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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構和單位的保密協議

編號:波密字第002號甲方(單位):北京運通袁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鑒於乙方在甲方單位任職期間已經(或將會)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並有機會提高其知識、經驗和技能,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壹、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測試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商業信息:商業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數據、定價政策、未公開的財務數據、采購渠道、產銷策略、標底及投標中的示範內容、銷售控制表、房屋買賣的銷售控制數據等。

3.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生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交易或談判的價格、商品的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等。

4.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工資薪金信息等。

5.甲方根據法律或相關約定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6.乙方在受聘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和交換的保密信息,以及所有其他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信息。

第二,保密義務

乙方應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工作或自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單位的員工)不得獲取、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信息,即除了接受甲方單位的指令,在業務需要範圍內與本單位員工或本單位以外的業務單位應當知悉上述內容的人員交換保密內容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本單位內外的員工泄露商業秘密信息;

4.不允許(出借、給予、出租或轉讓甲方的商業秘密為“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信息;

5.不要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或計劃使用它;

6.不要復制或泄露文件、信件、原件、副本、磁盤、光盤等。含有甲方的商業秘密;

7.保管或因工作聯系的有關單位的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超出工作範圍使用。發現商業秘密泄露或因自身過錯導致泄露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壹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8.乙方同意及時向甲方報告與工作創造和構思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報告以書面形式作出,該工作成果歸甲方所有;

9.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要素已經為人所知,但該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全部尚未成為公知知識,因而該商業秘密並未失去其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其仍然是秘密信息壹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信息或通過收集公開信息誘導第三人整理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為公眾所知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違反上述義務,損害甲方利益的,應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應向甲方支付壹次性違約金65438+萬元人民幣;

2.因乙方違反前款規定的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已支付違約金的,予以扣除)。損失的具體賠償標準如下:

(1)損失賠償金額為甲方因乙方違約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育相關商業秘密而投入的費用、甲方產品因乙方違約而減少的銷售額、依靠商業秘密獲得的利潤減少額等。

(2)按照(1)中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賠償損失為乙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為調查乙方違約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違約侵犯甲方商業秘密權的,甲方可以選擇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1、2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如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甲方可選擇根據中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動詞 (verb的縮寫)爭議的解決方案

因執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如壹方不願協商或調解,或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壹方均有權提起訴訟。提起訴訟的法院是: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

6.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協議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7.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簽署地點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北環東路19號。

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閱讀本保密協議,並確認對本協議中條款的理解無異議。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人

政府機構和單位的保密協議[第二章]

甲方(企業):

乙方(員工):

協議編號: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而知悉(或將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1甲乙雙方確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確定乙方承諾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範圍。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受到企業保護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勞動合同管理條例另行規定。

具體解釋是:

1.1.1商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材料和定價政策;

-談判意向、標底、招標內容和招標卡;

-產品價格調整計劃、合同和效益評估資料、市場開發和產銷策略;-原材料的價格、消耗、成本和庫存;

-未公開的財務信息和購買渠道;

-關於商業決策和與同行競爭成敗的信息、文件、報告和生產計劃。——法律部門確認的屬於商業秘密範疇的其他業務信息。

1.1.2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研究課題和研究進展;

——說明書、計算書、操作規程、技術方案、設計圖紙、電路設計、計算機軟件等。科研成果;

——科技成果在生產中的應用,科技成果的轉化價格,可能成為發明的階段性科研成果,中長期規劃,技術改造計劃;

-產品配方、制造技術、工藝流程和技術訣竅;

——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技術改造方案、工藝技術和操作規程;——新技術、新實驗、新材料、新產品等。;

——設計、試驗和開發過程中產生的原始記錄、數據、相關資料和圖紙;

-測試結果、圖紙、樣品、原型、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等。;

-涉及商業秘密的商業信函和電報;

-引進技術中有保密協議的技術資料;

——通過秘密渠道獲得的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技術資料;

