資的方式,根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擁有表決權、任命董事或決定對方決策和事務的權利。

9.相關房產:資產評估報告中所列的相關企業擬轉讓給乙方的土地和/或房屋,以及相關企業已取得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資產轉讓

1.根據協議,甲方同意在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將相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接受甲方轉讓的相關企業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四款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成為被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人,享有並承擔與被轉讓資產相關的壹切權利和義務,而甲方不再享有與被轉讓資產相關的任何權利或承擔與被轉讓資產相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甲方有義務盡可能協助乙方完成相關的必要法律程序。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用於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資產轉讓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擬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企業所擁有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評估基準日本協議附件壹資產評估報告中所列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所有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轉讓給乙方,包括:

(1)資產評估報告中所列相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和在建工程。

(2)資產評估報告中所列相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為滿足生產持續發展的需要,甲方同意將本協議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擁有的相關庫存材料、產成品、在制品和備件在倉庫存放。

第四條產品售後安裝及其他售後服務安排

1.甲乙雙方壹致同意,在本協議提及的交貨日期後,乙方應繼續代表甲方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但根據合同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和協議無規定的除外)。

2.為確保乙方繼續履行前款所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他售後服務, 甲、乙雙方壹致同意,在乙方支付轉讓款時 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三款,甲方應從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確認的預付安裝費和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同意實際安裝費和售後服務費用由_ _ _ _ _ _ _ _ _ _ _審計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如經審計,乙方根據本條前款預付的安裝費和售後服務費總額超過安裝費和售後服務費實際總額, 乙方應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出具審計資料後30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退還給甲方,如果經審計, 乙方預付的安裝費和售後服務費總額不足以支付實際安裝費和售後服務費總額的,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核資料後30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商標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壹致同意,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相關商標的有償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壹致同意,交割日之後,相關企業擬成為乙方員工的員工由相關企業予以終止。

勞動合同,乙方應全部保留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享受乙方員工的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時間和支付方式

1.根據_ _ _ _ _ _ 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 甲、乙雙方壹致同意,在交付評估基準日,以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 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段所述的原則,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對轉讓資產進行調整。 上述調整後,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總轉讓價格將作為乙方取得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於資產評估報告中所列的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以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元為基礎,甲方執行的固定資產折舊率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2)流動資產:確定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應參考經_ _ _ _ _ _ _ _ _ _ _審計確認的數據

3.甲乙雙方壹致同意,自交割日起,乙方以代甲方償還甲方為債務人的相關債務的形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但截至交割日,上述相關債務的本息(如適用)總額應等於轉讓總價減去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審計確認的預付安裝費和售後服務費,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與債務相關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

第八條交貨評估的基準日期和交貨日期

1.在交貨評估的基準日期,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甲方獲得相關貸款銀行對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的書面同意;

(2)甲方保證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取得相關物業的土地使用權及在該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及建築物的權屬證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商標轉讓合同。房屋轉讓合同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

(4)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就本協議提及的相關資產轉讓及其他交易和安排,應獲得甲方和乙方原審批機關的所有批準、同意、豁免和授權,並已簽署所有相關文件。

2.在交房評估基準日,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由乙方滿意的中國獨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的證明和確認書,且本條前款所列條件均已滿足。

3.如果在甲方和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的_ _ _ _ _ _個月內,本條第1條所述的交貨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條件尚未完全滿足,則在甲方和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後壹年的同壹天(不包括該日)後,任何壹方均有權書面。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在交割日可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條中提到的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條件已全部滿足;

(2)根據本協議第3條和第7條的規定,經評估人員和會計師進行評估和審計,本協議雙方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以及與轉讓資產有關的所有交易和安排達成書面協議。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前款所述的所有條件應在交付評估基準日(含該日)後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果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前款所述的期限內仍未完全滿足,任何壹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購買流動資產。

7.交割日,乙方應向同意代甲方清償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甲方承擔相關債務的通知,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後14個工作日內(含當日)書面確認該通知。如債權人未在上述期限內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不承擔償還未確認債務的義務,直至甲方催促該債務的債權人確認通知,甲方應承擔債權人收到通知後第十五個工作日(含該日)起至債權人確認通知之日止的利息及壹切費用。

8.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在相關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由_ _ _ _ _ _ _承擔。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並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企業,並擁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項下所有義務和責任的所有必要權利、權力和能力;本協議壹經簽署,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相關資產擁有合法、完全的所有權和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相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這些資產或與這些資產相關的任何權利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本協議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乙方將享有被轉讓資產所有權人依法應享有的壹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和處分該等資產,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繳、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方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提及的資產轉讓及其他交易和安排而言,只需_ _ _ _ _ _ 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以及相關貸款銀行和相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並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有權根據中國法律擁有和經營其目前擁有和經營的全部資產和業務。甲方已分別獲得其成立和經營所需的所有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均有效並具有約束力。據甲方所知,經營範圍內不存在影響乙方利益和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

