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關交通違法扣分的規定1。根據公安部91號令第四十三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所以第壹次拿到妳駕照的日期就是排序日期,每年都是壹個記分周期。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的,記分清零;分數未達到12,但仍有罰款未交的,分數轉入下壹個記分周期。所以妳的違法處罰和繳費的時間取決於是否在下壹個排序日期前結清,以此來確定具體扣分記錄在哪個記分周期。2.具體扣分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靠右行駛,逆向行駛的罰款20元至200元,扣3分。機動車逆向行駛是指下列情形:A在劃有實線道路分隔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駛入對向車道。道路分割線為雙實線或單實線的地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越線。b在標有虛線道路分隔線的道路上,可以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占道超車,但壹旦發生事故,就會認定占道車輛逆行。c在有單行道標誌的道路上,機動車被認為是逆行。3.輔路是指什麽輔路是高速公路的名詞,是高速公路養護或高速公路改道的輔路。他分為臨時輔路和永久輔路。臨時輔路是指在公路養護時修建,以保證交通流量,這些道路在右側道路建成後拆除;永久輔路建在壹些車流量大的道路旁邊,用於車道分流。
法律客觀性:
1.駕駛證扣分後清零周期如何計算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第壹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以此類推。駕駛證的排序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簽發日期,系統每年都會在簽發日期自動排序。從駕駛證的“首次領證日期”開始,壹年為壹個記分周期,以此類推。2.如果首次取得駕駛證的日期為2010年5月X日,那麽駕駛證的記分周期為:20165438年5月X日0時至5月X日24時3。在壹個記分周期內違法記錄的分數低於12的,記分系統將從下壹個記分周期自動重置上壹個記分周期(繳納罰款後)記錄的分數;4.已取得12分的,需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違法行為發生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通過科目壹考試(壹個記分周期內連續兩次取得12分的附加駕駛科目三後考)後,方可清分。否則妳的駕照就不能正常工作了。5.首次取得12分至24分(不含)的駕駛人,只需通過科目壹考試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以上記12分或者同期累計24分以上的駕駛人,每次參加科目壹、科目三考試後,由交管部門予以備案並清除。其中,駕駛人首次領證日期至次年的前壹日為壹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例如,駕駛員第壹次領證日期為2011 4月1,其中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1 4月1至2012。第二,駕照扣分清零。相關法律法規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對機動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以下簡稱記分),記分周期為12個月。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應當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凡已繳納罰款的,該記分將被清零;分數雖未達到12,但仍有罰款未交,分數將轉入下壹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和考試外,還應當參加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參加駕駛技能考試的,應當參加其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或者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未達到12分的,新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為10年;在機動車駕駛證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未達到12分的,應當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