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基層工會的工作需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
開展任何工作,都需要有壹定的規則和規範,即沒有規則就沒有方圓。工會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健全的制度作為前提和保障條件。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基層工會的經濟和民事活動大大增加。為了有效地完成這些任務,首先必須建立和完善各種制度和規則,以有效地保證基層工會開展活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國改革開放的進壹步深入,大量新的經濟組織應運而生。如何在這些經濟組織中建立工會,工會如何更好地開展工作,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深化改革和發展,都需要我們制定壹系列切實可行的制度,使工會順利開展工作。
第二,基層工會制度建設是增強基層工會活力的保證。
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是中國工會邁向21世紀任務中的重要內容。只有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使基層工會真正成為職工信賴的自己的組織,整個工會的工作水平才會上壹個新臺階。要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除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基層工會幹部的積極努力外,壹套切實可行的、完備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是必不可少的。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工會的地位和作用不突出,許多基層工會缺乏工作基礎。往往由於熱情、熱情、關系官、工作辛苦,黨和政府認為工會可有可無,而職工群眾則認為工會無能。除了整個大環境之外,與工會規章制度不完備,工會的職責、權利、責任不明確,導致黨和政府的不滿,員工的不認可也有很大關系。隨著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的加強,許多基層工會註重工會基礎建設,特別是制度建設,使工會工作有章可循,工會地位明確,工會作用發揮,基層工會活力大大增強,受到黨和政府的重視,得到職工群眾的支持,工會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其中,制度建設起著基礎性作用。
第三,基層工會制度建設是推進工會工作法制化的重要環節。
工會十四大提出了依法建立和管理工會,推進工會工作法制化的任務。這是我國依法治國方略對工會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勢下工會的重要任務。推進工會工作法制化,就是工會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維護職工和工會組織的權益,用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切實加強各項民主制度建設,使工會各項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推進工會工作法制化的基本目標是:積極參與立法,推動建立和完善以勞動法為主導的職工權益法律保障體系和以工會法為主導的工會活動法律保障體系;使工會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制度化、法律化,使工會維護職工和自身權益的內容和方式制度化、法律化,完善工會的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和民主制度,使各項工作都有法可依、有制度規範;使工會真正代表和反映廣大職工的願望和要求,成為黨領導下的在廣大職工中有凝聚力、有號召力的群眾組織,在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發揮更好的作用。
從以上可以看出,工會工作制度化是工會工作法制化的重要內容之壹。基層工會組織必須努力實現上述目標,使基層工會能夠切實代表廣大職工參與企業管理過程和民主管理監督,與行政方面建立起完整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體系;充分聽取、吸收和集中職工的意願和要求,成為內部運行機制靈活、規章制度健全的“職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