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是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受聘於企業,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並經註冊的專業人員。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制的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在參與企業決策、經營、管理、預防和處理各種法律糾紛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企業法律顧問的就業前景非常廣闊,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是用人單位選擇法律顧問的重要因素。人事部組織的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全國統壹考試,實行兩年壹輪的考試成績管理辦法。通過所有科目,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原國家經貿委和司法部統壹印制的《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全國有效。
註冊條件
考試報名要求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
(壹)取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經濟學工作滿3年。
(二)取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公司法或經濟學專業1年。
(三)取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或研究生班雙學士學位,工作滿2年。
(四)取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年限1年。
(五)獲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學歷,但通過國家統壹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公司法或經濟工作滿5年。
除上述條件外,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壹)取得非法律或者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者經濟類工作滿5年;
(二)取得非法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者經濟類工作滿3年;
(三)取得非法律、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者經濟類工作滿2年;
(四)取得非法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經濟工作滿1年;
(五)取得非法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相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本專業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後的工作時間之和,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考試科目
考試有四門課,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每科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四科都是客觀題,答題卡上都有回答。
考生考試時可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和橡皮,考企業管理知識時可帶計算器(靜音,無存儲和編輯功能)。
考試分為四天半,每科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10月的考試年度。
考試時間
特殊行業的名稱叫做考試日期。
企業法律顧問65438+10月22日、23日00
考試安排(預期)
考試日期、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1 10 10月22日9: 00-11: 30綜合法律知識。
14:00—16:30
經濟和民商法律知識
2011年10 10月23日9: 00-11: 30。
企業管理知識
14:00—16: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2011年公司法律顧問考試時間:65438+10月22、23日。
註冊時間
報名時間每年4-5月開始(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
2011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時間預測:4-6月。
請參考:2010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註冊方法
報考人員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後,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和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免除測試的條件
免試條件和科目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壹)經考試取得律師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律師,從事企業法律或者經濟工作滿1年。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民商法律知識兩個科目可以免考,只能考企業管理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兩個科目。
(二)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受聘為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公司法或經濟工作滿1年。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兩個科目可以免考,只能考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兩個科目。
(三)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以免考綜合法律知識、經濟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三科,只考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科目。
考試年份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由兩年壹次調整為壹年壹次。
成績有效期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以兩年為周期進行。參加4門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參加2門及以下科目考試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
註冊管理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證書由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國家經貿委、司法部蓋章。證書全國有效。
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者,應按規定向所在地省(區、市)經貿委申請註冊,企業法律顧問註冊期為2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人必須按規定到登記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