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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礦產資源評估

趙左

壹.導言

加拿大是壹個聯邦國家。聯邦政府、省、地區和市政府的主要領導人都是通過獨立選舉產生的。所以加拿大的國家、省、地區、市、地方政府之間,只有各政府管轄範圍的區別,沒有上下級關系。聯邦政府主要管理國家軍隊、海域、空域、屬於英國女王的土地以及各省邊境的公益事業。聯邦政府無權幹涉各省的行政管理,包括土地和礦產資源的管理。各省政府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和人民的要求制定獨立的法規。所以加拿大沒有統壹的礦業法,省政府有權根據自身情況隨時修改。

加拿大礦業由各省獨立管理,學會、協會、聯合會根據行業發展要求不斷完善各種行業標準。甚至在證券交易所市場,省證券交易所自己制定各種股票上市交易規則。

在加拿大,省政府管理自己轄區內的壹切。在礦業方面,省級政府有自己獨立的礦產(自然)資源部門,履行礦產資源管理的各種職能,包括探礦權、采礦權和采礦許可證的登記和管理。各省還設有地質調查局,負責全省範圍內的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測繪等基礎地質工作。主要目的是為礦業開發提供或公開基礎地質數據和信息。

稅收方面,加拿大聯邦政府和省政府分別征稅,征收率不同。收稅的種類和項目也是世界上最多、最高的國家之壹。各種經營生產(包括采礦等行業)主要是按收入征稅。

第二,加拿大采礦業

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大的礦產品出口國之壹,生產60多種礦產品和金屬。2002年,加拿大有204家金屬、有色金屬和煤礦企業,3000個采石場、砂石場和50個有色金屬冶煉廠、選礦廠和鋼廠。加拿大鉀鹽和鈾產量排名第壹,鎳和石棉產量排名第二,鋅、鎘、鈦精礦、鋁、鉑族金屬、鹽、金、鉬、銅、石膏、鉆石和鉛產量排名前五。加拿大現在也是鉆石生產國。

礦產150年來壹直是加拿大經濟的重要產業,出口量超過加拿大出口總量的15%,為加拿大公民提供了36.7萬個高收入的技術工作崗位。截止到2001年底,加拿大註冊的礦業權超過3000個,礦業融資超過6543.8+03億加元。在過去的10年中,加拿大礦業公司已成為投資他國礦業的主要力量之壹,其商業地質和礦業已進入150多個國家。加拿大80%的礦產和礦產品出口。加拿大也是最大的礦業金融中心,礦業融資超過全球礦業發展資金的60%。

加拿大的礦業勘探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復興,當時政府實施了購買礦業股票的減稅和免稅政策,以加強礦業發展。從1996開始,加拿大開始采取礦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

三、加拿大礦業融資的發展背景

在過去,由於礦業投資的風險和未來還款所需現金流的不確定性,礦業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是將其壹個礦山或有限的礦山資產作為股權。現金被礦業公司再投資於未來的勘探、擴張和開發。為了吸引投資,采礦項目通過出售和轉讓進行股份化。在加拿大,礦業公司為勘探目的籌集資金的通常做法是發行免稅股票。免稅股是股東享有的勘探費的免稅部分,即獲得免稅的是股東,而不是礦業公司。20世紀80年代末,合資企業成為開發采礦項目的常見做法。這主要是為了與合資夥伴分擔風險。除了合資各方投入的資本或現金作為資金來源外,合資公司更容易籌集資金。投資者可以從多方合資中得到保證。同時,由於參與人數的增加,增強了項目成功的可能性,降低了投資人的風險。這壹點尤其重要,因為開發大型新礦山項目需要很長時間。

四、證券市場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的披露要求和規範。

在加拿大礦業股票市場,有壹些非常詳細的規範。任何上市的礦業勘探公司都有責任向證券市場披露其公司及其董事會,並保證其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加拿大國家標準43-101(GB 43-101)是證券市場公認的統壹要求。

