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合同協議範本: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的原則,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達成如下合作諒解:
壹、合作項目
1,xxx合作
2.xxx合作
二、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雙方整合各自資源進行合作;
2.如果雙方就項目達成合作意向,應專門簽訂項目合作協議。
三、合作方式:再協商
四。合作期限:五年很長。
動詞 (verb的縮寫)合作協議及其他
1.本協議為合作總合作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體合作項目的合作方式和項目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甲方代表:日期:2013年9月
乙方:乙方代表:日期:2013年9月。
需要註意的事項
訂立合夥合同,除遵循合同訂立的壹般原則外,還應註意以下相關事項:
1.明確合夥人的出資額。
合夥人的出資是合夥企業發展的物質基礎。合夥人可以用現金、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夥人出資的數額和種類不壹定相同,但都必須按其價值折合成若幹份。因此,無論以何種方式投資,合夥人投資的方式、金額、期限都應在協議中明確約定。合夥人出資額的確定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托的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重要的是在簽訂合夥協議時明確規定各合夥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比例,以便在今後的收益分配和債務承擔中明確規定各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2.合夥人主體資格考試
考察合夥人的資質應該包括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大額外債等。這是簽署合作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合夥人為企業的,應當保存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伴侶是個人,應詳細記錄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此外,在審查合夥人資格時,還應註意以下限制性規定:
(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二)普通合夥中,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有限合夥企業中,有限合夥人是自然人的,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擔任;
(3)在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需要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例如律師事務所中的合夥人需要具備法律執業資格;
(4)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資格。
3.“沒用”這幾個字
合夥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夥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夥企業以“有限”或“有限責任”等字樣命名,具有欺騙性,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為。
4.明確規定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主要包括:
合夥企業事務的管理、表決和監督合夥企業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決定,每個合夥人不論出資多少,都有管理、表決和監督的權利。
合夥企業利益分配權合夥人有權按照約定分配利潤。利潤是否按出資比例、精力投入、合夥事務管理責任或其他方式進行分配,即使全體合夥人默示同意,也應在協議中載明。
查閱帳簿的權利合夥人有權查閱有關合夥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的帳簿。
在退夥權的約定中,要考慮約定退夥的方式、債務的分擔、合夥財產的分割以及如何補償其他合夥人因退夥而遭受的損失。
(2)合夥人的義務主要包括:
全額出資的合夥人應當按照約定實際繳納出資。
分擔合夥企業的經營虧損和債務體現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對內按照約定按比例分擔經營虧損和債務的責任。為了避免以後互相推諉,也應該盡量在協議中明確規定。
禁止商業競爭合夥人不得單獨或者與他人合作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退夥後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我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合夥人退夥後的保密義務,合夥協議中的協商和約定可以對全體合夥人產生約束力。
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七條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為同壹經營目的,分享利益、承擔風險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