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壹章學校基本情況
第壹條學校名稱:集美大學(GB代碼10390),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銀江路185號(郵政編碼:361021)。
第二條學校是福建省公辦全日制大學,是福建省重點建設大學。交通運輸部和福建省政府建立高校,國家海洋局和福建省政府建立高校面向全國招生。目前有20個學院,船舶與海洋工程、水產2個壹級博士點,9個壹級碩士學位授予點(涵蓋兩個學科56個碩士學位點),4個碩士學位點,68個本科學位點。專業涵蓋文、理、工、農、管、法、經、教、藝九大學科。
第三條辦學層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
第四條符合集美大學畢業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教育部電子註冊的集美大學畢業證書;符合集美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集美大學相應學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學校設立招生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和招生辦公室。
第六條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對校長辦公會議負責,實施學校招生工作,即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研究確定學校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重大問題。招生委員會在招生工作中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的作用。招生辦是學校的常設機構,在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遵守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的“十二條禁令”,學校通過招生網()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咨詢電話、錄取結果和重大投訴調查情況。
第三章招生專業、招生區域、招生計劃和學習期限
第九條2015招生專業、招生區域及招生計劃
壹、招生專業、招生地區和招生計劃
2015年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雲南。各省、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可參考集美大學招生網()或各省招生部門編制的考生誌願填報手冊。
二、招生計劃原則和錄取期間調劑計劃使用原則。
1,招生計劃原則
根據學校學科發展規劃,福建省教育廳下達的指令性計劃,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省域經濟發展需要和各省生源情況,根據省計劃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報校長辦公會研究批準。
2.錄取期間使用調整計劃的原則。
學校根據高水平運動員合格人數預留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錄取期間,未完成的計劃將根據各省學生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堅持集體審議的原則,並在征得省計劃部門同意後進行。
第十條學習時間
本科專業:學制四年。
修業年限以學制為基礎,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允許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但具有學籍的時間在原學年基礎上延長不超過4年,累計實際學習時間在原學年基礎上延長不超過2年。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壹條學校招生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集美大學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實行由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招生制度。新生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錄取政策和紀律。
第十三條本科專業調劑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高水平運動員由考生所在省級學校根據考核情況招收。
集美大學原則上只接受填報集美大學誌願的考生(以“平行誌願”形式提交的批次除外)。當第壹院校誌願生數少於計劃數時,可錄取參考誌願考生。
第十四條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現。招收新生時,根據各省招辦提供的電子檔案中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現”進行審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壹,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和改正錯誤的實際表現等證明材料的,視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壹)有違背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者加入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第十五條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
壹、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附件)的要求執行。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中國海事局關於根據海(2012)678號文件精神印發的通知》集美大學航海技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在165cm以上,女生在160cm以上,雙眼裸眼視力在4.7(含)以上,矯正視力可達4.9(含)。輪機工程和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55cm(含),雙眼裸眼視力4.6(含),矯正視力4.8(含),無色盲。
三、新生入學必須進行部分體檢項目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將區別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錄取資格,並將檔案退回原籍。
第十六條專業調配原則
1.錄取時,學校根據招生情況,先確定部分第壹專業誌願生多於計劃的專業作為第壹輪預錄取專業,按照“專業級差”方式進行預錄取,按照1: 1。
二是在第二輪預錄取中,采用“專業級差”方式進行調配。在考慮保障第壹專業誌願考生的同時,結合考生的專業誌願,可以將生源較多的專業調劑到生源較少的專業,錄取過程公平、公正、合理。
三、專業級差分數線設置
集美大學錄取時,專業誌願總分7分,即第壹專業誌願與參考專業誌願相差5分;參考專業之間沒有年級差異,視為平行誌願;參考專業誌願和調劑專業誌願的專業等級差為2分。
四、原則上經考生所在省級招生委員會批準,實行加(降)分政策。預錄取以考生的投檔分(高考加照顧分)為準。在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省份,省級招生部門投檔後,集美大學會根據包含考生排名信息的投檔分數進行專業調配,按照各省確定的排名規則對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進行排名。在非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省份,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文史類排名語文和英語,理科類排名數學和英語。
5.江蘇生源的兩門選考科目要求是:理工類專業物理,文史類專業歷史,另壹門選考科目原則上不要求;學業水平考試的水平要求是:本科滿足2B的選修,4C的必考合格。進入檔案的考生以“專業級差”的方式調配。
六、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 1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原則錄取。
7.上述專業調配原則與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相關規定不壹致的,按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
壹、藝術類專業
