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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後,執行局要幾天回復?

沒有具體時限,壹般會在15天內受理。

申請執行後,執行局會給妳發執行案件受理通知書,然後根據法院的執行情況通知妳。區分以下情況:

1.如果法院執行財產,會通知其領取。

2.如果法院沒有查到財產,就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的線索。

3.如果法院找不到財產,申請人又不能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的線索,法院就會終結這個執行程序。當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找到後,將恢復執行。

參考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壹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裁定撤銷或者更正;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裁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第二百零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執行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壹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自行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壹十六條執行人收到執行申請或者執行移交後,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予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強制措施。

第二百三十條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壹十八條、第二百壹十九條、第二百二十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清償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擴展內容:

申請強制執行須繳付的費用:

1,執行費?

繳費標準:?

執行金額或價格在654.38+0萬元以下的,每件支付50元;壹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按照執行金額或者價款的千分之五繳納;超過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款的千分之壹加2000元繳納。?

2.申請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實際費用?

如:交通、住宿等費用。?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就下列事項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應當繳納申請費: (壹)申請執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定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二)申請保全措施;(三)申請支付令。(四)申請公示;(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確定仲裁協議的效力;(六)申請破產;(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索賠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裁定和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

第二十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上訴人預交。被告提出反訴,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應當預交。追償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壹)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是由申請人預先繳納,而是在申請費執行完畢後繳納,破產申請費在清算結束後繳納。?

本辦法第十壹條規定的費用應當在實際發生後繳納。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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