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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會計題目《中級經濟法》歷年考題分析(第二套)

41 (2012)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下列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普通合夥人可以用知識產權出資。

B.有限合夥人可以實物出資。

C.普通合夥人可以用土地使用權出資。

D.有限合夥人可以用勞務出資。

參考答案:A,B,C

參考分析:

本主題考察合夥人出資情況。有限合夥人不能以勞務出資。

42 (2012)某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65,438億元,公司擬再次發行公司債券。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公司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A.公司累計債券余額已達3000萬元。

B.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未募足。

C.募集資金擬用於償還公司即將發行債券的利息。

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延遲還本付息的事實仍處於持續狀態。

參考答案:B,C,D

參考分析:

本主題考察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1)此前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未募足;(二)公司對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違約或延期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持續狀態;(三)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的用途。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批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43 (2013)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出口貨物中,有()是免稅但不退稅的。

A.國家計劃內出口的石油

B.避孕藥

C.來料加工後復出口的貨物

D.古書

參考答案:B,C,D

參考分析:

本主題研究增值稅免稅和不退稅政策。國家計劃內出口的油不免稅不退稅,國家計劃內出口的煙免稅不退稅。因此,不選擇選項a。

44 (2012)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於附贈獎品的不正當促銷行為的有()。

A.A公司采用有獎抽獎銷售,獎金金額為2000元。

B.B公司采用有獎抽獎銷售,獎金金額為6000元。

C.C公司通過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D.d .公司利用有獎銷售推廣質優價廉的商品。

參考答案:B,C,D

參考分析:

此題考查不當,伴隨著獎品的提升。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1)采取欺騙手段有獎銷售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二)利用有獎銷售手段推銷質優價廉的商品;(3)獎金超過5000元的彩票銷售。

45(2012)A公司是壹家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公司可以購買本公司股票的有()。

A.A公司減少註冊資本

B.A公司與持有該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C.A公司將把股份獎勵給員工。

D.A公司接受其股份作為質權的標的。

參考答案:A,B,C

參考分析:

本題考察股份公司收購股份的規定。公司不得接受自己的股份作為質權的標的。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1)減少公司註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向公司員工獎勵股份;(四)股東因不同意股東會作出的合並或者分立的決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三、判斷題(此類題***10小題,每道小題1分,***10分。請判斷每個問題的表達是否正確。每道題答對,得1分,答錯,得0.5分。不回答就拿不到分,也拿不到分。這類題最低分是零分。)

46 (2013)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甲方出資654.38+000萬元房款,自公司成立起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但直到公司成立半年後,該房屋才實際交付公司使用。乙方和丙方主張,在房屋實際交付前,甲方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乙和丙的主張是合法的。( )

參考答案:有。

參考分析:

本課題考察的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方式。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投資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權或者知識產權等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財產出資,公司、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債權人主張投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內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在上述期限內辦理了權屬變更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履行了出資義務;投資人主張在實際將財產交付公司使用時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投資人以前述財產出資,已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但尚未交付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東主張已交付公司使用,在實際交付前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所以這個問題是對的。

472013)公司債權人可以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要求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股東在未清償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未清償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

參考答案:錯

參考分析:

本主題研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要求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在未落實本息範圍內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股東以其只是名義股東而非實際出資人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裏應該承擔的是補充責任,而不是連帶責任,所以這個問題是錯的。

48(2013)國家機關應當在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立賬戶,不得在其他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賬戶。( )

參考答案:有。

參考分析:

本專題考察國家機關在金融機構開立和使用賬戶的行為。國家機關應當在國有或者國有控股銀行開立賬戶,國家機關不得在其他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賬戶。

49 (2012)某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工資總額950萬元,職工福利費1.5萬元。在計算公司201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據實扣除職工福利費。( )

參考答案:錯

參考分析:

本題考察職工福利費的扣除。根據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65,438+04%的,予以扣除。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950× 14%=133(萬元),實際發生額為1.5萬元,不能據實扣除。

50 (2011年)A是壹個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需要購買壹批原料進行生產,而A正好想出售同批原料,所以甲方可以在其他合夥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交易。( )

參考答案:有。

參考分析:

本主題考察合夥企業事務的實施。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與合夥企業進行交易。題目說的是“甲可以在其他合夥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交易”。

51(2011)某增值稅類納稅人銷售從農業生產者處收購的自產糧食,繳納增值稅時適用零稅率。( )

參考答案:錯

參考分析:

本課題考察的是增值稅的低稅率。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13%的低稅率適用於納稅人銷售或進口糧食和食用植物油。

52 (2011年),甲、乙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合同:甲方向乙方銷售大米100噸,合同簽訂後3天內發貨,發貨後10天內支付貨款;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5萬元,定金支付後本合同生效。合同訂立後,乙方未支付定金,甲方按期向乙方交付貨物。乙方收到貨物後,沒有異議。付款期限屆滿後,乙方以定金未交、合同未生效為由拒絕付款。b不付款的理由成立。( )

參考答案:錯

參考分析:

