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種植為主的大棚,壹般是在農田的基礎上建設,只要種植的作物不違背農田的基本要求即可。
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壹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65 438+04]127號),在耕地上大棚種植多肉植物屬於設施農業用地。土地經營者擬定設施建設方案後,與鄉鎮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三方用地協議,鄉鎮政府按要求及時將用地協議和設施建設方案上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
大棚覆蓋的耕地種植蔬菜,屬於保護性農用地。土地經營者擬定設施建設方案後,與鄉鎮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三方用地協議,鄉鎮政府按要求及時將用地協議和設施建設方案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部門備案。
基本農田上原則上可以建大棚,但不允許建大棚和育嬰房。所以,種植大棚有合法的建設手續是可以的,但是妳絕對不能利用大棚結構把農業生產用地改造成住宅和生活用地,這是違法用地,違法建設。
設施農業用地手續請提供以下資料:
1.設施農業用地申報表;
2.設施農業用地建設計劃;
3.經營者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土地使用協議涉及土地承包權流轉的,提供《土地承包權流轉合同》;
4 .附屬設施占用耕地的,填寫補充耕地計劃;
5.位置圖(標明配套設施用途、用地面積、拐點坐標的現狀圖);
6.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非農建設必須節約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
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四十四條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不需要申請和批準。
如果是以種植為主的大棚,壹般是在農田的基礎上建設,只要種植的作物不違背農田的基本要求即可。
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壹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65 438+04]127號),在耕地上大棚種植多肉植物屬於設施農業用地。土地經營者擬定設施建設方案後,與鄉鎮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三方用地協議,鄉鎮政府按要求及時將用地協議和設施建設方案上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
大棚覆蓋的耕地種植蔬菜,屬於保護性農用地。土地經營者擬定設施建設方案後,與鄉鎮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三方用地協議,鄉鎮政府按要求及時將用地協議和設施建設方案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部門備案。
基本農田上原則上可以建大棚,但不允許建大棚和育嬰房。所以,種植大棚有合法的建設手續是可以的,但是妳絕對不能利用大棚結構把農業生產用地改造成住宅和生活用地,這是違法用地,違法建設。
設施農業用地手續請提供以下資料:
1.設施農業用地申報表;
2.設施農業用地建設計劃;
3.經營者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土地使用協議涉及土地承包權流轉的,提供《土地承包權流轉合同》;
4 .附屬設施占用耕地的,填寫補充耕地計劃;
5.位置圖(標明配套設施用途、用地面積、拐點坐標的現狀圖);
6.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非農建設必須節約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
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四十四條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