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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航博士畢業必須有多少篇sci論文?

北航各個學科的要求不壹樣。具體可以去北航研究生院查,不過要求還是比較高的。專心研究,不要太浮躁。

壹、申請北航博士學位時發表論文的基本要求

1.數學和系統科學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論文不少於3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在SCI檢索的本領域重要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SCI分區表中Q1區、Q2區、Q3區,或SCI影響因子在0.5以上);

(2)在SCIE源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

(3)在SCIE發表論文1篇,在EI和MEDLINE或《中國科學(中文版)》、《數學學報》、《應用數學學報》、《計算數學與系統科學》、《數學》發表論文2篇。

2.物理學科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論文至少3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在SCI(E)收錄的源期刊上發表論文的影響因子在5.0以上,或累計影響因子在5.0以上;(2)在SCI(E)收錄的源期刊上發表論文3篇,其中在國外期刊上發表論文至少1篇;

(3)SCI(E)發表論文2篇,EI發表論文2篇,其中外文至少1篇。

1國家(國防)發明專利已授權(學生發明人排名第壹有效)為1 SCIE論文;受理1國家(國防)發明專利(學生發明人排名第壹)視為1 EI論文。

除了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學生發表論文數量及影響因素尊重導師意見。

對於承擔重大工程項目等特殊情況,導師應在開題答辯前提出書面申請,經學位委員會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發表論文的要求可參照工程學科相關規定執行。

3.材料科學與工程(包括化學)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論文不少於3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在SCIE q 1地區收錄的期刊上發表1篇高水平學術論文,或發表累計影響因子5.0的SCIE論文;

(2)在SCIE發表論文3篇;或在SCIE發表論文2篇,在EI源期刊發表論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文章發表在國外期刊上。

(3)承擔重大工程項目等特殊情況,由導師提出書面申請,博士生提交詳細的研究成果總結,經學位分委會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發表論文要求:在SCIE收錄的源期刊上發表論文兩篇;或1篇論文發表在SCIE,2篇論文發表在EI或ISTP。在國外期刊上發表論文至少1篇。

其他學術成果的計算方法按照工程學科的有關規定執行。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過至少3篇論文,第壹作者發表的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必須符合下列要求之壹:

(1)在SCIE收錄的計算機期刊上發表了1篇影響因子大於0.5的論文;

(2)在SCIE發表論文1篇,在EI或ISTP發表論文2篇;(3)在《中國計算機雜誌》、《軟件雜誌》、《計算機研究與發展》、《電子科學雜誌》、《自動化學報》發表論文1篇,或在EI收錄的期刊源發表論文2篇;此外,在EI或ISTP的源出版物或會議上發表了2篇論文;

(4)在EI收錄的期刊源發表論文1篇,在本領域有重要影響的國際會議上發表論文1篇(參考中國計算機聯合會認可的權威學術會議目錄);此外,在原始出版物或會議上發表的2篇論文被EI或ISTP收錄。

符合上述條件之壹的博士研究生發表的學術論文中,很多發表在EI收錄的大學期刊上的論文只算作1篇期刊論文。

專利和獲獎學術成果的計算方法按照工程學科相關規定執行,折算論文總數不超過1。5.生物醫學工程學科

申請人應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至少三篇論文,並應滿足以下三項基本要求之壹:(1)在SCI檢索的相關學科重要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SCI分區表中Q1和Q2);

(2)在SCIE源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

(3)在SCIE發表論文1篇,在EI、MEDLINE、ISTP或國際會議上發表論文2篇(論文全文)。

專利和獲獎學術成果的計算方法按照工程學科的有關規定執行。

6.工科類學科,包括航天科學與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動力工程與工程熱物理、光學工程、運輸工程、力學、材料加工工程(僅限機械類專科)等。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論文不少於3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在SCI檢索的本領域重要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SCI分區表中Q1、Q2、Q3,或影響因子在0.3以上);

(2)在SCIE源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其中至少1篇論文為外文;在SCIE源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在EI或ISTP源期刊或國際會議上發表論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論文為外文;

(3)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包括ISTP檢索到的國際會議論文集)上發表的學術論文總數不少於3篇,其中至少有2篇發表在EI收錄的源期刊上。並且至少有壹篇文章是用外語寫的。

在本學科領域申請並授權的發明專利(排名為該生第壹發明人)等同於SCIE論文;申請並受理的發明專利(學生發明人中排名第壹)相當於核心期刊論文;申請人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壹等獎1項,並有個人獲獎證書,相當於在SCIE收錄的源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獲得省部級二等獎(排名前七)或三等獎1(排名前五),相當於在EI收錄的源期刊上發表1篇論文。