各種情況都要有技術報告。編制報告的標準是參考加拿大證券標準43-101及其公司政策和表43-101F1。報告必須由有資質的人員編制,公司要能對報告中不符合國標的部分做出解釋43-101。證券市場的功能是向證券市場披露公司披露的或提交給證券市場的所有技術報告,這些報告也可以由公司直接使用。

證券市場期望公司向證券市場披露的技術報告包括(不壹定)以下內容:

(1)公司正在融資的地方;

(2)大部分取得礦權的文件應包括股票發行的內容;

(三)發行股票取得采礦權;

(4)報告應包括對已探明或受控資源的評估;

(5)報告應包括對探明或控制儲量的評估;

(6)完成初步或最終可行性研究;

(7)通過公司公開的階段性技術報告對正在進行的項目進行評估。

礦產資源和/或儲量的正確分類對未來市場有很大影響,因此礦產資源和/或儲量的披露應包括以下內容:

(1)所有礦產資源/儲量評估必須由有資質的工程師或地質學家承擔,應披露其姓名、資質和獨立於上市公司或個人的情況。如果這個人和公司有密切的關系,那麽他的評價和結論應該由壹個真正合格的獨立人士來審核和確認。

(2)真正合格的人員應獨立編制關鍵技術報告,以確認資源/儲量。該技術報告可以由證券市場公開;

(3)上市公司分類報告資源/儲量的參考標準在國標43-101;

(4)在披露報告中,應詳細說明每類資源/儲量的數量和品位。不能用金屬含量、當量金屬含量、總金屬含量和未分類或混合量來表示。

(5)在披露資源/儲量時,應包括取樣點與用於評估資源/儲量的鉆孔之間的距離。還應提供報告中使用的其他重要假設、參數和方法。在報告中,在已探明和可能儲量的分類或已探明或控制資源的分類中,應有壹個具有適當獨立性的測試和分析樣品的過程,以驗證取樣程序和結果。

(6)壹個真正合格的、獨立的工程師或地質學家,應該對未來現金流數據的折現率進行估算,並做出相應的經濟分析。這些數據應有公認的獨立可行性研究,至少有更詳細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作為支持文件。還應披露重要的假設和參數,如詳細的工作成本、回收率、貼現率、礦山壽命、產量、資本成本、環保成本、閉坑和復墾成本、金屬價格以及如何確定這些數據。該估算應嚴格遵循國家標準43-101中規定的探明和可能儲量標準。

由於礦產勘探行業的多樣性和缺乏統壹的標準,加拿大證券市場為了行業和投資者的利益,提出了技術報告披露的指導性標準。

5.加拿大與中國在礦業權概念上的差異。

加拿大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具有省或地區政府的主權性質。省或地區政府作為其管轄範圍內所有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主體,制定與礦產資源保護和環境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例如,在紐芬蘭,有不同於其他省份的采礦法規。為了保護礦產資源,省政府規定開發礦產資源必須繳納資源稅。

作為在其管轄範圍內維護公民利益的代表,省或地區政府必須以礦產資源所在地公民的利益為出發點管理礦業發展,並決定采礦權的批準和登記。

例如,在安大略省的薩德伯裏,Wall-Bridge礦業有限公司花了壹年半的時間獲得了在壹個湖上鉆井的勘探權。在這壹年半的時間裏,公司將邀請省內知名教授、環保及相關法律人士,以公開會議的形式,與當地政府、社會組織、當地居民共同探討項目。根據意見和建議,對設計方案進行了多次修改。公司必須向當地民眾詳細說明本項目能給當地居民帶來的好處以及可能出現的不利因素,並詳細說明如何避免不利因素以及發生後的解決方案和措施。換句話說,只有在獲得當地居民的完全同意後,該公司才能獲得政府的批準。2002年冬天,該公司租了7臺鉆機,在湖面結冰時開始在湖面上鉆井。預計工程將在2003年春季前完工,並達到預期效果。