考核保證金的有關規定。當事人約定將支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重要要件的,支付定金的壹方不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主要部分已經履行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標題中主合同已經履行,所以主合同有效,乙方不能以定金未交付、合同無效為由拒絕付款。

53(2013)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和扣除資產損失時,需要對資產損失進行認定。其中,企業未按時贖回抵押資產,抵押資產被拍賣的,賬面凈值與出售價值的差額,根據拍賣憑證認定為資產損失。( )

參考答案:有。

參考分析:

本主題研究企業資產的稅務處理。根據規定,企業未按期贖回抵押資產,致使抵押資產被拍賣或變賣的,其賬面凈值與變賣價值的差額,應當根據拍賣或變賣憑證認定為資產損失。所以這個問題的說法是正確的。

54 (2011年)融資出租人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 )

參考答案:有。

參考分析:

本主題研究企業資產的稅務處理。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依據;租賃合同未約定支付總額的,以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依據。

55(2013)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未在合夥協議中約定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應當平均分擔。( )

參考答案:錯

參考分析:

本課題考察合夥企業的損益分配。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辦理;合夥協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合夥人按照實收資本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出資;不能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享。

四、簡答題(此類題***3個小題,每個小題6分,***18分。)

56(2013)A市A公司向B市B公司購買10臺特種設備,雙方於1年7月簽訂買賣合同。買賣合同約定每套專用設備65438+萬元,總價1萬元;B公司7月31發貨,A公司收貨後10天內付款;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5萬元;雙方因違約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C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5萬元..

7月20日,A公司通知B公司,向A公司訂購這批特種設備的C公司明確拒絕購買貨物,因此A公司找不到新的買家,將無法履行合同。

7月22日,B公司通知A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還,並要求A公司賠償定金未能彌補的損失。A公司不同意賠償損失,於是B公司向C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關於B公司的仲裁申請,A公司認為:(1)只有在合同期滿A公司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下,B公司才能解除合同。因此,B公司主張7月22日解除合同是違法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即使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在解除後也將失去效力。因此,B公司應向A市法院提起訴訟;(3)A公司願意承擔首付款責任,但B公司不能再向A公司主張損害賠償..經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給乙公司造成損失約65438+萬元..

要求:

根據合同、擔保和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1)B公司7月22日解除合同合法嗎?簡單說明原因。

(2)A公司主張B公司向A市法院提起訴訟是否合法?簡單說明原因。

(3)甲公司認為乙公司不能要求賠償損失是否合法?簡單說明原因。

參考分析:

(1)7月22日,B公司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可以因預期違約而解除,即在履行期屆滿之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本題中,7月20日,甲公司明確告知乙公司7月31日不能履行買賣合同,屬於預期違約,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主張乙公司在甲城市法院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或答: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合同無效、被撤銷或終止,不影響合同中關於爭議解決的獨立條款的效力。)本題中,甲公司以合同仲裁條款無效為由請求提起訴訟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規定。

(3)甲公司認為乙公司不能主張損害賠償,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買賣合同約定的定金不足以彌補壹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對方當事人要求賠償超過定金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並處,但定金與賠償損失之和不得高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本題中,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的定金為5萬元,而甲公司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損失為654.38+萬元。定金無法彌補乙公司的損失,乙公司可以就超過定金的損失主張賠償,人民法院也可以強制執行。

572013)甲公司向乙公司購買價值30萬元的辦公用品,並向乙公司開具面值30萬元的定額付款匯票。B公司收到匯票後,向A銀行提示承兌,A銀行承兌。B公司為支付欠C公司的30萬元借款,在票據上背書轉讓給C公司,並在背書中記載“不得轉讓”字樣。C公司購買原材料時,背書轉讓給債權人D..該匯票付款期限屆滿時,丁於向A銀行提示付款,A銀行以A公司賬戶內資金余額不足為由拒絕付款,並制作拒絕付款證明交給D..

要求:

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1)A銀行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簡單說明原因。

(2)丁燦向誰行使追索權?簡單說明原因。

參考分析:

1)甲銀行拒付的理由不成立。根據規定,承兌人不得以持票人與出票人之間的資金關系對抗持票人,拒絕支付票據金額。本題中,甲銀行承兌票據後是票據的主債務人,不能以甲公司賬戶余額不足為由拒絕向持票人丁付款。

(2) D可以對C公司(前手背書人)、A公司(出票人)、A銀行(承兌人)行使追索權。根據規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此外,根據規定,背書人(B公司)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由後手(C公司)再次轉讓的,原背書人(B公司)對後手(C公司)的被背書人(D)不承擔責任。本題中,由於B公司在將票據轉讓給C公司時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因此B公司對C公司後手的被背書人丁不承擔票據責任,丁不能對B公司行使追索權..

58(2013)A公司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主要生產電動工具。2013年6月,甲公司發生以下情況:

(1)6月3日采購鋼材壹批,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格80萬元,增值稅13.6萬元。

(2)6月11日,加工批準下腳料,實現含稅銷售收入351萬元。

(3)6月20日購入壹批低值易耗品,承運公司開具的運輸發票上註明運費金額為1,000元。甲公司抵扣的進項稅額為0.1.000元。

(4)6月23日,因管理不善,當月采購的部分鋼材被盜,價值654.38+0.2萬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甲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要求:

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1)甲公司當期購進鋼材的進項稅額能否全額抵扣?簡單說明原因。

(2)甲公司銷售剩菜應繳納的增值稅是多少?

