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甲方工程師的溝通責任)——主要在於溝通的能力和有效性。
以下是甲方工程師和建築師的責任,並附有壹般規定:
壹、土建工程管理職責
1,協助部門領導做好項目前期運營工作。
2.協助項目經理準備項目的開工。
3.參與土建工程招標資料和文件的審查和評標,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4、參與工程質量監督計劃的編制。
5.負責為投標單位解答土建工程現場的問題。
6.參與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並負責交底記錄的整理、簽署和發放;跟蹤和處理圖紙會審中提出的問題。
7.審查土建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和施工監理方案。
8.負責審查土建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中的重大技術措施和經濟方案,並提出審查意見。
9.審查土建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以及可能導致工期和費用變化的因素。
10,監督檢查土建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和施工監理方案的實施。
11,負責審核土建相關單位提出的土建變更要求。
12、根據工程質量監督計劃和相關規範標準,控制土建施工質量,檢查和評定承包商和監理單位的質量完成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13.根據項目規劃和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監督檢查土建工程進度,並根據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14.參加工程協調會和監理例會,提出和了解工程土建施工過程中的問題,進行研究和討論,提出解決方案。
15,負責與設計、監理、承包商等單位的信息和數據傳遞及協調。
16,負責土建施工材料、施工機械和施工隊伍的質量檢驗。
17,檢查土建工程不合格項,審查施工單位提出的處理措施。
18,負責項目標識要求的檢查和記錄。
19、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實施與檢查。
20、負責土建工程的竣工驗收。
(二)給排水、消防、強弱電管理的職責。
1,協助部門領導做好項目前期運營工作。
2.協助項目經理準備項目的開工。
3、參與工程質量監督計劃的編制。
4.參與水暖、消防、強弱電工程的招標工作,負責配合銷售部編制標底和招標書。
5.參與安裝工程招標資料和文件的審查和評標,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6.負責解答投標單位的水暖、消防、強弱電等問題。
7.參與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並負責交底記錄的整理、簽署和發放;跟蹤和處理圖紙會審中提出的問題。
8、審查水暖專項施工組織方案、消防專項施工組織方案、強/弱電專項施工組織方案和施工監理方案。
9.負責審查安裝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大技術措施和經濟方案,並提出審查意見。
10.審查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在安裝施工組織計劃中的應用,以及可能導致工期和費用變化的因素。
11.監督檢查安裝施工組織計劃和施工監理計劃的實施。
12,負責審核與安裝工程相關的各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要求。
13、根據工程質量監督計劃及相關規範和標準,控制安裝施工質量,檢查和評定承包商和監理單位的質量完成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14、根據《項目規劃》和項目施工進度,監督檢查安裝工程進度,並根據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15,參加項目協調會和監理例會,提出和了解項目安裝施工過程中的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提出解決方案。
16,負責安裝建築材料、施工機械、施工隊伍的質量檢查。
17,檢查安裝工程中的不合格項,並提出處理意見。
18、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實施與檢查。
19,負責安裝工程的竣工驗收。
19,負責供水、供電、燃氣、弱電單位的施工協調和質量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