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業道德案例1:
2007年5月23日下午5時30分左右,南溪縣石鼓鄉石場鎮發生壹起交通事故:15歲男孩滕從宜賓開往南溪的公交車上下車,在公交車前橫穿馬路,被壹輛轎車撞倒。
事故發生後,現場的人和帕薩特上的乘客分別撥打了120和122求助。圍觀群眾紛紛攔住路過現場的車輛,要求將傷員送往宜賓搶救。令人失望的是,經過現場的汽車沒有壹輛停下來。
事故發生後約15分鐘,57歲的宜賓市公安局局長離開崗位,等待退休民警江乘車?四川Q0253警察?警車從江安縣返回宜賓,經過事故現場。被圍觀群眾制止,請求將傷員送往宜賓搶救。警車停在傷員倒地的位置後,沒有下車,而是搖下車窗觀察躺在血泊中的傷員。在得知自己已經向交警和醫院報警後,姜表示自己沒有醫學知識,車內也沒有治療設施。長距離運送傷員非常危險,可能會造成二次傷害。最好等醫生來處理。隨後,石鼓鄉衛生院的醫生來到現場救治傷員,姜要求司機開車離開現場。
下午6點左右,南溪縣交警大隊民警到達事故現場。6時30分,120救護車到達南溪縣醫院後,醫生確認滕已經死亡。經法醫鑒定,滕死於顱骨骨折和顱內出血。
那時候?路過事故現場,警車免遭滅頂之災?這個消息在當地傳開了。
警察職業道德案例研究2:
姜敏,女,羌族,1980年9月出生,出生時黨員,200110,參加公安工作,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政工監督室民警,三級警司。在這次抗震救災鬥爭中,姜敏驚悉包括母親和女兒在內的10名親人不幸遇難,但他強忍失去親人的巨大悲痛,毅然堅守崗位,日夜奮戰在抗震救災第壹線,積極參加搶救受傷群眾和安置災民生活工作,為保障災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由於連續作戰過度勞累,姜敏身體極度虛弱,多次暈倒在搶救現場。姜敏的先進事跡充分體現了什麽?人民公安為人民?政治本質和?忠誠可靠,秉公執法,英勇善戰,紀律嚴明,無私奉獻?新時期的人民警察精神。
公安部號召全國公安民警以姜敏為榜樣,牢記黨和人民的重托,繼續發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優良作風,以更加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革命鬥誌,再接再厲,紮實工作,為奪取抗震救災鬥爭全面勝利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警察職業道德案例3:
河北省霸州市康仙莊派出所副所長杜樹貴,作為壹個派出所副所長,僅僅因為車子在路上差點刮到(不是真的刮到)就如此不理智和憤怒。壹槍不僅打死了年幼無辜的牛亞軍,也讓兩個家庭刻骨銘心。杜樹貴主觀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給被害人家屬造成極其嚴重的精神損害,震驚全國,引起輿論軒然大波。杜樹貴也倒在了地上,妻子和兒子都很尷尬。他的命運無疑是個人特權惡性膨脹的結果,被判死刑是咎由自取!為什麽有些執法者,比如杜樹貴,在社會已經開始步入法制軌道的今天,還敢如此囂張,作惡多端?這是值得我們每個人深思的。
人民警察手裏有權力,腰裏有槍。但是我們不要忘記是誰給了我們槍和權力,我們應該如何使用我們的槍和權力。權力是壹只手?壹把雙刃劍?,可以煉人,也可以毀人;妳可以成功,也可以失敗。杜樹貴等人根本忘了他的權力是從哪裏來的,忘了他應該利用人民賦予他的權力為人民謀福利,為人民服務,所以他用了。權力?傷害人民。他們認為自己有執法權,是神聖的執法者,所以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無視法律的存在,變執法為民,欺民,害民。最終不僅害了別人,害了自己,害了家人,也損害了人民警察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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