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含);
(2)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77043元(按申請之日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計算);
(3)申請人家庭在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錢塘區無房,5年內(含)無房產過戶記錄;
(4)申請家庭財產應符合以下要求:
A.家庭人均貨幣財產(包括銀行存款、理財產品、有價證券等。以申請人和家庭成員的名義同申請)應低於487661元;
B.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的投資總額(含出資)不超過30萬元;
c共同申請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無生活用機動車,或僅有1輛非營運機動車,且機動車價格在20萬元以下(不含普通兩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殘疾人代步車)。
2、新就業的大學畢業生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常住戶口,或持有有效期內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錢塘區公安機關核發的《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3)申請人在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用人單位工作,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含),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或持有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營業執照且1。
(4)申請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77043元(按申請日前12個月內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計算);
(5)申請家庭財產符合以下要求:
(6)申請人家庭在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錢塘區無房,5年內(含)無房產過戶記錄;
(7)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無能力在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錢塘區融資購房。具體標準如下:申請人(配偶)的直系親屬在上述地區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50.55平方米的,視為直系親屬無能力在上述地區融資購房。
3、創業者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者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並持證滿2年。
杭州公租房保障的群體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主要針對落戶5年以上,名下無房,家庭收入和財產也要達到規定標準的杭州戶籍家庭;
2.新就業的大學畢業生。主要針對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杭穩定就業,連續繳納社保或公積金6個月以上,名下無房,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符合規定標準的家庭;
3.企業家。主要面向在杭有穩定就業,持有中級以上職稱或2年以上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名下無房,家庭收入和財產符合規定標準的家庭。
總的來說,杭州的公租房申請標準有所放寬,戶籍標準也有所變化,辦理流程更加便捷透明。符合報考條件的,可以報考。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