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流程是怎樣的?
1,提名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的建設和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包括港、澳、臺、華僑和外國人,均可提名。經過初步建議、資格審查、集中審查、廣泛征求意見和組織宣傳,NPC常委會委員長根據有關方面的建議,向NPC常委會提出議案,NPC常委會作出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2.授予
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在各領域、各行業做出重大貢獻、享有較高聲譽、道德品質較高、群眾公認的優秀人士。國家榮譽稱號的名稱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學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藝術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稱,具體名稱由NPC人大常委會決定授予時確定。
3.宣傳
NPC常委會作出獎勵決定後,中央主要媒體及其所屬新聞網站、新媒體平臺將重點宣傳獲獎者的突出貢獻和先進事跡;充分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載體平臺,深入挖掘獲獎者背後的感人故事,在全社會營造崇尚英雄、關愛英雄、學習英雄的良好氛圍;要把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學習宣傳功勛模範人物常態化,堅持以基層和群眾為重點,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歌頌英雄的過程變成人民自覺參與、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過程,把榜樣的力量變成人民弘揚愛國奮鬥精神、為新時代建功立業的實際行動。
如何處理國家勛章獲得者的死亡勛章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國家勛章獲得者死亡的,其獲得的勛章由繼承人或者指定人保管;如果沒有繼承人或提名人,可以由國家保管。
* * *和國家勛章享受什麽待遇?
* * *和國家勛章獲得者享受受邀參加國家慶典等重大節日和集會等高禮遇;國家和社會通過各種形式宣傳* * *和國家勛章獲得者的突出業績和先進事跡。* * *而國家勛章作為國家的最高榮譽,主要體現在精神層面,其獲得者應該受到尊重,享受相應的禮遇。按照“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規定* * *和國家勛章獲得者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等方面享有的禮遇。
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明確表示,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是國家的最高榮譽。“* * *和國家勛章”授予為黨、國家和人民事業做出重大貢獻,建立突出功勛,具有較高道德品質,群眾公認的優秀人士。
首次獲得“* * *和國家勛章”的孫家棟,是中國人造衛星技術和深空探測技術的開創者之壹。作為探月工程壹期工程總設計師,為我國突破衛星基礎技術、衛星返回技術、靜止軌道衛星發射與定點技術、導航衛星組網技術、深空探測技術等做出了突出貢獻。
對選拔工作中徇私舞弊、違紀違法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隱瞞信息、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的,或在獲得榮譽後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影響惡劣的,經核實並在壹定範圍內通報後,按程序撤銷其證書、獎牌、獎章等。將被撤銷,他們的待遇將被取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
第十五條國家勛章、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死亡的,其獲得的勛章、獎章和證書由其繼承人或者指定的人保管;如果沒有繼承人或提名人,可以由國家保管。
國家勛章、國家榮譽勛章和證書不得出售、出租或者用於其他營利性活動。
第十八條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因犯罪或者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被依法判處刑罰,繼續享有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將嚴重損害國家最高榮譽稱號的,由NPC常務委員會決定撤銷其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