我國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具有國家主權的性質。這種主權屬性表明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是統壹的、唯壹的。國務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內所有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人,對可以享有所有權的礦產資源的種類和範圍沒有限制;國務院作為礦產資源所有權的主體,意味著任何國家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都不能完全擁有礦產資源所有者的權力,各國家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只能在法律規定的權限內代表國家行使處置和利用礦產資源的權力。礦產資源屬於國家。礦產資源所有權的國家主權決定了礦產資源所有者與采礦權人之間的關系,國家可以依法征收、征用或購買采礦權。礦產資源所有權的國家主權性質也決定了礦業權審批登記制度的重要性。

加拿大和中國礦業權評估

在加拿大,由於實行聯邦制國家的管理體制,采礦權的價值由完全自由公開的市場定價機制決定,價格完全由價值理論和供求關系決定。政府不幹預礦業權出讓過程,也不參與礦業權的評估和定價。礦業主管部門只負責登記礦業權出讓結果。因此,礦業權評估完全是壹個市場和行業行為。它的定價完全是基於公司的轉讓或合資,雙方根據其願景和可能的利潤商定價格。

由於礦業權是壹種有價轉讓,礦業權或礦產資源的評估完全是壹種市場行為,因此在評估方面自然產生了方法研究。礦產資源分類評估方法和礦業權評估方法都是由行業協會、學會、科研機構、咨詢公司、礦業公司共同討論、研究、統壹,最終達到行業公認的合理評估標準。

在我國,礦業權作為壹種特殊的商品,既不能單純以勞動價值論來決定交易價格,也不能以供求關系來決定交易價格。因此,礦業權價值評估成為礦業權市場建設的重要課題。礦業權評估必須考慮國家利益,包括必須繳納的與礦產資源相關的各種稅費,如資源補償費、資源稅、礦業權使用費等。目前礦業權評估主要有三種方式: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場法。

我國礦業權轉讓有幾種方式:買賣、交換、作價出資、贈與和繼承。其中,出售和作價出資是兩種主要方式,只是轉讓了礦產資源的使用權即采礦權,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主體仍然是國家,而且永遠是國家。礦業權轉讓必須經國家礦業權管理部門批準。

七、礦產資源的分類

在加拿大,探礦權價值是指那些尚未被發現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探礦權的交易、轉讓、聯營,都是以可能被發現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的存在為前提的。因此,礦產資源評價的內在價值是建立在礦產資源勘探前景的基礎上的。

加拿大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標準在加拿大采礦、冶金和石油協會(CIM)9月出版的《礦產資源/儲量類型:類型、定義和指南》中有明確的解釋,1996。該"指南"已被廣泛用作加拿大礦產資源和儲量信息匯編和分類報告系統的參考。此後,加拿大采礦和冶金學會(CMMI)也公布了與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南非和美國相同的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定義和報告系統。

1997年6月,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OSC)和多倫多證券交易所(TSE)成立了礦業標準執行局(MSTF)。根據加拿大證監會發布的國家標準第43-101號,MSTF在6月1999+10月發布的最終報告《設定新標準》中特別推薦了CIM指南。隨著時間的推移,該指南得到了改進,並被視為加拿大提交的勘探信息、礦產資源和/或礦產儲量報告中的CIM標準。CIM標準不包括公司應向政府機構提交的報告,因為政府可能對礦產報告的內容有其他要求。

CIM標準是編制勘探報告和礦產資源及儲量報告的最低標準。上市報告應包括但不限於:年度報告、季度報告、技術報告和出版物。對於CIM標準,技術報告是包含勘探報告、礦產資源或儲量報告中的計算和說明的支持文件。

按照地質勘探程度增加的順序,礦產資源可分為推斷型、控制型和測量型三種。礦產資源不包括為最終經濟發展而未被合理開采的那部分礦藏。

應當指出,礦產資源的描述具有時效性,受技術、基本建設、金屬和礦產品價格及其他因素的影響。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礦產資源中的某些物質會增加或減少。

