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考條件1。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中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五)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關於回避的規定;(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本次公開招聘的年齡計算截止到2016年9月,12。2.具體要求: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範圍和條件見崗位表(附件2)。崗位表中的專業條件主要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和本科專業名稱為準(見附件4),未列入目錄的專業名稱以公告公布的專業名稱為準。請考生慎重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招聘崗位,否則取消招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3.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予錄取:(1)受過各種刑事處罰者。(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五)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招聘方式和程序(壹)報名
報名時間:2016 9月12日至9月23日下午18:00。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可選擇其中壹種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費全免。
報名方式(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眉山人事考試網()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具體網址見附件1),下載2016眉山市事業單位考試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見附件3),如實準確填寫相關信息。
(2)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攜帶報名信息表復印件兩份(貼2寸免冠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和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招聘單位詳細地址見附件1)。4.報名要求(1)每個報名者限報1個職位。(2)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發現報考者在招聘的任何環節不合格或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1.現場報名人員的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在報名現場同時進行。2.網上報名人員資格初審。網上報名者請於9月12日至9月24日2016期間登錄本人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3.網上報名者的資格審查。網上報名者在考核前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攜帶報名信息表2份(附2寸免冠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和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4.對於幾個特殊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1)2016、2017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的本人學生證,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的部門出具的相關院系、專業的證明。(2)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註冊的人員,須出具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意見。(3)從香港、澳門和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須出示學歷證明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相關證明材料。學歷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提交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電話:86920616)。申請人可登錄中國留學網()的“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相關要求和流程。(三)考核:采用專業知識測試、業務能力操作、面試等方式進行現場考核,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崗位適宜性和職業道德。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按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選可能少於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額,也可能不招。各招聘單位考核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4)體檢和考察1。體檢。擬錄用的考生必須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就業體檢項目,維護HBsAg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要求執行。本次公開招聘體檢從公告到實施,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的,按照新的規定執行。體檢情況另行通知。2.檢查。主要對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並對其檔案、報考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進壹步核實。因自願放棄體檢、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參加過考核人員的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於分數最低的崗位,遞補人員的考核分數不得低於招聘崗位規定的最低分數。體檢和考察另行通知。(六)公示考核和體檢合格者,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公示期為7天。舉報人應當實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7天後,擬聘用人員不反映問題或問題經組織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問題嚴重的,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舉報存在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核實或否認,則暫緩錄用,待核實後再決定是否錄用。因上述原因或在公示期內,擬聘員工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7)聘用1。經考核體檢合格並經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2.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3.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對招聘人員進行考核,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月至6月(詳見職位表)。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4.評定招聘人員在用人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年限未滿的,不得轉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