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內容規定,當事人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遺囑或者所有合法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者公證材料或者生效法律文書。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的不動產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是否需要公證。
1.子女繼承父母財產需要公證嗎?
子女繼承房屋不需要要求公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內容規定,當事人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遺囑或者所有合法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者公證材料或者生效法律文書。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的不動產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是否需要公證。
所有繼承人經協商能夠達成房地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地產分配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等申請房屋轉移登記的必要材料。
如果所有繼承人協商不能達成壹致或者不能取得繼承權公證,需要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訴訟。法院判決或調解後,他們可以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轉移登記。
父母房產和子女的繼承
二、子女投資買房給父母居住有何傳承?
(1)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房子歸父母居住,但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投資人本人的名字。在這種情況下,不存在繼承問題。父母去世後,房屋仍歸受資助子女所有。
(2)如果子女出資為父母買房後,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這種情況下,房子歸父母所有,父母去世後,房子歸父母繼承。第壹順序繼承人都有繼承權,應當依法辦理繼承手續。
(3)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子女出資給父母購房後父母的名字,父母有壹張借條寫給子女索要子女出資的錢。這種情況下,房子屬於父母,父母去世後,房子屬於父母的遺產。但如果借條屬於父母的債務,則應依法先清償債務,債務清償後,第壹順序繼承人才能依法辦理繼承手續。
第三,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過戶手續需要多少錢?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的轉讓費具體數額會因地區不同而不同,需要咨詢當地房管局。壹般房屋的繼承和轉讓會包括以下三項費用:
(1)房屋公證費:40元/平方米x產權證面積。
(二)繼承公證費:80元/單。
註: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出售時按20%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只要是家庭唯壹住房且購買5年以上即可免征,也適用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
(三)房地產價值評估費
根據樓盤價格的不同,采用差額法計算樓盤總價(萬元)和累進收費率(1000元)。差額固定費率累計計費方式是分段計算總額,按總價劃分費率檔次,分段計算各檔總額。每個文件費用的累計總和就是總費用。每個金額區間的總和乘以相應的費率就是預提費用。
例如:小於1萬x 5‰ 101至10萬(如有)x 2.5‰ 1001至2000萬(如有)x 1.5‰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當事人申請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的不動產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遺囑或者全體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等材料。,也可提交公證材料或有效法律文書。
第十五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後,還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壹)申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授權委托書是否與申請人壹致;
(二)權屬來源材料或者登記理由文件是否與申請登記的內容壹致;
(三)界址、空間界址、面積等不動產權屬調查成果是否齊全,權屬是否明確,界線是否清晰,面積是否準確;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納稅或者繳款憑證是否齊全。
第十六條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a)首次登記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所有權,以便檢查房屋的位置及其建造的完成情況;
(二)在建建築物抵押登記,核對抵押在建建築物的位置和構造;
(三)註銷登記造成不動產損失的,檢查不動產損失情況。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登記事項記載於登記簿之前予以公告,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壹)政府組織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
(二)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首次登記;
(三)依職權更正登記;
(四)依職權註銷登記;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門戶網站和不動產所在地等指定場所進行,公告期限不得少於15個工作日。公告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註冊期內。公告期屆滿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應當及時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