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國多年來工程造價管理的核心是定額,定額以類似政府定價的形式存在,直接決定了工程造價定價的形成。所以很多人認為我國目前的工程造價管理是定額管理。事實上,配額的作用是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但經過近十年的爭論和實踐,配額的性質和作用已經發生了變化。按照定額本身的性質,它是壹種信息和參考,但目前由於種種原因,定額仍作為壹種定價文件執行。在中國,定額有其“量價合壹”的特殊性。在長期的計劃經濟中,價格長期被人為固定。為了簡化計價工作,定額管理部門將定額與價格相匹配,形成了“量價合壹”的單位計價表。我國預算定額規定的統壹取費標準,限制了承包商個人條件的競爭。並且費用定額是隨預算固定的。
雖然對費用定額提出了幾項“競爭費”,但定額的計價依據限制了範圍和幅度,沒有體現出建築產品單件性強、承包商個性化的特點。但是,隨著我國加入WTO,在國際經濟壹體化的要求下,我國的工程造價管理應逐步與國際接軌。按照國際慣例,配額的本義是消費的標準,配額中並不固定價格。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國目前的工程造價管理還不能算是真正的定額管理。
按照國際慣例,配額管理問題是采用統壹的消費標準來發放的。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管理模式有三種:英聯邦國家管理模式、美國管理模式和日本管理模式。這三種模式只是規定了統壹的工程量計價規則,根據設計圖紙按照統壹的項目劃分計算工程量,然後按照市場價格計算工程造價,而不是把價格放到定額裏。當然,世界上的計價和定價模式並不是唯壹的,即WTO不能強迫我們接受當今世界三大工程計價模式中的任何壹種,所以理論上工程造價領域的國際慣例是軟約束,不具有強制力。而我國工程造價的計價依據是由政府建設部門直接制定和管理的,只註重定額的消耗,而忽略了工程量計算規則的統壹,導致不同地區各部門編制的定額差異較大,通用性較差。這阻礙了建築市場的進壹步開放,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後,工程造價管理必須與國際慣例接軌,現有管理方法的弊端將更加突出。目前,雖然我國制定了各種措施逐步放開價格,各地也進行了大量改革,但由於配額的編制和調整相對滯後,跟不上市場變化。這種模式本質上有政府定價的影子。因此,我國現行的工程價格機制只能算是半管制的價格管理,並不是真正的價格管理。
因此,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改革應在具有中國特色的“定額”管理中保留消耗標準部分,舍棄價格部分,避免形成定額單價,使消耗成為國家標準,使價格成為市場信息,實行量控不分價格的原則,實現工程量計算規則的統壹、工程量計算方法的規範化和工程造價確定的市場化。
2.按現行定額確定的工程造價:是計劃價還是市場價?
中國工程造價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實現以市場形成價格為基礎的價格體系。目前,在市場價格的壓力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逐步放開價格,壹些地方特別是沿海地區開始編制工程綜合單價。
但還是擺脫不了“量價合壹”的束縛,所以有人稱之為過渡期的定價基礎。這種價格機制雖然沒有政府指導的法律依據,但通過政府壹系列工程造價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被賦予了“政府指導價”的外衣。目前,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批準的工程定額是按照社會平均成本的原則編制的,因此定額中規定的成本價與企業的成本價存在壹定的差異。我國的工程造價主要是根據計價表進行計算,這是“量價合壹”的具體表現,這種計價模式明顯帶有濃厚的計劃價格色彩。事實上,真正市場化的價格機制是通過價值規律發揮作用的,從而通過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自發調節建築市場的供求關系。因為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中組織經濟活動的靈魂。市場機制可以通過供求關系的相互作用,將與之相關的必要信息反映到價格上。因此,市場價格應該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市場主體可以根據價格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計價模式不可能達到價值規律自發調節建築市場供求的目的,因為其價格不能反映工程的全部內部信息。這種“量價合壹,定額收費”的強制定價模式,不利於企業之間的競爭,也不利於建築企業內部潛力的挖掘和積極性的發揮。事實上,所有的競爭最終都是圍繞價格展開的,而工程造價作為建築行業競爭的結果,並不能真實反映市場的供求關系,導致對社會資源流動的扭曲導向作用,最終導致資源浪費。因此,只有將價格因素排除在現有定額之外,在全國範圍內制定統壹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在統壹的項目劃分下計算各項目的消耗標準,然後各企業根據競爭戰略的要求,最終根據市場價格形成自己的項目價格,才能得到符合國際慣例的市場價格,價值規律才能在工程建設領域發揮價格調節作用。
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改革最終是要形成市場經濟的定價模式,要求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控制數量,放開價格,政府宏觀指導,企業自主報價,最終由市場競爭形成價格”,迅速制定工程量清單標準格式,統壹項目、規則、維度,加快建設全國統壹的價格信息網絡。通過工程價格信息網,可以方便、及時地了解所需材料的價格,更好地反映工程的市場價格。
3.工程造價中的費用和利潤:是市場決定的還是政府規定的?
