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企業減資的原因是什麽?份額:減資有形式減資和實質減資兩種。形式上的減資是指只在賬面上減資,而公司財產不減。那麽公司減資的原因是什麽呢?公司減資的條件是什麽?公司減資主要有四個原因:1,壹次性過度償還債務。壹次性還清累積的債務,公司虧損嚴重。公司的微利彌補不了虧損。通過減資,可以彌補累計虧損。2.多余的資金。壹家公司在成立初期需要巨額資金。公司逐步完善後,資金可能會過剩。原公司資本過多,通常會導致公司資本的閑置和浪費,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因此,也需要通過減少資本來調節過多的資本。3.額外股息。股利按資本利潤的多少分配,可以通過減資增加股利。4.公司合並或重組。這通常在公司資產平衡時進行。合並後,資本需要調整。根據資本不變原則,公司資本不允許減少。但是,上述條件也是相關法律規定的。上城可以幫妳了解更多的財稅知識。
問題3:請問:有限公司在什麽情況下需要減資?減資是指根據公司資本過剩或嚴重虧損,根據業務實際情況減少註冊資本的行為。從實際情況來看,應滿足以下條件之壹:(1)原公司資本過多,形式資本過多,如果資本不變,會導致資本在公司內的閑置和浪費,不利於資金使用效率,也增加了分紅負擔。(二)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實際資產差距過大。公司資本已經失去了應有的證明公司信用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而得不到應有的回報。減資不得低於《公司法》規定的最低起點。此外,還會發布股東決議,說明減資原因和股本變動情況等。,憑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證書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還有工商部門給妳的壹些表格。壹般有限公司需要減少資本,以彌補當年的利潤損失。有限公司減資所需材料:1、公司股東會決議2、公司章程修正案3、原股東減持股份比例的聲明文件(按當地工商局要求完成)4。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先由股東大會討論並形成書面決議,再根據書面決議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憑書面決議和修改後的公司章程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所需材料可根據當地工商要求提供)並進行減資公告(此項工作因地而異,有的要求變更前公告)。有些會改變,不需要公告。然而,必須宣布這壹變化。減資有兩種方式:1。減少出資總額,改變原出資比例。2.在不改變出資比例的前提下,減少各股東的出資額。減資後,各股東出資比例不變。有兩種方式:返還,向股東返還壹部分實繳出資;合並時,公司虧損時,應按比例減少各股東的出資,以彌補應彌補的資本損失。減資是指企業為了彌補虧損、調整資本而減少資本的行為。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壹般需要辦理以下手續:1。分辨率。公司減資由董事會(執行董事)作出,並提交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特別決議,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最低限額。2、編制資產負債和財產清單。3.通知和公告:公司應當自作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4.清算與擔保: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5.辦理變更登記。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在股東會作出決議後,依照《公司法》履行通知債權人和處理債權債務的義務,然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文件、證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前次股東大會決議(主要說明減資情況、減資金額、減資方式、減資後最新資本結構等。);3.刊登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至少三次的報紙;4.經公司股東大會確認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5.新股東大會決議(主要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其他變更);如果減資後原股東不變,只需召開股東會並作出股東會決議(即新的股東會決議和以前的股東會決議可以合並為壹個股東會決議);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變動對照表)或新章程;7.全體股東出具的確認書;8.減資驗資證明(減資後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最低限額);9.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甲:法人)和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乙:自然人);10,工商行政管理局檔案室提供的加蓋工商行政管理局檔案專用章的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公司章程復印件。應遵守的法律程序規定:(1)股東大會決議。決議內容包括:①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②減資後股東利益和債權人利益的安排;③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四)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當註意減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最低限額;......& gt& gt
問題4:請詳細說明什麽是回購和減資?看看這個!
股票回購的定義
定義1: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以自有資金自願回購自己持有的國家和法人股東的股份,但要求在壹定期限內不得出售或轉讓。規定時間過後,要提前公告賣出的股數,壹般不允許壹次性賣出。
緣起:關於國有股減持的討論《甘肅農業》於2004年。
國有股減持作為調整國有經濟戰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範證券市場和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壹項重要措施,應該受到歡迎並付諸實施。但這壹政策在目標、實施方式、價格機制等方面存在偏差,導致嘗試失敗,證券市場震蕩。因此,我們需要思考國有股減持的目標、實施方式和價格機制。
定義2:
股票回購是指風險投資家持有的股票被被投資企業回購。統計顯示,退出方式中,壹般收購占23%,二期收購占9%,股票回購占6%。
源於:我國風險投資現狀及退出模式構想《長沙電力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劉建江2000年。
摘要:風險投資在我國已初具規模,但仍處於起步階段,風險投資的健康發展必須實現風險投資的有效退出。借鑒國外風險投資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近期實施IPO、出售、清算或破產等多元化退出方式是較好的選擇。
定義3: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以壹定價格購回其已發行股份用於註銷或作為庫藏股的壹種資本運作方式。以美國為代表的工業化國家的實踐證明,風險投資是高科技進步和產業發展的助燃劑(莫漢?Sonet,2002年)
出處:股份回購方式及其對上市公司影響的分析《遼寧金融學院學報》周峰,2004。
摘要: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以壹定價格回購其已發行的股份以註銷或作為庫藏股的壹種資本運作方式。在西方國家,常用的股票回購方式有四種:公開市場回購、現金要約回購、協議回購和可轉讓出售權。本文分析了股票回購的方式及其對上市公司的正負效應,認為股票回購不僅可以為上市公司節稅,還可以增加投資的靈活性。同時認為股票回購是壹種以調整資本結構或股利政策為目的的融資行為,而不是簡單的投資行為。