1.在福建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要文理兼收。專業成績為福建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為高考總分(含固定照顧加分)。錄取時,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福建省藝術類省級控制線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予以退檔,再由省考試院匹配確認錄取結果。
集美大學綜合成績換算方法是:
(1)藝術專業
美術:綜合成績=專業成績*2.5*0.6+文化成績*0.4。
環境設計(景觀設計方向):綜合成績=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0.3。
(2)音樂專業(音樂學):綜合成績=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0.3。
綜合成績相同的,藝術(文學)類考生按文化成績、語文、文學、數學、英語依次排序;藝術(理科)考生按文化成績排序,數學、理科、語文、英語。
2.在福建省外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只招收藝術(文學)類考生(藝術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專業分數線為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分數線,文化分數線為高考總分(含固定照顧加分)。
(1)音樂類專業(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省級控制線的考生中由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專業之間沒有年級差異。
(2)藝術類專業(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招生時,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省控線的考生,按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0.3從高到低錄取。同時按照文化成績、語文、數學、英語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之間沒有年級差異。
對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按該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體育專業分為統招和單招兩類。
福建省體育專業統招,文理科均招,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達到福建省體育省級控制線的考生。
單招專業為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招生對象為二級運動員(含二級考生)以上。專業考試由集美大學按照國家體育總局規定的專項測試標準進行,文化考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統壹組織,各省級招生部門組織考試(全國統壹時間)。在學校確定的文化、特長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各特長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按照運動訓練專業招收壹級運動員(含)以上考生人數不低於本專業招生總數的15%,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收壹級運動員(含)以上考生人數不低於本專業招生總數的10%的要求,招生時可適當調整和控制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的計劃執行人數。
第十八條集美大學招生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但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屬於航海類水專業。綜合考慮專業特點,就業環境,行業地位,更適合男生學習。
第十九條預科學生轉學根據當年招生情況,由學校確定相應專業和計劃供學生選擇,專業調配以學生綜合評價結果為依據。
第二十條除外語專業只招收高考語言中語言為英語的考生外,其他招生專業均無外語考試要求。集美大學主要以英語作為教學的基礎外語。報考英語、日語、翻譯專業的考生,如果考生所在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口試,必須參加並通過考試。
第五章收費標準、退款辦法和獎、貸、獎學金制度
2015第21項專業收費。
第壹,學費標準
1.本科專業
(1)藝術類專業:8640元/年。
(2)軟件工程專業:壹、二年級5460元/年;三四年級按規定學分和標準收取13000/年。
(三)閩臺合作本科專業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等三個專業:15000元/年;環境設計(景觀設計方向):1.8萬元/生年。本項目學生第三年就讀臺灣省中原大學,學費按該校當年學費標準收取,約為新臺幣110000元/生年(折合人民幣約24000元)。
註:如有新增專業,學費標準在集美大學學習期間參照上述專業執行,第三年按臺灣省相關大學學費標準收取學費。
(4)其他本科專業:5460元/年。
2.少數民族預備班
福建省學生:5040元/年。
外國留學生預科階段學費按教育部民族事務司委托的預科培養學校學費標準執行,具體標準將在《新生入學指導說明》中告知。
第二,住宿費
1.新生的住宿由學校統壹安排。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從550元/年到1300元/年(公寓)收取。
2.閩臺合作學生在臺灣省中原大學學習期間,住宿費按該校當年標準收取,六人間約新臺幣2萬元/生·年(折合人民幣約4300元);壹間兩人間約為新臺幣48000元/年(折合人民幣約65438元+2000元)。
註:如有新增專業,在集美大學學習期間住宿費標準參照上述專業執行,第三年住宿費按臺灣省相關大學標準收取。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退費措施
學生註冊並足額繳費後,因故轉學、退學、死亡,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入學時繳納的代理費據實結算,學費、住宿費按以下方式償還:
壹是繳費未入學後,按收費標準的90%償還該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二、繳費不足壹個月的,按收費標準的80%償還該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三、繳費入學壹個月以上至壹學期(含讀壹學期)後,按收費標準的50%償還學年學費和住宿費。
四、繳費超過壹學期後,學年學費和住宿費不予償還。
五、參加復讀課程的學生,中途退出學習的,不予退還學費。
六、被學校開除的,該學年學費和住宿費不予退還。
七、學生在辦理退款時應提供原付款的相關票據。
第二十三條獎勵、貸款和贈款。
壹、集美大學學生獎學金
1,適用於所有普通專業(含閩臺合作項目專業):壹等獎學金2500元/年;二等獎學金1500元/年;三等獎學金1000元/年。
2.適用於航海類、農林水產類、師範類專業學生:壹等獎學金3000元/年;二等獎學金1800元/年;三等獎學金1200元/年。
二、個人獎勵及國家、社會、企業和個人捐贈的各種獎勵和資助。
3.勤工儉學基金:組織貧困家庭學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通過在學校設立壹些崗位,幫助學生解決壹些經濟困難。?
4.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壹般應持《錄取通知書》向家庭所在地銀行或信用社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也可以由當地鄉級人民政府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和個人書面申請,入學後由學校根據助學貸款的相關條件統壹推薦到當地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六章紀律檢查
第二十四條在招生期間,學校成立招生監察組,負責監察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法規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檢查考生調配和新生錄取情況。招生期間,我們將設立招生舉報投訴電話(0592-6181580)和電子郵箱:jiwei@jmu.edu.cn,對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進行查處。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章程相抵觸的,以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學校網址:www.jmu.edu.cn;招生電話:0592-6181301;傳真:0592-6185889;電子郵件:zsb@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