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做兼職。雖未觸犯法律,但可能因嚴重違紀被單位開除:職工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單位提出建議但拒不改正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禁止兼職或者禁止兼職的有關規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單位沒有提出停止兼職,單位無權以兼職為由辭退該員工。最後,如果員工想兼職,雖然不違法,但首先要檢查是否有違法的公司規章制度,壹定要註意對原單位工作的嚴重影響,否則公司有權辭退員工。如果員工與單位發生爭議,可以通過仲裁解決。但“副業”是否屬於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確定。從事占用大量工作時間的副業,比如微信業務,可以視為不完全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用人單位可以處罰甚至辭退。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從事副業或者第二職業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員工認為企業解除勞動關系違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恢復勞動關系,或者要求企業支付賠償金。
合同中約定員工兼職期間應賠償公司損失是否有效?
1.為了滿足生活的需要,壹些人在工作時間之外去其他地方做兼職。只要他們不跟別的公司簽勞動合同,正式工作的公司是不會攔著他們的。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勞動者參加工作的時間是從自己的工作極限來考慮的,所以壹個人壹天能做什麽是有固定的時間限制的。如果超過這個時限,身體素質差的人會受不了的。所以像這樣的在職員工,如果下班後還在兼職,如果工作配合不好,很容易影響到原來的工作,可能會給公司帶來壹定的損失。所以很多公司在招聘員工的時候,都會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在職員工在外面兼職,所以如果損害了公司的利益,公司會要求賠償。
2.在實踐中,公司的這種做法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有效,但公司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合理合法,不能隨意。簽訂合同時,雙方自願在合同中約定,如果在外兼職,需要賠償公司損失,屬於雙方簽訂合同的行為。按照法律的說法,這是民事行為。如果合同中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比如公司有沒有損失,在職員工會對公司兼職進行補償。這是不合理的賠償,沒有根據是違法的。此外,在其他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將被視為有效。
3.此外,公司不僅可以與員工約定員工在外兼職,公司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還可以約定更為嚴厲的處理方式,即如果員工在外兼職,導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失,比如在重要崗位提前下班,公司遭受重大損失,那麽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把壹個在職員工當兼職,給公司造成壹點損失,就視為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