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旅遊業,要充分發揮綠水青山、冰天雪地的比較優勢和中國北極、中國東極的獨特優勢,突出邊境區位、地質地貌、歷史文化等區域特色,建設國際冰雪旅遊度假區、中國生態健康旅遊目的地、中國自駕車和戶外運動旅遊目的地;依法開展跨境旅遊活動。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旅遊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旅遊服務,開展旅遊形象宣傳和產品促銷,保護旅遊資源,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維護旅遊投資者、經營者和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營造綠色、健康、文明、安全的旅遊環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旅遊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旅遊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促進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用於旅遊規劃編制、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功能完善、旅遊新業態培育、旅遊宣傳營銷、鼓勵招徠遊客和創建品牌、旅遊商品開發、旅遊人才培養、產業疏解等。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遊業發展的綜合協調、行業指導、宣傳推廣,並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促進和保障旅遊業發展、旅遊公共服務和旅遊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內促進旅遊業發展的工作。第六條旅遊行業組織應當實行行業自律管理,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推進行業規範和信用體系建設,為會員提供市場拓展、營銷推廣、市場信息發布、旅遊品牌建設、旅遊產品推廣、行業培訓和咨詢交流等服務。
旅遊行業組織可以在本行業建立優質服務標準,通過授權旅遊經營者使用本行業優質服務推薦標誌,引導會員提高旅遊服務質量。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發展旅遊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第二章旅遊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第八條省人民政府和旅遊資源豐富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旅遊發展規劃,並與國土空間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和交通規劃相銜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旅遊發展規劃,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本級政府編制的旅遊發展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監督本行政區域內旅遊發展規劃的實施。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旅遊業發展規劃和當地資源特點,制定重點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對特定區域的旅遊項目、設施和服務的配套功能提出特殊要求。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實施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應當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參考。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制定旅遊相關規劃時,應當合理預留旅遊業發展空間,在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保障旅遊業發展需要。第十壹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全域旅遊,科學整合區域旅遊資源,促進產業有序發展,推動旅遊業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鄉村振興融合發展。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統籌安排旅遊業發展,保障重大和重點旅遊項目、重要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用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優先支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措施,支持利用荒山、荒坡、灘塗、溝渠和廢棄礦山開發重大旅遊項目。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旅遊業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衛生、體育、財政等部門在支持產業發展和撥付相關資金時,應當加大對旅遊融合發展項目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