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訴店鋪噪音擾民
居民樓下面有兩種商店。壹種是所購房屋樓下原本是商鋪,但樓下商鋪有義務不產生噪音影響樓上居民休息;另壹種是把住的房子獨立改造成店鋪,需要鄰居同意,噪音不能擾民。
如果協商不成,我們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我們侵犯了鄰接權。
同時去工商部門舉報,查看其經營是否合法,是否取得相關證件和審批手續。
此外,物業管理公司在門面的實際經營過程中,應規範小區的管理,特別是在停車、噪音管理等方面,應設定時間段,在影響業主休息和出行的時段,禁止噪音大、容易造成交通擁堵的大貨車通行,使門面的經營不影響小區居民樓業主的正常生活。
相關知識:噪音幹擾警察的處理方式
1,小區和樓層之間的生活噪音。
這種報警相對容易處理。接警後,民警會先上門了解情況,向對方說明相關因素,做好針對性工作,壹般能當場解決問題。當然也有壹些因為作息時間不同而產生的噪音,比如有的人晚上工作,白天在家休息。在這種情況下,警察在處理警情的過程中可以給當事人壹些好的建議,比如用布把凳子腿包起來,深夜回家穿軟底鞋不穿皮鞋,開車回小區盡量少按喇叭。
2、裝修施工造成的噪音擾民。
接到這種報警後,民警前來了解情況,如果是正常工作日施工,可以向報警人說明情況,請其克服困難,施工完畢後即可解決;如果施工方在休息時間施工,民警可以要求施工方調整施工時間,並將處置情況告知民警。同時,如果施工單位條件允許,可以配備壹些簡單的隔音措施,盡量減少噪音。
3.由動物,尤其是狗的叫聲引起的噪音幹擾人們。
警察首先要找到動物的主人,把情況告知動物主人,讓他管好自己的動物,晚上盡量不要打擾別人正常休息。如果是無人看管的動物,可以聯系相關機構請其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警方。
4、商場、商店等活動、營銷等產生的噪聲擾民。
警察上門後,可以將擾民情況告知店家,提出合理建議,及時聯系警察,告知處理情況。同時,及時向社區民警通報這類報警,社區民警了解處置後的情況,問題是否已解決,是否有新的問題,與物業、居委會或相應部門共同化解矛盾糾紛。
5.集體葬禮活動產生的噪音擾民。
葬禮時燃放鞭炮是我國的壹種民俗。隨著社會的進步,鞭炮大多被改良成禮炮車。但這種禮炮車聲音大,震動大,隨送葬隊伍鳴槍,群眾反響很大。針對葬禮噪音報警,民警現場處理時,可以告知主家屬,敬禮只是對死者的壹種回憶。晚上盡量不要放音樂,葬禮期間盡量不要經過鬧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以及使用音響設備可能產生可能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a)在噪音敏感建築物集中的市區使用高音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設備產生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
(三)未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采取措施,從室內環境發出嚴重幹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第六十三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壹)“噪聲排放”,是指噪聲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噪聲。
(二)“噪聲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機構、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4)“夜間”是指晚上22點至早上6點之間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