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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前買房寫雙方名字

婚前加名字和婚後加名字有什麽區別?婚前加名:房屋為壹方婚前購買,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如果想加上另壹半的名字,需要轉讓或者贈與二手房。這種情況下,妳要繳納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

婚後加名:婚後房產證上只有壹方的名字。如果要加對方名字,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壹份房產共有申請即可。費用包括圖紙費,報名費等等。

提醒:房產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購買,如果還在按揭,加名字的過程比較復雜。

男方婚前財產加名字有效嗎?

婚前財產加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經過房產交易的程序,也就是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要繳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需提供房產證、房屋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及評估費發票、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稅憑證。網上簽購房合同換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公房買賣協議上的時間為準,還需要戶口本、結婚證。另外,為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唯壹住所,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婚後增加房產證是同壹房產嗎?是的。房屋名稱添加程序1,直接添加

如果房產沒有抵押,可以向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請。夫妻房產證更名,婚姻存續期間可以直接加配偶名字。如果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屬於夫妻雙方,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了壹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為兩人的同壹財產。因此,在婚姻存續期間,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兩處房屋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2.房地產禮品

贈與的範圍包括非婚期間、親友。即在房產證上添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有房有貸。壹般情況下,房屋貸款在還清之前不能更名。重命名有兩種方法。壹種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改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取得銀行同意後再去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有房無貸,算是恩賜。雙方需要簽訂贈與合同,贈與合同必須經過公證。公證費壹般為贈與房屋價值的1%,此外還有壹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房屋免征營業稅)。

婚前加名流程和費用流程:

婚前房產證加名,需提供房產證、房屋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及評估費發票、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稅證明、購房合同網簽。房改時間除戶口本、結婚證外,以房本、收據、公有住房買賣協議規定的時間為準。另外,為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唯壹住所,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成本:

每平方米3元交易費

按產權證簽發日期至交易日計算房屋使用年限,並按各城市普通住房標準繳納二手房交易相關稅費。

增值稅:不滿2年的,按5%的稅率征收全額繳納;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稅。

契稅:家庭唯壹住房,面積90平方米及以下,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大於90平方米的,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住房按3%的稅率征收契稅。

個人所得稅:稅費按購房款差額的20%征收,家庭唯壹自用且滿5年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4本合同壹式5份(異地不同交易中心)。

比如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就按照市場價計算。如果654.38+0萬的房子,稅值50萬。

數人轉讓產權證的,產權證權益應當平均分割。

婚後加名流程及費用案例1:有房無貸。

帶齊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當妳到房屋所在區域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妳,妳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名字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如果材料齊全會給妳壹個號,然後拿著號去相關窗口。

房產證加名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制作費80元,地籍圖費25元,貼紙費5元。如果20天成功,就可以拿到新的房產證。

新房產證可以設置密碼,房產交易中心會告訴妳壹個初始密碼,事後可以自己修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房產證加名費用:除上述手續費110元外,還有100-200元不等的費用。

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婚前加名和婚後加名的成本相差多少?拿壹套75平米的來說,目前總價200萬,原價1.02萬。

婚前加名費的計算

二手房交易相關稅費:增值稅稅額為{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200 ÷ (1+5%) }× 5% = 95200元;個人納稅額為(200-102)×20% = 19.6萬元;契稅繳納額為200× 1% = 2萬元,* * *約為31萬元。

另外,交易手續費約225元,印花稅約1000元,合同成本約20元。

合計:如果男方轉讓50%的產權,婚前登記費約為654.38+0.55萬。

婚後加名成本的計算是1。有房無貸的夫妻改名只需要110元。

案例2,有房有貸,公積金貸款210元;組合貸款310元

婚前房產,離婚加名時房產如何分配?

1.目前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房產證上有對方的名字而沒有對方的名字。判決有什麽區別?如果有名字,可以得到壹半財產嗎?

答:有區別。

如果產權登記中有另壹方的名字,則另壹方擁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分的時候,不壹定是壹半。關於分割,從協議有約定,沒有約定。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地產的貢獻。

如果婚前買房,沒有還款部分,那麽離婚時,如果房產證上只有壹個名字,那麽該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人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對方的名字,那麽該房產屬於雙方的同壹財產。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如果婚前買房,但房產證上只有壹方的名字,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婚後雙方支付的錢款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應由登記產權的壹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補償給另壹方;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對方的名字,那麽該房產屬於雙方的同壹財產。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貸款未還清的,要區分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雙方有財產。夫妻有財產的,未清償部分視同夫妻債務。壹方婚前購買,婚內償還貸款的,未償還的貸款作為財產所有人的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償還部分及其升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假設婚前房產證上只有壹方配偶的名字,那麽婚前加另壹方配偶名字的法律效力和婚後壹樣嗎?對離婚判決會有影響嗎?

答:產權證上加的名字,在性質上是壹方對另壹方的贈與。所以婚前和婚後的法律效力沒有區別。

3.如果離婚時房產和貸款沒有還清,有哪些情況?如何分別判斷?

答:貸款未還清的,要區分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雙方有財產。夫妻有財產的,未清償部分視同夫妻債務。壹方婚前購買,婚內償還貸款的,未償還的貸款作為財產所有人的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償還部分及其升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4.婚前財產公證,房產證和姓名哪個更有效,還是更優先?有必要“雙管齊下”嗎?

答:無論哪種方式,房屋產權以最終產權登記為準。所以婚前財產公證或者房產證加名時,最好是各方都簽個協議,明確產權份額和分割,避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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