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貿委:為加強和規範機械行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我們參照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試行標準,結合機械行業特點,制定了機械行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試行標準,現印發給妳們。請跟隨他們。2000-65438+2000年10月24日機械工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試行標準壹、範圍本標準參照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試行標準,對機械工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提出了基本要求,旨在使機械工業組織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控制職業安全健康風險,持續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績效。本標準適用於具有以下誌向的機械行業組織:1。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有效控制和消除員工和其他相關人員可能遭受危險和傷害的因素;2.實施、保持並持續改進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3.確保遵守職業安全和健康政策;4.向社會展示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原則;5.尋求外部機構對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進行認證和註冊;6.進行自我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公開。標準中提出的要求旨在幫助機械行業組織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其適用性取決於機械行業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及其業務活動的特點、危險性和復雜性。1.意外事故造成死亡、職業病、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事故。2.壹個系統的驗證過程,以檢查審核所判定的活動和結果是否符合所策劃的安排,以及這些安排是否能實現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目標。3.持續改進根據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我們將持續改進工作,提高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水平,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績效。4.危險可能導致人身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對工作環境的破壞。5.危險識別識別危險存在並確定其性質的過程。6.導致或可能導致事故的事件。7.與機械行業組織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相關的個人或團體。8.不符合不符合和違反操作規程、規定或管理體系要求,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職業病、財產損失或工作環境破壞。9.目的目標期望達到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要求和標準。10.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是保護員工在操作過程中免受職業傷害和保護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活動。11.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為了實現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目標,通過完善的工作機制確保職業安全健康工作計劃及其實施、評價和持續改進。12.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機構或協會。13.業績業績根據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目標,組織在控制和消除職業安全健康危害方面取得了成果和效果。14.危險風險可能導致人員傷亡的環境和條件。15.風險評估分析和計算危險程度以確定危險是否在可容忍範圍內的過程。16.安全不會因可能的損壞而受損或受到威脅。17.可容忍風險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業安全健康政策,將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18.安全評價安全評價綜合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對組織生產作業的安全性進行預測和衡量。19.本質安全生產設備或生產系統本身是安全的,即使在運行或故障的情況下也不會造成事故。20.危險因素會造成人員傷亡或物品的突然損壞。21.特種危險設備是國家認定的設備,由於設備本身和外界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壹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害或重大經濟損失。22.特種作業是國家認可的,對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圍的人和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素1。壹般來說,組織需要建立並有效實施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體系。2.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組織應當有壹個由最高管理者批準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以闡明總體的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目的和方向。政策的發布、實施和修改應符合本程序。最高管理者應遵守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承諾持續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該政策必須形成文件並傳達給每個員工,以便他們能夠了解自己在職業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並確保其實施。3.策劃(1)危害辨識、危害評價和危害控制策劃的組織應參照《機械廠安全評價標準》(以下簡稱《安評標準》)或其他科學方法制定危害辨識、危害評價和必要控制措施的實施程序和方法,做到:根據工作場所的情況確定危害等級;與運行經驗和控制風險的措施相適應;明確培訓要求和生產運行控制的要求;進行必要的監控,以確保危害識別和危害評估方法的有效性和及時性。危害識別、危害評估和危害控制計劃包括:常規和非常規活動;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危險作業;人員進入工作場所的活動,特別是特種作業、臨時雇傭和外籍人員的活動;本單位提供或外部提供的機械、電氣、熱力、易燃易爆等特殊和危險設備設施;組織內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工藝工具、工裝夾具、成品、原輔材料等危險建築物;勞動衛生和工作環境,特別是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目標時,組織必須考慮並記錄風險評估和控制的結果。(2)實施法律法規要求組織應嚴格遵守現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及時向全體員工和相關方傳達現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3)目標組織應設定各內部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目標。設定工作目標的原則: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行業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優先消除和控制重大危險和危險因素;組織的規模、運作、可選技術方案、財務和運作應符合職業安全健康方針。(4)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計劃組織應制定並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計劃。內容包括:確定規劃期內的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和指標;規定內部機構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和責任;計劃期內實現目標的方法、資源配置、專項資金、時間、責任部門和人員。組織應定期評審和檢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計劃,並根據組織產品、服務或運行條件的變化及時修訂計劃,提供給相關方。4.實施與運行(1)機構與職責為了有效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應按照“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明確組織內部機構及各崗位員工的職業安全健康職責和權限。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是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第壹責任人,應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策劃、實施和控制提供人力、財力和技術支持,並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負全責。