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阿,求妳公平如平靜的湖,求妳耶和華的公義如澎湃的河。
——引自公元前8世紀猶太先知阿莫斯。
遊覽古城:所羅門的“智慧”
循著摩西的足跡,我們的法律之旅來到了死海這片神奇的土地。
摩西死後,長期在沙漠中流浪的以色列人終於回到了他們的故鄉——迦南。然而,現在占據此地的腓尼基人卻把此地的名字改成了“巴勒斯坦”。
據說,進入巴勒斯坦領土時,每個以色列家庭都帶著壹個木箱。盒子裏裝著壹塊小石碑,上面刻著摩西十誡——與上帝的契約,所以被稱為約櫃。當他們再次定居下來後,根據這種“人神契約”的精神,很快就發展出了壹整套猶太教規和壹部著名的《塔木德經》。於是,繼《漢謨拉比法典》誕生之後,亞洲出現了第二個法治國家——以色列,其首都是夾在死海和地中海之間的歷史名城——耶路撒冷。
現在,我們來到了這座充滿滄桑的古城,尋找過去法律的故事。
“耶路撒冷”壹詞在迦南語中是“和平之城”的意思。但諷刺的是,從古至今,耶路撒冷真的離“和平”二字很遠。因為地處古代世界的十字路口,列強爭搶,宗教互相競爭,這裏的戰爭已經燃燒了快5000年了!壹個面積只有1平方公裏的小小老城,居然同時矗立著世界三大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眾多宏偉、至高無上的廟宇。這叫這座古城。它怎麽能承受這輩子無法承受的負擔?
“客來青天,懸往事,淚落清泉。”我們此行的目的是尋找法律的足跡——所羅門王的足跡。但出乎意料的是,歷史之手還是迂回地把我們引回了著名的“哭墻”。
相傳,近3000年前,以色列人中出現了壹位著名的君主——所羅門王。所羅門時代是猶太民族歷史上唯壹繁榮富強的黃金時代。他花了七年時間為耶和華建造了壹座宏偉的廟宇,坐落在今天鄴城東北角的聖殿山上。
據史料記載,這座寺廟矗立在山頂,東西向,氣勢十分雄偉。神廟的大門、所有的柱廊、天花板、門窗都鑲嵌著黃金,燈具、祭祀用的器皿和摩西十誡的約櫃都是純金打造的。在寺廟外的庭院裏,有100個金邊水池,裏面開滿了荷花。寺廟落成的那壹天,盛大的慶典持續了兩個星期!而所羅門卻天天來到這座聖殿,在橄欖樹的樹蔭下,為全國人民主持正義,開庭審理各種案件。
據說,在他繼位之初,所羅門虔誠地向上帝祈禱,希望上帝賜予他成為壹個好國王所必需的優秀品質。於是上帝拿出四樣東西讓他選擇。所羅門從“長壽”、“富貴”、“復仇”、“智慧”中只選擇了“智慧”,於是上帝給了他壹個謹慎聰明的頭腦。
此後,所羅門的判案能力、破案智慧、審判正義,在西方歷史上留下了許多佳話。
下面這個故事是3000年前發生在這裏的壹個經典法律故事。
據說,有壹天,所羅門坐在大聖殿的審判席上,兩個女人抱著壹個嬰兒來到聖殿,哭著大聲地給他講了壹個案件。其中,女甲指著女乙說,他們兩個是同居生孩子。她(A)第三天生了壹個男嬰,她(B)也生了壹個兒子。
那天晚上,女人B不小心把孩子壓死了。除了震驚和痛苦,女B趁著夜深人靜,偷偷把兩個孩子調換了。女人A醒來,發現懷裏的孩子已經死了。震驚平復後,她仔細壹看,發現死嬰不是自己的兒子。
女人A的陳述還沒說完,女人B就激動地懇求所羅門:“不!她說的是謊言!死的是她的兒子。”而女人A更激動更大聲地說:“活著的是我兒子!我兒...! "
兩個女人在為她們的孩子爭吵,吵得不可開交。田字壹號的神秘案件困擾了所羅門壹段時間。
