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帳戶,名稱自我聲明
(1)登錄/註冊賬戶
第壹步:進入海南電子註冊網站:/icsp/index . action,進入平臺首頁註冊新用戶:
登錄後,在左側菜單欄選擇“業務辦理”,點擊“姓名自行申報”。
第二步:管理人第壹次辦理“獨立申報名稱”的,自動進入“獨立申報名稱”註冊頁面;已辦理“自行申報名稱”的,進入業務表單和業務狀態顯示頁面,經辦人點擊頁面右上角“+新辦”按鈕,進入“自行申報名稱”註冊頁面。
第三步:進入“獨立申報名稱”註冊頁面,平臺會彈出“獨立申報名稱說明”進行閱讀。經辦人認真閱讀說明並同意後,點擊“我已閱讀並同意”按鈕,進入姓名申報;管理者不同意,就退出賬號,不能申請獨立名稱申報。
名稱獨立聲明,系統自動審核。
第壹步:進入“姓名信息”錄入頁面,填寫相關信息。
1.頁面上方提供三個【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名稱+(行政區劃)+行業+組織形式;名稱+行業+(行政區劃)+組織形式]選擇其中壹種名稱元素排列方式,系統自動以相應方式合成商事主體名稱。關於名稱元素排列的功能,請參考右上方的“示例”。
2.在頁面中間填寫“行政區劃”、“店鋪名稱”、“行業”、“組織形式”。
(1)行政區劃。錄入方式可選:系統會彈出壹個選擇窗口,包含“企業住所”和“名稱行政區劃”兩種候選內容。經辦人按照先“企業住所”後“行政區劃名稱”的順序完成選擇後,點擊確定完成填寫。
(2)字體大小。填充方法是自己輸入任意壹個中文字段。
(3)工業。填寫方式為半選擇性:管理者自行輸入任意中文字段,系統關聯讀取行業代碼和行業名稱,並提供標準名稱候選框供管理者選擇。經理從候選框中選擇行業名稱來填寫規範。
(4)組織形式。錄入方式可選:系統會彈出壹個選擇窗口,包含兩類候選內容:企業類型和組織形式。代理人先選擇企業住所地,再選擇行政區劃,然後點擊確定完成填寫。
3.名字檢查。經理仔細看了壹下頁面下方的“合成名”,確認名字符合自己的需求。單擊“檢查可用性”按鈕檢查名稱可用性。將彈出壹個窗口解釋檢查結果。
4.如果檢查結果沒有異常,不需要添加任何授權信息和預審批信息,可以點擊“保存並下壹步”按鈕。如果檢查結果異常或者需要添加授權信息和前置審批事項,請閱讀“名稱自行申報和註冊商審核”部分。
第二步:進入“補充信息”錄入頁面,填寫相關信息。
1.輸入基本信息。
(1)企業所在地。系統根據上面選擇的行政區劃自動生成,不需要填寫。
(2)註冊資本。代理人應如實填寫表格。
(3)是否為集團母公司。經辦人根據事實選擇“是”或“否”。
2.輸入投資者信息
點擊“+添加”按鈕添加投資人。
(1)投資者類型。處理程序單擊下拉框進行選擇。
(2)證書(執照)類型。處理程序單擊下拉框進行選擇。
(3)出資人證明照片。點擊上傳照片。身份證必須正反面上傳,護照等證件必須正面上傳。
(四)投資者名稱。證件照片上傳後,會自動識別並填寫,代理人可以修改。
(5)證書編號(許可證編號)。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等證件(執照)號碼。證件照片上傳後,會自動識別並填寫,代理人可以修改。
(六)企業代表姓名。法人股東需要錄入,自然人股東不需要。證件照片上傳後,會自動識別並填寫,代理人可以修改。
(7)企業代表(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法人股東需要錄入,自然人股東不需要。處理程序單擊下拉框進行選擇。
(8)企業代表(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法人股東需要錄入,自然人股東不需要。證件照片上傳後,會自動識別並填寫,代理人可以修改。
3.單擊“保存並下壹步”按鈕。
第三步:進入“上傳材料”頁面。
系統無需上傳材料進行自動審核,只需點擊“保存並預覽”即可。
第四步:進入預覽和簽名頁面。
1.預覽商事主體名稱自主申報申請書等文件後,點擊頁面下方的“簽名”按鈕進行簽名,平臺會自動生成壹個簽名二維碼。
2.打開手機版海南e掛號APP,登錄後,點擊頁面“掃碼”,掃描簽名二維碼。掃碼成功後,進入“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環節,詳情查看電子簽名操作手冊。
第五步:確認提交,系統會自動審核。
電子簽名成功後,返回預覽頁面,點擊下方的“提交”按鈕,即可收到已通過審核的系統消息“您提交的名稱申請信息系統已自動通過審核,名稱保留期至某年某月某日。點擊名稱保留表查看詳情,點擊設立登記直接辦理設立登記業務”。點擊下方“確定”按鈕,自主申報名稱,系統自動審核成功。
進入“姓名預約單”預覽頁面,選擇打印或不打印姓名預約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請批準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有效性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任命、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