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我們應該做些什麽來保護佛教?

我們應該做些什麽來保護佛教?

第壹,立法護法。

《華嚴經》說:“信為德、德之母,育諸善根。”學佛的人首先要從信仰入手,要虔誠,這樣才能長出各種善根,這是前提。所謂真信,如《程維知論》說:“信以德能為基,深忍享樂欲,心清凈;不信治,善之。”我們要確信三藏經典是佛陀宣揚的真理和事實,相信我們和其他人能夠證明佛陀的功德。只有建立和堅持真信仰,才能在無上菩提的道路上前進,堅持真信仰,反對迷信,滌蕩不符合真信仰的言行。其次,要搞清楚佛教是什麽,才能在保護上下功夫。《蓮花經》中,佛陀說:“萬物無常,諸法無我,涅槃無聲,三是法印。”三印合壹的大乘-實相印,是三藏古籍記載教義的中心,是佛教哲學驗證善惡的準則。符合三印壹實印真理的就是佛法,不符合三印壹實印真理的就不是佛法。學佛的人對於符合正印的教法是可以信賴和奉行的,壹切符合正印的東西都要全力保護。

二、純僧伽,紹隆三寶

僧伽解釋“和諧與聯合”,“和諧與僧侶”和“法家”。廣義上也包括在家的男女居士或“七僧”(七僧)。佛陀在世時,為了讓僧團真正起到老師的作用,制定了壹系列相應的戒律。太虛大師說:“我旨在整理僧伽體系,在瑜伽的佛教戒律中實踐。”的確,壹個佛教徒,尤其是壹個和尚的言行直接關系到佛教的興衰,所以遵守佛教的制度勢在必行。為了佛教的興盛,壹切不符合佛教的人和事,原則上都要明辨是非,斷惡顯義;為了維護佛教的利益,我們必須在弘揚佛法、造福學生的事業中消除各種惡勢力,使佛法發揚光大,這是護法的主要內容之壹。

近年來,公開報道了少數混入佛教的偽和尚犯下了許多惡行,如殺人、嫖娼、淫亂、盜竊等等。這些人雖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他們所造成的“後遺癥”卻是層出不窮,令人氣憤,不僅褻瀆了神聖的佛教和莊嚴的寺院,也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近年來,自稱某山某寺的“和尚”經常出現在鄉鎮的大街小巷,身著僧人服裝,手持“證件”或“介紹信”,以建寺、雕塑佛像為借口,挨家挨戶騙取錢財。針對這些別有用心的不法之徒的醜惡行徑,相關寺廟或佛教協會已在佛教刊物上發表聲明,維護佛教的聲譽,但其情況已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這裏必須指出,各種偽和尚或者名義上的佛教徒,根本沒有資格被稱為佛教的弟子。他們切不可盲目看表面,而應明察真假,敢於揭露有損佛教聲譽的人和事,讓大眾澄清是非,恢復佛教本來的莊嚴。這是保護法律必須討論的問題。趙步初會長在《中國佛教協會三十年》的報告中指出:“要求佛教徒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劃清宗教活動和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活動的界限,堅決同打著佛教幌子的壞人壞事作鬥爭。”為了長期保護佛法,打擊那些以佛教為幌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活動的壞人,也將是壹項長期的保護工作。

清理僧伽系統熱勢在必行。目前寺院中存在著壹些不可容忍的現象:打架鬥毆、抽煙、嗜酒吃肉、有的成為“職業僧人”、出家幾年、趕上佛教儀式(有的在寺院舉行超薦儀式時公開焚燒“紙屑”)等。當他們賺到足夠的錢時,他們將返回海關。還有的會把做佛教或者寺廟賺的錢拿回來給居士。已故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郭征大師說:“學佛的人只有形式上的名,但言行與佛的言行相反,不僅對自己有利,對佛教也是有害的。比如,社會上極少數佛教徒打著學佛的名義過日子,不僅侮辱了佛教,也損害了國家利益。對於這種名義上的佛教徒,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他們退出邪教,以減少佛教的汙垢。他補充道:“三寶的錢必須花在三寶上。如果它被帶給俗人,那將是對邪見最大的推翻。罪惡無邊,死在地獄,可怕!厲害!“高僧大德的話,值得今天的佛教借鑒,同時也是對所有法不如人的警醒。