組織應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1名副手負責職業安全健康工作,並明確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職責和權限。主管職業安全健康的副職負責組織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運行;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業績,並提出改進建議,為評審和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提供依據。組織應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機構,配備職業安全健康管理人員,並明確其職責和權限。(2)培訓教育機構應根據員工的教育、培訓和經驗對員工的能力進行鑒定,員工應具有完成自身職業安全健康任務的能力。培訓教育形式: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中層以上幹部的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再培訓教育;班組長教育;轉崗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教育;復工教育;所有員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以及其他結合實際需要的培訓和教育。組織應建立勞動安全健康培訓教育體系,通過培訓教育使全體員工認識到遵循組織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的重要性;個人行為對組織的生產經營和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影響。(3)協商交流組織應建立協商交流制度,確保員工和相關方之間的職業安全健康信息交流。協商和交流活動應有員工代表參加。職工代表的權利和義務是:參與職業安全健康政策的制定和審查;參與改善工作場所安全衛生現狀的討論;了解危害、危險情況和控制措施;了解事故和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情況;聽取組織最高管理者關於職業安全健康的工作報告;了解組織內職業安全健康代表和員工代表的組成和職責;在安全和健康事務中有代表權。組織應註意收集和聽取相關方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並及時反饋結果。(4)文件和資料管理文件是指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和作業文件。組織應制定文件和資料的管理程序。文件材料的發送、接收、復制和歸檔應進行登記以便檢索;文件和資料應根據其重要性和使用範圍進行分類;明確文件和資料管理的負責人;有合格的存放場所。組織應確保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關鍵崗位獲得現行的相關文件和資料。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無效文件和資料的誤用。(5)運行控制組織應從根本上消除或減少危害和危險因素,確保其運行不偏離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目標和各項工作指標。對特種作業、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和儲存、危險崗位和場所,應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明確操作標準和規範;對於容易因失誤或操作失誤造成的事故、事件或“不符合”,應通過技術改造達到本質安全;對特殊和危險設備,要指定專人負責,按照使用說明書定期維護保養;應嚴格管理組織購買和使用的危險品。運行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機械、電氣、熱力、特殊和危險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安全裝置和工作環境等。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項目;產品、過程和工具的設計和使用;生產過程中成品、原輔材料的流向和擺放,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危險作業和有毒有害作業點;危險和有害材料的采購、儲存、處理和運輸;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供應商、承包商或承租人的資質及其職業安全健康狀況;安全標誌、指示和信號等裝置,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操作過程和活動。如果相關方的危險因素對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產生影響,組織應制定預防措施並告知相關員工。(6)應急預案組織機構應當針對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中毒等容易引發重大事故的潛在危害和險情,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指揮系統,確保與醫院、滅火救援中心的通訊暢通,及時開展應急演練,不斷完善應急預案,預防或減少事故傷害。5.檢查和糾正措施圖5檢查和糾正措施(1)績效評價和監控組織應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績效評價和監控體系,對職業安全健康績效進行定性評價、定量測量和監控,及時發現生產經營中的“不符合”,以便采取控制措施。績效考核可以分為主動和被動兩種模式。主動績效考核的重點是監測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計劃、運行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的執行情況。被動績效評估側重於評估以前組織中發生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職業病、事件和其他不利的職業安全和健康情況。參照安全評價標準和其他方法組織績效評價和監測,按要求記錄結果,按規定程序處理發現的問題,同時通知相關責任部門,必要時向相關方提供分析報告。績效考核中使用的測量和監視儀器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並指定專人負責維護、校準和保養。儀器和設備的維護和校準應予以記錄和保存。(2)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組織應當不斷改進工作,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提高預防事故的能力。組織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發生後,應查明原因,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分析潛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危險因素,及時修訂應急預案、預防措施和相關程序文件,並記錄在案,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的監督檢查。(3)記錄管理組織應建立記錄管理制度。需要保存的記錄包括:事故和事件;職業安全和健康培訓和教育;風險因素的分析和評估;職業安全健康績效評估和監控;特種作業和有毒有害作業勞動者健康和職業病體檢;特殊和危險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不符合”的識別和糾正;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的策劃和實施;緊急事件和應急措施;內部審計和管理評審;組織確定的其他記錄。職業安全健康記錄的保存期限應明確,做到字跡清楚,標識清楚。所保存的職業安全健康記錄應易於查閱,以避免損壞、變質或丟失。(4)審核機構應制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計劃,並組成審核小組。審核小組應由經過培訓的合格人員組成,審核人員應與被審核對象無直接關系。審核目的:確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相關性以及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運行在實現組織方針和目標方面的有效性。審查以前審核的結果;向經理提交審計結果。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審核應包括對所有部門和要素的內部審核。當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或組織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及時審核並向最高管理者提交審核報告和糾正措施建議,跟蹤檢查“不符合”的整改情況。6.管理評審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應定期評審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壹般每年壹次。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或組織發生重大事故時,可臨時進行管理評審。管理評審的內容包括:內部審核報告;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原則、目標、計劃(方案)及其實施情況;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的調查和處理;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相關方的投訴、建議和要求;實施管理體系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相關文件是否需要修訂;評價體系的適用性和有效性。管理評審應根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審核結果、實際情況和持續改進的承諾,指出需要修訂的方針、目標、指標和管理計劃。修訂後的政策、目標、指標和管理計劃應得到所有相關方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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