7.經濟與管理(管理學院)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過至少3篇論文。此外,至少有壹篇文章是用外語寫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在SCI中,SSCI,A &;HCI和SCIE收錄1源出版物;

(2)在《經濟研究》、《中國管理科學學報》、《中國社會科學》發表論文1篇,在EI(ISTP)檢索會發表論文2篇。

(3)在EI收錄的源期刊和經濟管理類重要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見附表1),在CSSCI、CSCD或EI(ISTP)檢索的會議上發表論文1篇。

8.法律學科(法學院)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論文至少3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在《SSCI》、《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比較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等任意高水平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

(3)在SCIE發表論文1篇,在EI、MEDLINE、ISTP或國際會議上發表論文2篇(論文全文)。

專利和獲獎學術成果的計算方法按照工程學科的有關規定執行。

6.工科類學科,包括航天科學與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動力工程與工程熱物理、光學工程、運輸工程、力學、材料加工工程(僅限機械類專科)等。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論文不少於3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在SCI檢索的本領域重要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SCI分區表中Q1、Q2、Q3,或影響因子在0.3以上);

(2)在SCIE源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其中至少1篇論文為外文;在SCIE源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在EI或ISTP源期刊或國際會議上發表論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論文為外文;

(3)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包括ISTP檢索到的國際會議論文集)上發表的學術論文總數不少於3篇,其中至少有2篇發表在EI收錄的源期刊上。並且至少有壹篇文章是用外語寫的。

在本學科領域申請並授權的發明專利(排名為該生第壹發明人)等同於SCIE論文;申請並受理的發明專利(學生發明人中排名第壹)相當於核心期刊論文;申請人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壹等獎1項,並有個人獲獎證書,相當於在SCIE收錄的源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獲得省部級二等獎(排名前七)或三等獎1(排名前五),相當於在EI收錄的源期刊上發表1篇論文。

7.經濟與管理(管理學院)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過至少3篇論文。此外,至少有壹篇文章是用外語寫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在SCI中,SSCI,A &;HCI和SCIE收錄1源出版物;

(2)在《經濟研究》、《中國管理科學學報》、《中國社會科學》發表論文1篇,在EI(ISTP)檢索會發表論文2篇。

(3)在EI收錄的源期刊和經濟管理類重要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見附表1),在CSSCI、CSCD或EI(ISTP)檢索的會議上發表論文1篇。

8.法律學科(法學院)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論文至少3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在《SSCI》、《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比較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等任意高水平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

(2)在CSSCI其他來源期刊或文集(不含加長版)發表論文2篇;

(3)在非CSSCI源期刊或期刊(不含擴展期刊)的重要法學或航空航天類期刊或期刊(見附表2)上發表論文3篇或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3篇,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會議上發表的論文列入會議論文集。

各級標準中的期刊不包括其增刊、專刊和專刊。

第壹篇發表在《北航學報》(社會科學版)的論文,可以視為被CSSCI收錄。

在港澳臺重要法學期刊或英文國際期刊發表的論文,經法學院三名以上教授評審,達到較高水平,可視為1 CSSCI論文。

國內外重要學術會議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專家參加的國際會議和二級法學會年會。9.人文和社會科學(人文學院)

博士研究生發表論文總數不少於3篇,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見附表3): (1)發表論文達到A-level標準;(2)發表的論文達到B級標準;(3)發表的論文達到C級標準。

各級標準中的期刊不包括其增刊、專刊和專刊,CSSCI收錄的期刊不包括加長版;在《北航學報》(社科版)發表的論文,第壹篇可視為被CSSCI收錄,第二篇及以上視為在壹般公開期刊發表的論文;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國教育報》上發表的學術論文(3000字以上),可視為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論文。

10.外國語言文學(外國語學院)

申請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上發表論文至少3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在SSCI、A&HCI、SCI、EI、中國社會科學、中國語言、當代語言學、外語教學與研究、外國文獻綜述、現代外語或外語。

(2)在CSSCI發表論文2篇(限外國文學、語言學、外語);(3)在CSSCI發表論文3篇(不含延期發表)。

註:在國際非SSCI或A&HCI期刊上發表的英、俄、德、日、法、韓文研究論文,經學會教授會議評審,達到相應學術水平的,可視為1 CSSCI論文。在我校學報社科版發表的第壹篇論文可視為CSSCI,其余視為壹般發表的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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