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見義勇為的判斷

見義勇為的判斷

見義勇為的判斷

判斷是否見義勇為,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隨著更多法律概念逐漸進入大眾視野,利益沖突,很多行為是否見義勇為很難界定。見義勇為的判斷是什麽?

見義勇為行為判斷的法律分析1:在判斷見義勇為行為的過程中,需要發現行為人為了公共利益而不顧人身、生命安全的行為。當然,對於不顧人身安全的標準,有很多種理解方式。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旨在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無論該行為的效果和程度如何,都可以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八十三條* * *侵權人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造成自己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判斷見義勇為行為的標準:

1.見義勇為行為的主體是自然人,見義勇為行為沒有法律義務和合同義務。對見義勇為行為的判斷應該用道德標準來衡量,主要是考察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是自願的、自覺的、非功利性的。

2.見義勇為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這個特點是見義勇為的本質表現,是“義”的所在。因為,見義勇為的道德標準,就是舍己救人。

3.見義勇為肯定有不顧個人安危的情節。在做好工作的過程中,壹定要發現行為人為了公眾的利益而不顧個人和生命安全的行為。

見義勇為的形成條件:

壹是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第二,它有不顧個人安危的情節;

三是實施了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

這三個要件必須同時滿足,才能構成見義勇為行為。

如何定義做好事的行為?

根據見義勇為行為的性質,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個方面。壹是與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二是搶險救災。

1,見義勇為的法律定義。嚴格來說,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對見義勇為沒有明確的定義,只能在壹些地方性法規中找到相關內容。見義勇為行為應當是指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制止正在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搶險救人,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的見義勇為行為。

2、見義勇為的法律要件。

從法律角度來說,構成見義勇為行為至少需要具備以下四個法律要件。

1.見義勇為行為的主體是自然人。所謂自然人,是指與法人相對的社會公民個體的統稱。因為見義勇為行為是實施者在緊急情況下根據主觀判斷而采取的行為和行動,與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政治權利人還是被剝奪政治權利人無關。因此,只有將見義勇為行為的行為人界定為自然人,才能符合其法律特征。

2.那些勇敢的人必須在危難中實施救援。所謂遇險救助行為,是指行為人在國家、集體、社會、公民個人財產和公民個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進而產生相應後果時,為減少損失或者威脅而實施的壹切行為。這種行為壹般出現在危險的情況下,並伴隨著強烈的風險。

3.行為人沒有法律規定的義務。所謂法律約定的義務,是指行為人與救助對象之間存在法律規定的救助責任。如果行為人的行為客觀上產生了救助效果,但與救助對象有法律上的約定,那麽這種行為不能視為見義勇為行為。也就是說,只有當行為人的行為超出了法律規定的義務或者不具有法律規定的救助義務時,才能成為見義勇為。

4.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維護公眾利益或者減少公眾危害的意誌。行善行為原則上要求行為人必須具有維護公眾利益或者減少公眾危害的主觀意誌,由此產生的行為必須具有正義感,符合行善的標準。即使行為人的行為客觀上產生了上述結果,主觀上也只是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因此不能構成見義勇為行為。

見義勇為行為的判斷3見義勇為行為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做好事的主體是沒有法定職責和義務的自然人。負有法定職責或義務的主體,在履行法定職責或義務時,不能成為見義勇為主體。

2.見義勇為行為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公民為保護生命財產安全而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行為,不能視為見義勇為行為。

3.見義勇為的主觀方面在於積極主動,不顧個人安危。

4.見義勇為的客觀方面是在國家、集體利益或他人人身、財產受到侵害時,毫不猶豫地與危害行為或自然災害作鬥爭的行為。

最新的法律是如何規定做好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自2021.1.1起施行)第壹百八十四條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被救助人因自願緊急救助受到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突發疾病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活動中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3)原在部隊服役,因戰、因公致殘的職工,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壹)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職工除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壹次性傷殘津貼外,還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上一篇:急求學校團委青年誌願者服務部發展規劃
  • 下一篇:交通行業節約能源法實施細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