(3)甲公司購買低值易耗品發生的運費計算進項稅抵扣是否合法?簡單說明原因。

參考分析:

(1)當月購進鋼材的進項稅不能全額抵扣。根據規定,購進貨物及相關應稅服務的非正常損失,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黴變、變質等損失。本題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導致鋼材被盜產生的進項稅額654.38+0.2萬元,不能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

(2)銷售剩菜應納增值稅= 3.51/(1+17%)×1.7% = 0.51(萬元)。

(3)購買低值易耗品發生的運費抵扣進項稅額計算錯誤。根據規定,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買賣貨物並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題目中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7%=0.07(萬元)。

動詞 (verb的縮寫)綜合題(本類1題,***12分。)

59(2011)某自行車廠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和諧”牌自行車。2010年實現會計利潤600萬元,全年累計預繳企業所得稅1.5萬元。2011年初,該廠財務人員進行了201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相關財務信息及計算如下:

(-)相關財務信息

(1)不含增值稅的自行車銷售收入5950萬元,交付運費收入58.5萬元。到期債務利息收入25萬元,公司債券利息收入654.38+0.2萬元。

(2)發生的財務費用654.38+0.25萬元,其中:支付銀行貸款54萬元,支付某商場貸款765.438+0.00萬元。

(3)銷售費用65,438+04萬元,其中廣告費750萬元,業務推廣費65,438+086萬元。

(4)管理費用32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55萬元,補充養老保險62萬元。

(5)營業外支出965,438+0萬元,其中85萬元由當地市政府捐贈,用於在屬於本市的偏遠山區建設飲水工程。當年因拖欠應納稅款,稅務機關加收了6萬元滯納金。

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7%,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同期銀行貸款年利率為6.1%。當年實際支付的工資總額為560萬元。

(二)企業所得稅的計算。

(1)債務利息收入和企業債券利息收入減少應納稅所得額=25+12=37(萬元)。

(2)業務招待費增加的應納稅所得額= 55-55× 60% = 22(萬元)

(3)補充養老保險費用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62-560× 10% = 6(萬元)

(4)年應納稅所得額= 600-37+22+6 = 591(萬元)

(5)年應納企業所得稅=591×25%=147.75(萬元)

(6)當年應退還的企業所得稅稅額=150—147.75=2.25(萬元)。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和有關稅收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1)分析指出了該自行車廠財務人員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的違法行為,並說明了原因。

(2)計算201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退或應退稅款(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如有小數點,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參考分析:

(1)該自行車廠財務人員在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有以下違法點:

①自行車廠將債務利息收入和公司債券利息收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做法不符合規定。債務利息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規定的免稅收入,應按規定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公司債券的利息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能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在這個問題中,收入應該減少到25萬元。

②某商場借款65,438+00,000元產生的利息765,438+00,000元,超過按同期金融企業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不予扣除,且該自行車廠財務人員未作任何增加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根據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入的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的前提下,允許扣除。本題待增加的收益= 71—1000×6.1% = 10(萬元)。

(3)廣告費、業務推廣費超過扣除標準的部分不予扣除,自行車廠財務人員未調整應納稅所得額。根據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業務推廣費,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本題要增加的收益= 750+186—6000×15% = 36(萬元)。

(4)業務招待費增加22萬元應納稅所得額不符合規定。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本題中企業業務收入5950+58.5÷(1+17%)= 6000(萬元),6000×5‰=30(萬元),業務招待費金額55萬,55×60%=33(萬元)。

⑤補充養老保險增加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不符合規定。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起,企業為在本企業工作或就業的全體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本題職工工資總額560萬元,可抵扣補充養老保險560×5% = 2800萬元,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62-28 = 3400萬元。

⑥捐贈支出超過可抵扣限額的,自行車廠財務人員不增加應納稅所得額。根據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低於年利潤總額12%的部分不允許扣除。本題核算利潤600萬元,其中65,438+02%為72萬元,而實際捐贈金額為85萬元,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85-72 = 65,438+03(萬元)。

⑦未因稅務機關加收6萬元滯納金而增加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規定,稅收滯納金是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項目。

⑧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當期應退企業所得稅計算有誤。

(2)

①債務利息應納稅所得額減少25萬元;

②向某商場借款654.38+00萬元的利息支出,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654.38+00萬元;

③廣告費、業務推廣費應增加36萬元應納稅所得額;

④業務招待費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25萬元;

⑤補充養老保險費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34萬元;

⑥捐贈支出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654.38+0.3萬元;

⑦稅務機關征收滯納金的,應納稅所得額增加6萬元;

年應納稅所得額= 600-25+10+36+25+34+13+6 = 699(萬元)

年應納企業所得稅=699×25%=174.75(萬元)

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174.75—150=24.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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