-計算機軟件和數據庫,以及相關的傳輸、存儲、訪問和加密措施;-雖然不是先進技術,但卻是壹整套技術資料、圖紙和施工方案;——法律部門確認的屬於商業秘密範疇的其他技術信息。

1.2乙方根據法律(如簽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秘密)及相關協議(如技術協議等)承諾保密的事項。)也應包括在保密協議的範圍內。

2.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於1中提及的商業秘密,乙方應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2.1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

2.2不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屬於“許可”)或協助任何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2.3如發現商業秘密泄露或因自身疏忽而泄露,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進壹步泄露,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3.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始於甲方對本協議第壹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止於商業秘密公開時。乙方是否受聘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乙方與甲方的雇傭關系終止後,乙方必須向甲方歸還其在本合同項下掌握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信息。交接完成後,雙方* * *簽署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公司員工在任職期間和解除勞動關系後3年內,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和技術信息。

4.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

4.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壹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公司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為2000.00元(人民幣)。

4.2如乙方違反前款規定的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3上款所述的損失賠償應按以下方式計算:

①損害賠償金額為甲方因乙方違約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甲方產品因乙方侵權而銷量下降,銷量下降總數乘以各產品利潤的乘積;

②如果按照第壹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甲方的損失,則損失賠償應為乙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為:乙方從每件與違約直接相關的產品中獲得的利潤乘以市場總銷售額的乘積;或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費的合理金額作為損失賠償;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包含在損失賠償中;

4.4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5.爭端的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壹方不願協商、調解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仲裁機構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訴訟。

6.協議的有效性和變更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

7.其他人

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武漢九科高溫纖維有限公司/武漢海闊玻璃纖維紡織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電話:

乙方(員工)(簽名):

地址:

位置:

聯系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政府機構和單位的保密協議[第三章]

編號:

甲方:公司

住所:XXX市建設南路31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的若幹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壹、保密義務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公司某市分公司工作,某公司某市分公司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向乙方公開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和商務信息。

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維護某公司某城市分公司的利益,不從事任何危害電信安全或不當使用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行為。

第二,保密範圍

乙方因工作中的信任關系而獲得或交換的任何未向公眾公開或僅在壹定範圍內公開的信息、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運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招標計劃、技術方案、財務數據、營銷策略、用戶信息、公司技術、工程、運營、文件、人事檔案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網絡安全的內容。

三。機密信息的使用

(1)乙方在XXX公司XXX分公司工作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布或披露任何有關某壹城市的公司分支機構及其客戶的秘密,並防止他人獲取、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信息不丟失或有缺陷;

2.在某公司某城市分公司的指令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交換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向某城市分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用於或計劃用於私人利益;不得復印或泄露含有公司某城市分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復印件;在某市分公司與某公司或某公司客戶有關的工作中所保管和接觸的文件,應妥善處理,未經許可不得超範圍使用;不作為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的競爭。

的行為。

(二)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某公司某城市分公司的工作時,應及時歸還所有文件、記錄或資料(包括個人筆記、復印資料、電子文件等。)與某公司某市分公司的經營活動有關。

四。時效和時效期間應遵守的準則

鑒於某市某公司分公司所擁有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在競爭中具有重大價值,且存在於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解除後,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某市某公司分公司期間有效,對於重要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動詞 (verb的縮寫)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XXX公司分公司有權:

(1)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二)視情節輕重,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或行政處分,直至辭退;

(3)要求乙方賠償因其違約或侵權而造成的壹切經濟損失以及在尋求法律援助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壹切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四)違反法律的,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不及物動詞爭議的解決方案

因執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壹方不願協商、調解的,任何壹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7.如乙方原與某公司某城市分公司簽訂保密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協議同時廢止。XXX公司XXX分公司原有的規章制度與本協議相抵觸的,以本協議為準。如果沒有沖突,它將保持有效。

八。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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