第三,肅清各種惡勢力,維護三寶利益。

中國佛教協會制定的《漢代佛教寺廟管理試行辦法》第壹章指出:“寺廟在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行政領導下,由僧人自行管理。”第五章第十九條說:“生產和自養事業可以吸收必要數量的從業人員,也可以單獨核算,但人員、財務和業務必須由寺院管理。”第二十條說:“服務網點和活動應當以不影響寺廟的純潔和莊嚴為原則,納入寺廟管理範圍。”中國佛教協會制定的壹系列寺廟管理辦法,原則上維護了三寶的利益,得到了廣大信佛人士的擁護。然而,壹些寺院的主管部門及其所謂的“管理委員會”與中央的有關宗教政策和中國佛教協會制定的有關管理規定背道而馳,另搞壹套,造成各種怪現象:壹是有關部門有人為了獲取回扣等利益,極力承攬寺院建設,導致最後的承包商偷工減料,損害寺院利益。二、“掛羊頭賣狗肉”,寺廟裏壹些個人承包的素食館也供應煙酒。第三,占據三寶發財,為了個人私利,不顧整體布局的純粹與莊重,設置了太多太密的拍照攤位,為了賺錢,可以隨意迎合顧客。第四,弄進廟會門票和服務部門的經濟承包。對於上述所有事實,所有的經濟收入都依賴於寺廟,收入應該屬於寺廟的常住居民。如果需要員工,也應由常住人口招聘,並支付相應的工資。這符合執行相關宗教政策,真正由寺內僧人管理;但很多寺廟的經濟收入並不是為其永久居住而付出的,大部分錢都流入了少數家庭成員的口袋。寺廟是僧侶們修習佛法和學習的道場,也是實踐佛祖慈濟教義的地方。為使其真正成為純潔莊嚴的三寶道場,必須糾正壹切違背佛教教義、損害寺院莊嚴的行為,嚴禁寺院服務部、素食館出售煙酒及壹切肉類食品。

要嚴格遵守佛教的出家制度,首先要做好出家工作,年輕壹代的出家人要盡可能在佛學院接受正規的訓練,培養出家人延續佛教智慧和紹隆三寶,讓他們承擔如來使命,傳播佛法,造福佛法。要理順學佛與修行的關系;學佛的目的要明確,輕重緩急要明確。

第四,不要褻瀆佛經和佛像。

人易喪,佛臭。佛若不生,世間萬物如長夜。佛教的三大藏經是渡海,幽航,珍貴的火把,嬰兒的奶媽,兇年的米梁。讀經可釋其意,廣為宣傳推廣,功德無量;妳不能理解它的含義,但如果妳有敬仰,妳會得到無限的祝福。看佛教經典就像見了壹個佛,對著佛像頂禮膜拜,冥思苦想。好像見佛沒什麽不同,敬拜,尊壹尊佛就是觀無數佛,尊現在佛就是觀過去未來佛;我想讓十方第三世界的塵數和以前壹樣,都有我自己的培養和支持。無量劫前,佛死半周。佛陀滅絕後,只有經文和圖像代代相傳。在讀佛經的時候,要想到聽佛聲,把所有的佛像都當成真正的佛的思想,尊重崇拜。若能如此誠心,遵法,斷煩惱,證菩提。然而,世俗無知者輕視佛經,有意無意地破壞、詆毀佛經、佛像,佛教中壹些無知者有意無意的褻瀆,也屢見不鮮,實在令人痛心。比如佛菩薩作為商品的廣告和商標時,有常見的茶葉商標、香包、包裝盒等。這些物品用完了,印著佛菩薩的外包裝大多被當垃圾亂扔;印有佛菩薩圖像的報紙也被當作廢紙包東西,或者作為廢品出售,必然造成嚴重的褻瀆;其次,壹些無知者把佛經、佛像當作“護身符”,口袋裏裝佛經“迷妳本”或佛像、菩薩像的小鏡框,或佩戴有佛像的念珠,也是很常見的。這些人在出入不潔場所(如廁所、澡堂或公共澡堂)時,還自以為虔誠,誤以為這樣做可以確保平安,殊不知這無疑是褻瀆神明的行為。有些人在臥室(如夫妻房)供奉佛壇或存放經書,是不合適的,是褻瀆神明的。我在此呼籲,商業人士切不可隨意將佛像作為商標、廣告、包裝盒等。為了利益;同時建議廣大信眾以正確的知識、正確的觀點、真實的信仰向佛教學習。無條件供奉佛像時,不必勉強。他們要明白心為佛的道理,堅決杜絕壹切褻瀆佛經和佛像的行為,齊心協力保護莊嚴幹凈的佛經佛像,多做貢獻。

破損的佛經和佛像應該怎麽處理?尹光大師說:“如果圖像不能捐贈,就焚化,但不能做成普通的紙,必須設置新的焚化爐。”嚴防死守,不要讓灰飛過來,從灰裏拿出來放在很密的布袋裏,然後把沙子或者石頭清理到水裏它就沈下去了,免得兩邊都浮起來。在那些過海的人深入大海的大海裏,或者在河流的深處,妳可以,妳不可以在壹條小溝、壹條小河裏投票。"

為了佛教的興盛,我們要以英雄的大無畏精神,掃除護法路上的壹切障礙,破邪顯義,彰顯佛法。持法的目的是延續佛法的智慧,傳播佛法,造福學生。持法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佛教的興衰。佛教的弟子們,讓我們齊心協力保護佛教,祈禱佛法長久,利益眾生。

  • 上一篇:河南省信訪條例
  • 下一篇:惠州三舊改造有哪些政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