在加拿大,礦產資源包括賤金屬、貴金屬、煤和工業礦物,不包括石油、天然氣和地下水。礦產資源也是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或礦物集合體,可以通過取樣信息和地質資料圈定。

當資料和地質資料僅足以描述具有經濟前景的礦床時,估算的品位和數量應視為推測資源量。

推斷資源量相當於中國定義的推斷內在經濟資源量(333)。其推斷的可靠性不足以作為有意義的技術經濟參數,也不足以值得公開披露其經濟可行性評價結果。

探明資源是指其品位、數量和其他特征(如地質和礦體的連續性)可作為確定主要投資的依據的資源。

測量的資源是指工作量大的資源。評價負責人沒有理由懷疑上述品位和礦石量的變化作為經濟評價的依據會產生很大影響。

掛牌報告中對礦產資源還有壹種分類方法,即未發現資源。這種資源對於政府的長遠規劃和從事最初級勘探的公司來說意義重大。發現的資源可以進壹步分為假設資源和預期資源。

因此,中國和加拿大在礦產資源分類方面有許多相似之處。從概念上來說,中國的礦產資源分類比加拿大更詳細。

八、礦產資源評價對象

在加拿大礦業權評估中,評估對象被視為壹種資產進行定價。也就是說,這類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地表財產)、探礦權(勘探財產)、采礦權(采礦財產)、采礦租賃等。,統稱為礦業資產,按以下內容分類。

礦業資產主要有三類,其評估方法也有所不同。它們是開發資產、勘探資產和邊際開發資產。這種分類主要基於技術數據,而不是基於資產占有的類型。

開發資產是指已被證明存在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包括生產中的礦山。這類資產的工作程度較高,可以滿足基於現有可靠數據進行現金流量折現分析評估資產的需要。壹般來說,這些數據包括可采儲量、可行的開采方案和產量、選冶試驗結果和回收率、資金和運營成本預算、環境和復墾成本預算以及產品價格預測。

開發資產的價值基於壹系列估計現金流,反映采礦項目的風險,並具有適當的貼現率。開發性資產包括正在生產的礦山和經濟開發可行、已規劃和正在建設的資產。

勘探資產是指那些尚未顯示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的資產。勘探資產的真正價值在於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的發現和存在潛力。雖然只有壹小部分勘探資產最終轉化為采礦資產,但只要對勘探前景進行合理可信的評估,它們就是有價值的。勘探資產可進壹步分為有或沒有可測量礦產資源的資產。

邊際開發資產介於勘探資產和開發資產之間。環境改善了,那些圈閉好的礦產資源就會變成有經濟價值的可采儲量。有足夠可信的數據表明,在評估時的技術條件下,該礦產資源屬於邊際經濟。環境改善可能包括商品價格、技術改進和當地基礎設施。這類資產在這裏被稱為邊際開發資產,也包括因大宗商品價格低迷而暫時關閉的礦山。

九。評估目的

礦產資產的評估目的主要包括:兼並、收購、交易、首次掛牌定價、資產協議、訴訟、征收、保險索賠。

價值與評估是指包含各類礦產占有的礦業權的市場價值或公允市場價值,包括礦權、開發證、采礦權和采礦證以及具有礦權的特殊土地。公平市場價值是指自願購買者在某壹基準日期在公開市場上以現金支付給自願出售者購買礦產資產的金額。

在礦業資產的關鍵定義中,壹個重要的概念是評估的有效日期。因為礦業資產的價值是隨時間變化的。這取決於鄰近的資產事件、市場利益、商品價格等。生效日期在征收、保險索賠和訴訟中有爭議問題的可能性。由於征收或法律原因,被迫在市況不佳的情況下對資產進行評估,因此資產的所有者會認為未來市況好轉時資產會更值錢。

X.礦產資源評價

未開發礦產資源的勘探區塊包括無勘探歷史的區域、勘探程度不足但含有礦化(或礦產資源)的區域、勘探程度高但連續性不足的礦產地或礦床,或可回收性和選礦性差,在評估時尚未開發利用的礦產地或礦床。這並不意味著這些存款毫無價值。