在所羅門時代,醫學還沒有發展到驗血和DNA親子鑒定的地步,同時本案也沒有其他證人或物證可供參考。所羅門想了很久,然後突然睜開眼睛,發出壹個簡短的命令:“把劍拿來”。
女人A和B都很驚訝。他們拿劍做什麽?所羅門說:“把嬰兒切成兩半,各壹半。”。這時,女子A放聲大哭:“王,把孩子給她吧,我寧願不爭,請不要殺孩子!””而女B野蠻地說:“好吧,我得不到,她也得不到。我們幹脆壹刀兩斷,把孩子殺了。"
至此,真相大白。按照人性,只有親生母親才會委屈自己去救孩子的命。於是,所羅門做出了壹個世代傳誦的判決:“把孩子給女人A,她才是真正的親生母親。”而惡毒的女人B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這壹英明的判決在全世界流傳了近3000年,使所羅門成為西方世界婦孺皆知的司法正義守護神,其名聲甚至遠超中國的包青天。當然,如果以現代法治的原則和觀點來看,所羅門的司法行為顯然是有問題的。首先,他犯了法,就是違反了摩西十誡中的“不可誤殺人”。其次,他的恐嚇之所以能產生如此戲劇性的效果,是因為女性和所有以色列人都知道,他確實有權“剖開嬰兒”,無需任何司法批準。這種“法治”實際上是壹種“權力至上”的“人治”。充其量,它只
它是壹種“形式法治”,與我們今天所追求的“實質法治”相去甚遠。但是,在那個遙遠的古代,在完全沒有事實證據的情況下,作為壹個能夠積極創造條件,克服困難,實現司法公正的法官,所羅門的智慧確實值得後人敬佩。
但是今天,所羅門曾經坐過的第壹座猶太聖殿在哪裏呢?我們在聖殿山轉悠了半天,也沒找到它的蹤跡。壹問,被告知其遺跡在舉世聞名的“哭墻”下。原來,在所羅門死後的344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戰士攻占了耶路撒冷。他們用壹把火摧毀了宏偉的聖殿,從此,曾經繁華的耶路撒冷變成了壹片燒焦的廢墟。後世的猶太人又到處撿石頭,在原地建了壹堵墻,在這裏重建了第二聖殿。沒想到幾百年後,第二座神廟被羅馬人燒毀,只剩下這堵墻。猶太人每個月都來這裏緬懷往事,忍不住落淚。因此,這面墻又被命名為“哭墻”。
我們站在這面“哭墻”前,凝視著那壹片片歷經滄桑的古老巖石。我突然覺得這塊石頭是壹本厚重的歷史書,它不僅記錄了猶太民族千百年來的辛酸歷史,也記錄了它背後的大神廟裏曾經發生過的經典法律故事。
的確,從古至今,猶太人都是壹個極其優秀和有才華的民族。但平心而論,在造成這個民族幾千年悲劇的所有因素中,除了“上天不公”這四個字,難道就沒有什麽值得以色列人反思的嗎?說實話,作為壹個旁觀者,從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那種毀掉別人偶像,讓烏爾城和其他種族、宗教壹起蒙羞的極端行為開始,從那壹刻起,不知何故,就已經註定了這個民族四千年來坎坷悲慘的流浪命運。雖然猶太人的後代,如摩西、大衛、所羅門、耶穌、愛因斯坦、馬克思等偉人輩出,但“嫉賢妒能”積重難返,但這個民族始終無法擺脫那種由性格決定的命運。今天,為了避免這種命運悲劇的重演,為了包括猶太人自己在內的各族人民的自由和幸福,為了真正把耶路撒冷變成壹座“和平之城”,以色列人是否應該開始研究與不同文化、宗教和種族共處的方式?
當然,這些都是我們法律之旅的題外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