中國的工程造價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按照國際慣例,間接費、利潤和稅金應分攤在分項工程的單價中。而在我國,間接費、利稅是按照管理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利潤率、稅率計算的,直接費是按照單位計價表計算的。顯然,這樣得出的工程造價帶有很強的規劃色彩。事實上,市場開放應該為微觀主體提供更廣闊的競爭空間和更高的要求,但按照目前的工程計價模式,企業作為市場的主要競爭主體,並不是計價主體,真正的計價主體還是從屬於政府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目前,我國工程間接費的收取采用差別費率原則。雖然取消了按隸屬關系定價間接費的老辦法,但仍有按企業資質等級和工程類別相結合的收費標準。這種模式在中國入世後可能會引起爭議,外國承包商可能會援引非歧視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起訴世貿組織。而我們對國有企業、鄉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分別收取勞保費用的做法,更是違背了世貿組織的非歧視原則,會加大世貿組織對我國國有企業的反補貼制裁。
中國加入WTO後,對工程造價的另壹個影響是利潤問題。雖然建設利潤也實行了差別利潤率,但仍由政府統壹規定,采用計劃利潤模式。通過國際考察對比,中國建築企業計算出來的7%的計劃利潤看似不小,工程造價整體水平不高,但實際情況是大多數國企長期虧損,難以生存。主要原因是我國建築企業的利潤不能完全作為利潤使用,如折舊率低,補償不足。同時福利獎金、住房補貼、員工醫療等。必須從利潤中支出。實際上,這些費用在國際上是包含在生產成本中的。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其經營目標是利潤最大化。沒有老板會做虧本的生意。即使個別項目報價低於成本,也會是為了不同的投標策略,也許是為了占領市場,也許是為了考慮項目的銜接,總之是為了以後更大的利潤。然而,目前的定價模式似乎有了新的保護成分。且不說入世後國外企業對這壹保護措施的不滿,即使在國內,也會導致建築業產值利潤遠低於工業平均水平。同時,壹般項目成本高得驚人,原因在於項目交易的幕後交易。此外,入世後,中國的工程造價水平將隨著市場的波動而波動。中國原有的人工成本低的優勢將喪失,同時將面臨工程造價的成本構成和會計成本核算的壹體化問題。
因此,必須改革工程造價的成本屬性,理順其成本構成,將原來的指令性費用調整為在壹定範圍內浮動的指導性費率,並實行動態調控,促進企業間的競爭,以降低工程造價。按照國際慣例,凡屬於生產經營成本、福利性質、工資性質的費用,均計入項目成本,不再從稅後利潤中支付。政府不僅要開放各種工程價格,還要開放企業的利潤率和費率,讓利和取費也由市場決定,形成工程產品真正的市場價格。此外,應盡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大部分國有建築企業遺留的勞保費用負擔,使其輕裝上陣,以積極的姿態參與市場公平競爭。
政府機構如何確定自己在工程造價管理中的職能?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我國政府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工程造價管理體制改革應以加入WTO為契機,轉變政府在工程造價管理中的職能。但目前政府仍在用定額來控制人工、材料、機械和各種費用的價格水平,這顯然是不合時宜的。政府應逐步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幹預,甚至不幹預微觀經濟活動。法律法規是壹個國家市場準入的門檻,是政府管理行業的重要手段。政府部門的主要工作應該是規範建築市場,實現工程造價管理的有效間接宏觀調控。作為政府部門下屬的定額管理部門,主要工作應該是定期發布各種建築產品的造價信息,以及人工、材料、機械的單價信息和造價指數,以此來引導承包商的市場行為,同時為投資者控制工程造價提供參考,制定符合市場需求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計價方法,對工程造價進行宏觀調控。
我國政府應該像國外壹樣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將工程項目分為政府投資項目和非政府投資項目,分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來管理價格。在國外,政府主要采用間接手段控制政府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主要采取集中管理,在批準的投資範圍內采用各種標準和指標進行方案設計和建設,嚴格實行目標控制。對於民間投資項目,政府主要采取價格、稅收、利率政策調整和城市規劃等手段,引導和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和區域。我國現行投資管理體制,幾經改革,仍帶有“計劃”色彩,國有投資項目管理不夠規範和嚴格。經常出現超概算、超概算、超決算、投資膨脹、效率低下、投資失控等“三超”現象,而外資、中外合資、民營投資項目管理過於細化,行政幹預多。