估價的目的是確定壹個“公平的市場價格”。它是根據評估時間(即市場、商品價格、經濟等)來定義的。)以有意願的買方和有意願的賣方之間的現金價格或等價的現金價格,通過雙方的慎重考慮和獨立的意見和行為,在公開的、不受限制的市場上以最高約定價格進行交易。

評估的目的是用盡可能消除主觀性的方法,達到壹個公平的市場價格,使礦主即使在未被認可的公開市場上,仍能完成轉讓。

XI。評估方法

探礦權和未開發礦產資源的公平市場價格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確定:地質因素;成本;市場還是收入。對於沒有礦產資源的資產,采用收益法是不合適的。地質學家通常用以下方法來確定價格。

(1)對包括礦山、礦藏和基本建設在內的地質條件進行分級和分類(地質要素法)

(2)如果依據充分,對前期勘探費用和成果進行評估,同時對未來勘探費用和方案進行評估(價值評估法)。

(3)資產交易前近期相關且可比的資產交易(市場法或可比交易法)

收益法可能是對已鉆探證實有未開發礦產資源的探礦權進行評估的最合適方法,即如果在評估時礦床尚未進行商業開發,應細分礦床(資源)生產的可能性,並估算開采礦床的稅後現金流量。

在加拿大礦業權轉讓和礦業股票市場中,初級礦業公司是礦業權(探礦權和采礦權)生產和經營的主體。這些初級礦業公司利用自己的采礦權,通過上市融資進壹步擴大勘探成果。目的是通過礦業權轉讓或與有礦業權的大公司合作獲取利潤,進壹步擴大我公司的規模和知名度,為未來發展奠定基礎。

十二。結論

礦業融資在加拿大已有30年的歷史,建立了完整的礦業可持續發展體系。這個系統被聯邦政府和大公司不斷改進和完善。加拿大礦業融資的經驗值得中國礦業改革和發展借鑒。

中國作為世界上礦產資源豐富的五個國家之壹,幾乎發現了世界上所有已知的171礦產。中國已發現的礦山有20萬處,其中2萬處已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勘探。

目前,在中國礦業公司中,隨著政府對勘探投資的減少,用於地質勘探的直接成本已經很少。然而,中國許多非礦業公司對投資礦業開發越來越感興趣,這也將提高勘探資金。

根據加拿大礦業發展的經驗,初級礦業公司不僅是加拿大礦業融資的主導力量,也是加拿大股票市場的主體。與礦業發展條件相比,中國已經具備了建立礦業融資市場的壹些有利因素。

(1)為了與國際礦業發展規範接軌,中國政府壹直在不斷修訂和更新《礦產資源法》及相關法規。

(2)為了進壹步開發中國西部,中國政府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投資用於中國西部的礦業開發。

(3)我國地勘單位中有許多受過良好教育、具有豐富地質勘探經驗的人,他們可以成為建立初級礦業公司從事商業性地質采礦的技術骨幹。

(4)中國還有很多不發達的地方,尤其是西部地區。因此,有更多的機會發現新的礦產資源和找礦目標。這也是吸引外資的有利條件之壹。

(5)在發展礦業方面,中國需要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

(6)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特別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對礦產資源的需求明顯增加。

(7)中國礦業開發的投資環境日趨成熟。根據世貿組織的要求,中國政府履行了在礦業和礦產品關稅方面的承諾。

(8)近年來,中央政府開始改革礦業管理體制,建立礦業權市場。公平的礦業權市場的建立表明國家正在發展和推動其在礦業資產中的部分利益的私有化。

(9)中國有必要建立具有國際水準的大型跨國礦業公司。因此,有必要引入國際公司並購理論。

(10)中國大多數省級地質礦產(冶金)局在其所在省份擁有采礦權,這將是這些局建立礦業投資公司、合資企業或其他類型合作公司的基礎,從而吸引更多投資進行礦業勘探和開發。