4.甲方保證在本協議提及的交割日之前合法擁有其目前擁有並將繼續擁有的所有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書面明確披露外,不存在。

對上述資產和權益的價值以及使用、轉讓和處置這些資產和權益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抵押、擔保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署日和本協議規定的交付日之前制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侵犯且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且無人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關的任何索賠。

6.除向乙方作出具體的書面披露外,甲方不存在任何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壹方或以甲方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且如果作出不利於甲方的判決或裁定,可能單獨或合並對轉讓資產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7.所有在交割日之前與甲方業務有重大關系的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工業產權均為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無需支付任何費用(為維護這些權利需要依法支付的費用除外)。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這些權利未被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被許可或授予第三方。

8.根據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投保的所有甲方財產已在本協議簽署之日投保,且這些保單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之前不會采取任何行動或疏忽任何行動,使上述保單失效或可能失效,並保證在交割日之後,將促使相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投保人和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不存在任何生效的、對轉讓資產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具有異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無需繳納任何稅費,也不存在因甲方在交割日之前使用該土地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任何義務或責任,且該等義務或責任尚未向乙方正式披露..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甲方不存在其他與資產轉讓相關的未償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但在經_ _ _ _ _ _公司審計的_ _ _ _ _ _ _ _相關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已明確披露的除外;

(2)在本協議簽署日前,甲方未收到任何債權人的書面通知,將對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進行強制處分;

(3)除向乙方明確書面披露外,甲方未通過抵押、擔保、質押或其他方式設定任何將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第三方權利,或任何其他可能導致上述事件的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無人行使或聲稱行使任何對被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不存在與資產轉讓直接或間接相關的糾紛。

12.甲方未向乙方披露簽署本協議的初衷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壹旦披露將會改變的事實。

13.在交付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和其他設備處於良好的運行和操作狀態,並得到定期和適當的維護和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知情人在交割日之前對相關企業或其關聯企業的商業或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披露或用於商業目的。

15.交割日之後,甲方將不在中國境內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自行經營,或通過合資公司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實際或可能直接或間接與乙方業務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是相關土地使用權及物業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並擁有可在市場上出售的適當物業所有權。相關財產不受任何抵押、質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的權利、條件、指示或其他限制的影響,或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貨幣補償,這將或可能對上述財產的價值或相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後果。

18.即使在交付日期之後,上述聲明、保證和承諾仍然有效。

第十條乙方的承諾、聲明和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陳述、承諾和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並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完全有權轉讓本協議提及的資產。除其董事會正式批準資產轉讓外,乙方已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所有其他法律授權。

3.乙方將根據國家法律及相關政策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壹條保密

除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或相關公司章程明確規定或要求外,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之前或之後,未經另壹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壹方均不得向本交易涉及的各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後,雙方將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商標使用、相關企業勞務合作等事宜進壹步協商,並在交割日之前達成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陳述、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額賠償。

2.交割日之後,如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糾紛,但該糾紛是由相關企業或其關聯企業在交割日之前的經營活動引起的,但在交割日之前未被乙方預期或披露,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以避免對被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損失..如該等糾紛或爭議給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同意賠償。

第14條生效

甲乙雙方壹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壹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法院裁定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均受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各方的繼承人和經批準的受讓人應受本協議約束。

第十八條稅收

甲乙雙方同意,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稅費均應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繳納。

第19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

超出合理控制範圍、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即使本協議雙方預見到)的事件,這些事件阻止、影響或延遲任何壹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罷工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壹方應立即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另壹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雙方應協商是否延期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

本協議的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1條案文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壹方發送給另壹方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通過專人、傳真、電傳或郵寄發送;通知由專人送達的,送達至對方法定地址時即為送達;通過傳真或電傳發送的,發送人收到回復碼後視為已送達;如果通過郵寄送達,送達日期應為郵寄後兩個工作日。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後提交相關審批機關批準或備案(如有必要)。

3.任何壹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被視為放棄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妨礙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未來行使。

4.本協議中授予甲方和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旨在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積的,並應補充當前或未來法律、法規、合同條款或其他規定授予的其他權利、權力和補救措施。

5.甲方和乙方相互承諾,如果任何壹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其享有在任何法律管轄區或任何司法管轄區的任何訴訟的豁免權,以隨時查封或執行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的判決;甲方和乙方不可撤銷地相互放棄該豁免權(如有)。

6.甲乙雙方同意,如果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

7.如果甲方在第九條中所作的陳述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得到履行,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各自支付與本協議相關的費用。

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附件

壹、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相關房產信息(略)

三、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是指

四。商標許可合同(略)

動詞 (verb的縮寫)勞務安排協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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