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上有哪些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1)利用互聯網為媒介的行為:虛假廣告、泄露商業秘密、侵犯名譽權。
通過網絡發布虛假廣告,侵犯他人商業秘密,通過網絡捏造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者商品聲譽等。
(2)侵犯域名權利:搶註和混淆。
雖然域名和商標壹樣,具有標識功能,屬於知識產權法的保護範圍,但保護的程度不同。商標法禁止的不僅是同壹商標,還有實質相似的近似商標。“域名淡化”是指故意註冊與他人商標權相同或者近似的域名,以諷刺、誹謗或者損害商標權人的名譽。
(3)侵犯網頁版權:抄襲和淡化。
網頁是網站開展網絡商務活動的基本要素。因此,各網站都在網頁的設計和組合上投入巨資,精心設計和編排,以吸引更高的點擊率,從而爭取更多的商機。為了節省時間和金錢,壹些網站采取“拿來主義”,隨意復制互聯網上其他網站的頁面,完全改造後成為自己的勞動成果,有的甚至“克隆”了整個網站,嚴重侵犯了被抄襲者的經濟利益。
(4)侵犯內容著作權:網絡傳播、復制。
網絡經濟俗稱“眼球經濟”。要獲得商機,前提是吸引網民的註意力,而要保證這壹點,豐富、全面、獨特、大量的信息內容必不可少。壹些網站未經授權上傳他人著作權作品供網民瀏覽,導致“信息網絡傳播權”這壹新權利最終成立;有些網站直接抄襲其他網站的數字作品。
(5)借助鏈接的行為:深層鏈接和框架鏈接。
每個網站都有自己預設的瀏覽順序。壹般網民都是從首頁開始,點擊鏈接,壹頁壹頁的查找觀看內容。網站壹般會在每個頁面設置不同的廣告內容,網民壹頁壹頁觀看內容的過程就是不斷發布廣告吸引網民註意力,爭取商機的過程。深度鏈接是指直接從自己的網頁設置鏈接,直接鏈接到其他網站的特定網頁。網民點擊這個鏈接,直接離開網站,跳轉到其他網站的特定頁面,跳過進入鏈接網站的壹系列過程。這種行為雖然方便了網民,但對於鏈接網站來說,無疑是對商機的剝奪。更重要的是,由於被鏈接網頁的內容是由被鏈接網站自己更新的,鏈接者不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來更新內容,只需要在自己的網站上做壹個簡單的標記,就可以將他人的勞動成果據為己有,這顯然是對他人勞動成果的非法占有。
深度鏈接的另壹種變體是“框架鏈接”(也稱為邊緣鏈接),它將網頁分成不同的部分,每個部分可以呈現不同的信息和數據內容。這種技術可以將別人網站的信息數據呈現在自己網頁的某壹幀中,而網站的其他內容仍然存在。當用戶進入壹個帶有框架鏈接的網站,鏈接到別人帶有框架鏈接的網站內容時,屏幕上出現的網址並不是鏈接網站的地址,仍然是帶有框架鏈接技術的網站的地址。
(6)埋沒關鍵詞的行為:爭奪關註度。
互聯網上信息浩如煙海,網民必須依靠搜索引擎快速準確地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互聯網上有許多搜索引擎供人們使用。他們的工作原理是:根據網民鍵入的關鍵詞,在互聯網上搜索帶有特定關鍵詞的網頁。比如我輸入“中國”和“法律”這兩個關鍵詞,搜索引擎就會在網上搜索到同時含有“中國”和“法律”這兩個關鍵詞的網頁,然後把搜索結果顯示在網民的屏幕上。壹些搜索引擎甚至將更多關鍵詞排在網頁的前面。
法律依據
禁止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的規定
第壹條為制止和防止網絡不正當競爭,鼓勵和支持創新,維護公平市場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條經營者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以下簡稱互聯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恪守商業道德。
經營者不得實施或者幫助實施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影響市場公平交易,直接或者間接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國互聯網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查處互聯網不正當競爭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