這些優勢仍不足以吸引大量西方礦業投資到中國。大多數對中國礦業發展感興趣的加拿大礦業公司對其投資感到不安,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需要盡可能多的關於勘探目標區域的信息。他們喜歡向中國公司展示投資者感興趣的項目,但他們對項目相關信息甚至基本信息保密。

(2)壹些與勘查開采相關的法律法規、稅費,特別是地方性法規還不明確。投資者不知道除了直接用於地質勘探或采礦項目的費用,還需要支付多少。

(3)投資者最重要的因素是,如果他們的項目開始生產,他們需要知道如何將投資和利潤轉移回自己的國家。

十三。建議

在過去的10年裏,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是有目共睹的。近年來,在中國經濟向市場化轉型的過程中,中國已經成為全球吸引外資的最大受益者,包括礦業。今年3月9日和12期間,PDAC年會特別安排了半天的中國礦業投資座談會,加拿大政府對此非常重視。代表們在研討會上的發言引起了許多與會者的註意和興趣。這說明中國的礦業開發市場已經受到國際同行的重視。

為了進壹步促進礦業勘探和礦業的發展,中國的礦業權市場在政府和私營礦業公司之間發展起來。通過采礦權(探礦權和采礦權)的轉讓,礦業公司獲得了在新的找礦靶區進壹步勘探的資金。

礦業權市場的建立表明,國家開始將其在礦業項目中的部分利益私有化,以吸引新的投資和技術。這也是解決壹些地勘單位勘探投入不足的好辦法。

通過在加拿大的短期培訓,我對加拿大的礦業發展有了壹定的了解。為加快建立礦業融資市場,現提出以下建議供選擇:

(1)為適應我國礦業融資市場的建立,進壹步健全和完善礦產資源及相關法律法規。

(2)將壹些國有地質和礦產項目私有化,盤活礦業資產,吸引西方礦業公司的投資和技術。

(3)確定國家參與礦業開發項目的基本要點。

(4)與省政府合作,為礦業公司制定壹個可行的操作系統,以打破各種復雜法規造成的障礙。

(5)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地方地勘單位壹些有經驗的專家成立民營初級礦業公司,使之成為我國未來地勘行業和礦業融資市場的主力軍,同時建立良好的營商環境。尋求各種方式鼓勵投資公司為初級礦業公司,特別是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啟動資金。

(6)繼續為國內和國際投資者提供參與未來礦業發展的機會。

(7)進壹步利用網絡技術與國際礦業信息交流。

(8)借鑒加拿大促進礦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和普通公民減免礦業投資所得稅的經驗,強化礦業可持續發展政策。

(9)讓礦業權人的地勘單位認識到,只有讓礦業權進入市場,才能體現價值,才能盈利。

(10)加快建立中國股票市場的企業家板塊。

(11)鼓勵引進新的地質、地球化學和地球物理技術和方法,在被認為無開采價值的老礦山發現新的礦床。

(12)在加拿大設立法國-內華達礦業公司、歐洲-內華達礦業公司等特許權公司,以其所在省份國有和省級地質礦產(冶金)所擁有的采礦權來吸引投資進行勘探,公司可按其每年不超過5%的利潤提取收入。

(13)按礦種組建國家級礦業公司,如中國金礦公司、中國銅礦公司,進入國際礦業金融市場,發行股票。

(14)邀請國際知名礦業企業家到中國礦業公司工作或擔任顧問。這類高層管理者的發展和管理思路,將有助於中國礦業走向世界。

參考

[1]礦業金融原始資料1995~1996

[2]特許權使用費:采礦公司的壹種新的融資選擇;由M.Craig Haase等提出

[3]對勘探財產和未開發礦產資源估價方法的評論;提交人:伊恩·湯普森和德裏,麥切納

[4]“礦物資源/儲量分類:類別、定義和準則”,特設委員會報告,9月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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