政府可以通過信貸、稅收等經濟杠桿實施宏觀調控,但不能參與具體的項目定價管理。政府應加強相關標準和法律的制定,使工程管理機構依法進行造價管理。眾所周知,我國工程腐敗的涉案人數和金額都是腐敗案件中最多的。主要原因是在項目管理過程中,政府參與過多,使得項目成本尋租空間大,企業無法正常競爭。因此,政府應在工程造價逐步正規化的同時,建立和完善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制度,必須組織力量盡快了解成員國的法律制度,分析比較國內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國實際並與WTO規則相銜接的建設事業法律制度,逐步與國際接軌。中國加入WTO後,WTO中對工程造價有影響的條款主要有《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和《政府采購協定》(GPA)。GATS確立了六項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透明度原則、發展中國家更多參與原則、市場準入原則、國民待遇原則和逐步自由化原則。《政府采購協定》規定了不歧視、透明和區別對待發展中國家的原則。中國加入WTO後,工程造價將被迫融入國際經濟壹體化體系。那麽,政府必須努力縮小與國際工程造價管理的差距,加快改革步伐,使我國工程造價管理逐步適應國際工程造價管理。
5項目成本管理必須引入信息技術
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推廣,我國工程造價管理的信息化也必須跟上步伐。現在計算機網絡技術越來越普及,各方面的信息流都在湧入。工程造價管理是壹門綜合性學科,包括政治經濟學、建築經濟學、勞動經濟學、設計與施工技術、工程材料學、價值工程、運籌學、金融學、統計學和經濟法。面對如此宏大的信息流,傳統的管理模式和方法顯然不適應科學和信息化的要求,更不適應中國入世的要求。因此,要加快建立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該網應包括相關政策、人才和工程造價機構的信息系統;工程造價指數和定額信息系統;積極推廣使用計算機建立數據和信息數據庫,開發通用管理軟件程序,按地區部門實行網絡化管理,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發布國內外相關信息,為政府和社會投資或參與建設項目的各方提供信息服務,為我國建設項目逐步由市場形成價格創造條件。
目前,我國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收集、整理、發布的各類工程價格信息嚴重滯後於市場。迫切需要建立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完善多渠道信息發布體系。在市場經濟社會中,能否及時準確地捕捉市場價格信息是業主和承包商獲得競爭優勢和利潤的關鍵。在外國,政府定期公布工程造價信息,作為政府工程估算的參考。同時,社會咨詢公司還發布價格指數、成本指數等成本信息,指導工程項目的評估。而我國的造價信息是由政府建設部門發布的,使得競爭因素太少,抑制了投資者和承包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隨著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深入和加入WTO,有必要開發新壹代工程造價管理軟件,更好地適應量價分離、單價報價和工程量清單改革的要求,並能與國際慣例接軌,為用戶提供壹個理想的工程造價管理平臺,輕松應對現代工程造價管理中遇到的各種問題,降低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工程造價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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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造價管理改革是建築市場改革的瓶頸和突破口。建設部正在整頓和規範招投標行為,進壹步深化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和計價方法改革,不斷推廣國際通行的工程量清單計算方法。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基本建設投資不斷增加,對工程造價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加入WTO對工程造價管理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我們應該抓住機遇,深化改革,加強人才培養,使我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模式和方法能夠立足於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適應全球經濟壹體化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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