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備受關註的個人求助問題,《慈善法》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參與起草《慈善法》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代表認為,“個人求助屬於公民個人權利,法律並不禁止個人求助,但要提醒愛心人士對陌生人求助要理性。”
與此同時,鄭功成代表強調,網上個人籌款絕不能被視為不受法律管制的虛擬世界。雖然個人求助不屬於慈善法的範疇,但如果涉及詐騙,我國的慈善法和刑法都有明確規定,詐騙集資行為也屬於詐騙,可以依據刑法定罪。因此,個人通過網絡尋求幫助,應當實事求是,壹旦發生詐騙,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詳情如下:
完善慈善組織的橋梁作用
慈善法的實施為慈善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但要真正發展慈善事業,除了越來越多愛心人士的參與,關鍵還在於作為橋梁的慈善組織的不斷發展壯大。
《慈善法》明確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壹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上發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時在其網站上發布募捐信息。記者發現,大多數慈善組織都有自己的網站,很多還與商業網站合作,開展合法的網絡募捐活動。
“我們需要倡導的是,有能力幫助他人的人通過慈善組織捐出自己的愛心。同樣,需要幫助的人也應該通過慈善組織這個橋梁得到幫助。”鄭功成代表說:“慈善組織的專業性和規律性可以確保人們的愛心能夠應用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身上。這種以慈善組織為中介的社會機制,去除了施與被施者之間的直接對應關系,促進了整個社會的善意氛圍,為施與被施者之間構建平等的社會關系創造了前提條件。”
清華大學慈善研究院院長王明委員建議,盡快開展對慈善組織建設網站的研究,規劃並提出規範化的建設方案,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同步對接體系。
致公黨中央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當前慈善組織公信力缺失、運作管理不規範是越來越多的個體求助行為出現的重要原因之壹。鑒於此,應積極探索個人求助與符合條件的慈善組織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公開募捐,加強慈善組織的規範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從而增強公眾對慈善組織的信任。
營造更加和諧的慈善環境
網絡慈善該何去何從?王明委員認為,網絡慈善總的來說是積極的,應該積極引導和鼓勵。需要在慈善法的框架下找到相應的機制。鄭功成代表也認為,慈善法立法過程中的壹個基本認識是,互聯網的發展為當今慈善事業的發展開辟了新的途徑,必須充分利用。同時,互聯網具有虛擬世界的特點,信息不對稱現象普遍,應加強監管。
“針對網絡慈善存在的問題,我認為還是要通過合法的慈善組織引導人們行善,保證人們的愛心不被騙。同時要大力發展社區慈善,在熟悉的環境中幫助身邊的人。這種行為更有效,也更容易被人們接受。”鄭功成代表說,還有壹點不容忽視,網絡上的詐騙集資活動必須依法打擊,包括經濟處罰、公布違法者名單、列入失信黑名單,甚至依據《安全法》予以拘留。這樣會增加違法者的成本,防止人們的愛被玷汙。
致公黨中央的提案還建議,政府應積極發揮引導作用,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加大慈善法宣傳力度,讓公眾了解慈善、依法參與慈善、關心慈善、支持慈善,樹立對微公益事業的正確認識,營造和諧的慈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