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壹般指比特幣、萊特幣、瑞泰幣、活力幣、dogecoin等數字加密貨幣。
問題2:合同中的“標的物”是什麽意思?合同的標的物是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客體。中國通常認為合同的客體包括物、行為和智力成果。物是指民法意義上的物,包括壹般等價貨幣。行為是指作為(包括作為的結果)和不作為。智力成果主要是指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銷售合同的標的物包括貨物和貨幣。
問題3:借款合同中對幣種的要求都在合同中註明了。
問題四:如何理解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中的“接受貨幣性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融資行為,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的融資行為。
締結協議
現實生活中,壹些貸款人在借款時,往往因為對方是親戚或朋友,出於尊重或出於信任,不出具書面文件。這樣,借款人壹旦否認,出借人就很難保護債權。即使告上法庭,也會因為無法舉證而陷入敗訴的結局。因此,貸款人必須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借款協議,寫明姓名、貸款種類、幣種、金額、時間、期限、用途、利率、還款方式、擔保人及違約責任,並簽字,雙方各執壹份,妥善保管。
問題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司法解釋中,受理方指的是哪壹方?陽光易貸?我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三條:借貸雙方對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又沒有達成補充協議,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合同履行地為接受方所在地。
問題6:什麽是“合同標的物”?會不會是合同貨物的金額?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合同的內容,但不是貨物的金額。合同的客體是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客體。標的物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沒有標的物,合同就不能成立。標的物的條款必須明確標明標的物的名稱,使標的物具體化,明確權利義務。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合同的必要條款。按照傳統民法,合同債務的客體是債務人的給付,即債務人的行為(或不作為)。中國通常認為合同的客體包括物、行為和智力成果。物是指民法意義上的物,包括壹般等價貨幣。行為是指作為(包括作為的結果)和不作為。智力成果主要是指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合同的標的必須明確、合法、可行。
問題7:買賣合同中付款方式與結算方式的區別20分買賣合同中付款方式與結算方式的區別:付款方式是指付款人為履行票據債務而采取的具體措施。結算方式是商品交易、勞務供應、資金調撥等經濟交換所引起的貨幣收付關系的清償方式。在我國,根據不同經濟往來的特點、形式和需要,分為轉賬結算和現金結算兩種方式。
買賣合同是壹方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另壹方,另壹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讓所有權的壹方是賣方或賣方,支付價款取得所有權的壹方是買方或買方。買賣是最常見的商品交換形式,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74、175條的規定,其他有償合同沒有規定的,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互惠和其他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也應當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
問題8:進出口貿易交易合同中的“計價貨幣”和“支付貨幣”有什麽區別?這兩項規定的作用是什麽?記賬貨幣是指用於計算合同規定價格的貨幣。這些貨幣可以是出口國或進口國的貨幣,也可以是第三國的貨幣,但必須是可自由兌換的。采用的具體貨幣應由雙方商定。如果合同中的價格以雙方約定的貨幣(如美元)表示,並且沒有規定以其他貨幣支付,則合同中規定的貨幣既是定價貨幣,也是支付貨幣。如果除了定價貨幣之外,還規定以其他貨幣(如英鎊)支付,則英鎊為支付貨幣。
在中國,支付貨幣通常被轉換成結算貨幣。
問題9:國際貿易中的出口合同和內銷合同是什麽?有什麽區別?1.不同的主題
外貿公司和外國客戶簽訂出口合同。外貿公司是賣家,國外客戶是買家。
外貿公司和國內供應商簽訂國內銷售合同。外貿公司是買方,供應商是賣方。
2.不同的貨幣
出口合同以外幣結算,如美元、歐元和澳元。
國內銷售合同可以用外幣(如美元)或人民幣結算。
3.付款方法
出口合同中常用的國際結算方式有三種:付匯、托收和信用證。
國內銷售最常用的合同是電匯付外匯,這種方式簡單又便宜。
4.具體簽的條款不壹樣。
問題10:主題是什麽意思?標的物是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客體。
標的物可以是“物”,買手機、房子等壹般買賣合同(買東西)也可以是“作為”(包括“不作為”)。“行為”,比如運輸合同、倉儲、勞務,比如妳給郵局寄了壹封信,妳買了郵票,郵局有義務“把信按時送到指定的收件人手中”。在這裏,“按時將信件投遞到指定的收件人”是妳和郵局的合同的對象,是“行為”。“無行為”還會給妳舉個例子:我給妳錢租妳的承包地壹年,妳同意壹年不在這塊地上種莊稼。這是我為妳付出的“不作為”。
簡單來說,目標就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