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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亮點

新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長期存在的問題作出了有針對性的回應。

新修訂的《辦法》體現了三大亮點:預防為主,註重提前做好準備工作;解決應急預案的形式主義問題,將應急預案管理嵌入日常管理的動態管理中;強調計劃的編制以實際操作為導向。

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不僅會給傷亡人員及其家屬帶來生命財產的損失、巨大的痛苦和災難,還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

為了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近日,國家安監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長期存在的弊病做出了有針對性的回應。”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駿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評價道。同時,唐駿向《法制日報》記者闡述了《辦法》的三大亮點。

亮點1

註重提前準備

在猛烈的火勢和刺鼻的氣味中,4月23日淩晨1: 54,經過千余名消防官兵16小時的共同奮戰,江蘇省泰州市靖江市危險化學品儲存火災終於被撲滅。由於現場處置及時,沒有形成更大範圍的連鎖爆炸。

國家安監總局通報稱,事故原因是壹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違法動火作業引發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近年來,天津港爆炸、上海外灘踩踏事件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國家安監總局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6-5月,全國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18854起,死亡9977人,同比分別下降11.4%和14.1%。其中,未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

雖然前5個月安全生產總體形勢保持穩定,但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復雜。

數據顯示,5月份,重大事故同比增加,漁船事故多發。5月份發生3起較大事故,環境比持平,死亡人數增加7人,同比上升17.9%。

從事故致因理論來看,事故是在壹定的時間和空間內,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的交集而導致的。

海恩定律也告訴我們,每壹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起小事故,300起未遂事故,1000個隱患。

這些都說明,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是有征兆和征兆的,發現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就可以達到預防和避免事故發生的目的。換句話說,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指出,要加強對各類風險源的研判,提高動態監測和實時預警能力,推進風險防控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對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及其成因做到心中有數,對癥下藥,綜合施策,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在源頭上化解風險。

唐駿認為,修訂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是落實* * * * *指示,以預防為導向,重點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上海交通大學中美物流研究院教授趙來軍長期跟蹤研究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問題。他認為,事先的信息共享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有很大的作用。

“從已經發生的危化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來看,由於缺乏危化品信息共享系統,在應急處置中容易出現失誤,導致事故擴大。再者,消防人員對倉庫內危險化學品的具體種類和分布情況壹無所知,只能在不清楚倉庫和堆場內危險化學品數量、種類等信息的情況下進行應急處理,最終導致人員傷亡。”趙來軍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如果事先有安監、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的信息共享,事故應急處理階段的損失就不會這麽嚴重。

鑒於此,新修訂的《辦法》要求,編制單位在編制應急預案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所謂事故風險評估,是指識別存在的危險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和次生、衍生後果,評價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預防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所謂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對本地區、本單位第壹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和協作區域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進行綜合調查,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靖江危化品倉庫爆炸,是為了調動上海和其他周邊地區的消防力量。可以說是應急處理到位了。”唐駿說。

亮點2

逆向形式主義

天津港海瑞公司危險品倉庫“8 12”火災爆炸事故被認定為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8月12日,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的海瑞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難,8人失蹤,798人受傷。

國務院調查組發現,海瑞公司存在多達10項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壹項就是未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事實上,從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來看,很多生產經營單位對應急預案的重視程度極低。

唐駿告訴記者,新修訂的《辦法》回應了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長期存在的弊病,可以說是“求真務實”。

“壹是扭轉應急預案的形式主義,使之變成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處置方案。”唐軍告訴記者,自2005年《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發布以來,壹些單位的應急預案存在嚴重的形式主義:編制時“向上看齊”,直接摘抄上級的預案;通常是“束之高閣”,出事後找出來當“擋箭牌”推卸失職責任。

針對這種情況,《辦法》第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分工履行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唐駿認為,《辦法》和“求真務實”的第二個體現,就是變計劃的靜態管理為嵌入日常管理的動態管理。

從《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第17條和《安全生產法》(2007年)第77條的規定可以看出,由於缺乏預案管理的細化辦法,壹些單位將預案作為壹項附加任務。

"新修訂的《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力圖扭轉這壹局面."唐駿說。

此外,《辦法》以法律責任的形式約束生產經營單位,強化預案與日常管理的緊密貼合。比如《辦法》第六章還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唐軍看來,只有將預案工作嵌入到日常管理中,才能真正有效地發揮預案應有的功能。

亮點3

強調真實和實用。

如果缺乏可操作性,那麽應急預案就像是紙上談兵。因此,計劃的編制應強調實際操作。

新修訂的《辦法》明確要求,要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真實可行的方案。

“計劃編制完成後,需要定期進行鍛煉,讓相應崗位的人員具備相應的技能。”唐駿說。

例如,《辦法》第三十壹條規定,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的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教師、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此外,還需要告知周邊地區,提醒周邊利益相關群體和部門提前做好充分準備。

比如《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當經審查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並及時下達到本單位相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附近其他單位和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附近其他單位和人員。

唐軍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重要的是提前做好準備。要提前做好準備,應急預案管理應滿足四個要求: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明確崗位職責,要進行崗位分析,明確相應的職責;建立便於信息傳遞和快速反應的流程;實現會議,開展宣傳和培訓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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