定義4:
自上而下是指在公司確定了總體生產經營目標後,全面預算管理部門根據總體生產經營目標制定目標分解計劃,並將這壹目標層層分解到各預算的責任單位。所謂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從股票市場回購其流通股份的行為。
源於:以價值最大化為目標構建企業管理中心“…”冶金會計》2002李培林、陳穎、王明東。
摘要:寶鋼股份(以下簡稱寶鋼)在經濟轉型和企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緊跟時代步伐,緊密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堅持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終極目標,不斷加強和改進財務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壹套適應現代企業發展需要的具有寶鋼特色的財務管理體系,促進了企業發展。2001年,寶鋼生產商品坯料861萬噸,實現銷售收入2965438+71萬元,利稅56.89億元,利潤37.1億元。此外,凈資產收益率、銷售利潤率等指標也保持了較高水平。到目前為止,寶鋼年產鋼材11.5萬噸,木材1.5萬噸,並壹直保持滿產滿銷。今年前4個月,在鋼材價格低迷和上遊產品大幅漲價的雙重壓力下,仍取得優異成績,實現利稅和大部分技術經濟指標在全行業名列前茅。
定義5:
股票回購是指股份公司從股東手中回購自己已發行的股份,以減少...> & gt
問題5:上市公司宣布減資意味著什麽?上市公司宣布減資,意味著減少註冊資本不利於穩定投資者信心,對股價有壹定影響。
問題6:企業減資意味著什麽?會計分錄的科目有哪些?借:股本
貸款:貨幣資金/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
減資就是減少股本,要麽把錢還給股東——貨幣資金,要麽沖抵賬款——其他應收款,要麽以後還給股東——其他應付款。
問題7:減資如何繳稅?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
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對被投資企業的投資,其資產中相當於初始投資的部分確認為投資回收;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減少實收資本比例的部分,確認為股利收入;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收入。
被投資企業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和減少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為投資損失。
解讀:該條款要求納稅人把握以下四個方面。
1.減少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三種模式。
第壹,轉讓股權。根據國稅函[2010]79號文件和國稅函[2009]698號文件的規定,轉讓價款不得從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份額中扣除。
二是被投資企業清算,企業股權死亡。根據《條例》第11條及財稅[2009]60號文件規定,被投資企業清算時,允許從其剩余資產中扣除相應的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
第三,減資分配。34號公告之前,稅法沒有明確規定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是否可以扣除,而34號公告明確提到了企業清算。
例如,2008年,A公司以654.38+00萬元註冊M公司,占M公司30%的股份,2065.438+00,654.38+0年,股東會決定允許A公司退股,A公司收到現金2500萬元。截至2009年末,M公司* * *未分配利潤及盈余公積3000萬元。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壹個公司應享有900萬元。
因此,甲公司股權退出收益=2500-1000-900=600(萬元)。
2.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的數額只能按註冊資本的比例扣除,而不能按章程約定的分紅比例扣除。
雖然新《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可以規定投資者不按出資比例分紅,但為了使政策更加剛性,34號公告明確,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必須按註冊資本比例扣除。
3.扣除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份額,不論留存收益是否已繳納企業所得稅。
雖然政策的出發點是企業留存收益是已經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收益,但為了避免重復征稅,允許企業從返還資產中扣除。但實際上,由於企業三大原因的存在,企業留存收益可能與上繳稅金不完全對應。首先是增加稅收。這將導致稅收增加,但留存收益減少,企業將受到影響。二是減稅。這將使稅款減少,留存收益減少。三是批準征收。被批準的企業的會計利潤與繳納的稅金完全不成比例。如企業留存收益為654.38+00萬元。實際上,被批準的企業只是按照300萬元的收入來收稅。此時仍按654.38+00萬元扣除留存收益。顯然,企業占了大便宜!
34號公告沒有考慮核準征收的情況,當然財稅[2009]60號也沒有考慮這種情況。目前根據稅法規定,只能在會計上按留存收益從清算或部分剝離的資產中扣除。目前只有上海要求出具利潤分配表,考慮到了這種差異。
4.如果剝離的資產是非貨幣性資產,收入必須按公允價值確認。
例如,A公司投資M公司,投資成本為654.38+00萬元,占M公司30%的股份..至撤資時,M公司累計留存收益3000萬元,其中A公司按其在註冊資本中所占份額享有900萬元。
甲公司抽回資本,得到壹處賬面價值為2000萬元,市場估價為2500萬元的房產。
此時,必須先將該部分房產作為銷售處理,確認利潤500萬元,然後按照34號公告進行處理,計算如下:
第壹步,確認銷售收入500萬元,同時增加利潤500萬元。A公司享有3500萬×30%=1050(萬元)。
第二步,確認剝離收入。2500-1000-1050=450(萬元)
錯誤的方式是:.....> & gt
問題八:減資的條件公司減資,無論盈余資本是否低於法定標準,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為了有效貫徹資本決定原則,保障交易安全,減資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格控制。根據資本不變原則,公司資本原則上不允許減少。考慮到壹些具體情況,我國法律允許減資,但必須滿足壹定條件。從實際情況看,應符合以下條件之壹:公司發生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實際資產差距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信用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因公司連年虧損未得到回報。
問題9: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有幾種方式。具體操作可以分為消滅股份和合並股份。前者是指註銷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後者是指將兩個或兩個以上股份合並為壹個股份;
2.減少股份數額,即在不改變股份總數的情況下,減少每股的數額,可分為三種方式:免除是指免除部分或全部未繳足的股份;償還是指將全額繳納的部分股份返還給股東本人;註銷是指當公司虧損時,通過減少每股金額來抵消股東補足資本的責任;
3.既減少股份數量,又減少股份數量。
問題10:有限責任公司減資需要向工商局提供哪些材料?此外,當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如果股東、董事、監事沒有變動,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