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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監理安全風險控制要點

隨著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是否需要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下面小編來分享壹下建設工程監理的安全風險控制要點。歡迎閱讀瀏覽。1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的形成

過去,建築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是由建築企業根據國家?安全第壹?,預防為主?政策和?企業責任,行業管理,國家監管,勞動者遵章守紀?在充分體現企業責任的基礎上,遵循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管理機制,自覺履行對政府、企業和員工的社會責任。這個?該模式長期以來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起到了積極穩定的作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壹些大中型國有建築企業在經歷了減員增效、做大做強等改革後,實行了所謂的管理層和運營層。隔了兩層?。在利潤最大化的利益驅動下,壹些企業超越國家建設法律法規的約束,擅自將幾乎所有承包的建設工程(包括主體工程)層層轉包,獲取差價利潤。同時,建築企業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經過變革已經基本消失,安全機構和人員嚴重缺乏,安全生產的自我約束機制被層層弱化;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時有缺位;此外,市場的惡性競爭,業主作為建設項目的投資者,在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往往為了盡快獲得投資回報,盲目追求不合理的工期,違反客觀規律低價中標,盲目減少工程投資;分包後,施工隊更加迷茫。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遠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工人尤其是農民工沒有得到應有的安全技能培訓,以至於在缺乏以人為本的和諧安全理念的前提下,各類建築安全事故頻發。為此,為切實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遏制各類建築安全事故,國務院於2004年發布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規定?),從法律高度重新認識建設項目參與各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使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單位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全方位責任比過去更加全面,首次以法律義務的形式明確規定了監理單位應當履行哪些安全責任、不履行安全責任必須承擔哪些法律後果。所以《條例》頒布後,社會會問監理企業是否要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在什麽情況下承擔責任。爭議總是有的。2006年,建設部發布《關於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壹些看法?),進壹步細化了監理企業的安全責任。所以,在現階段國家宏觀政策相應調整之前,監理企業練好內功,努力自保才是最明智的選擇。因此,筆者基於20多年在建築安全領域積累的豐富經驗和長期的工作實踐,在綜合分析監理企業面臨的各類安全風險後,在本文中大膽提出以下對策,以期達到最大限度地為監理企業降低或抵禦外部安全風險的效果,供業內同行探討。

2監理企業面臨的安全風險分析

隨著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是否需要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已成為不爭的事實。雖然業內人士和學者對監理安全責任的合理性和監理工程師的權利義務不對等表示了委屈,但最終也不能後悔國家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和強制性。因為這種法定義務是國家權力機關要求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履行的社會責任。既然風險已經客觀存在,作為監理企業,只是?唯壹的選擇就是采取相應的策略積極應對。但現階段,由於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認識不足,大多數監理企業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機構設置、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人力資源儲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監理責任制等方面存在諸多差距和薄弱環節,導致內控防範機制缺失。同時也受到建築市場管理不規範、安全監管缺失等外部環境因素的影響,具體體現在:(1)惡性競爭、低價中標;(2)偷工減料,以次充好;(3)以包代管,缺乏安全主體(鏈接、出售?品牌?);(4)工期不合理,疲勞施工;(5)有規則不遵守,冒險;(6)業主獨斷專行,監管責任無限擴大。

可以說,目前監理企業面臨的安全風險主要來自上述宏觀政策風險、內控機制風險和外部市場風險。

3對策

所謂對策,就是監理企業在對上述潛在風險進行充分識別和評估後,結合自身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將損失降低到最低可接受水平,在主觀上盡可能做好準備。因此,樹立依法、依規、依標進行安全監理的理念,有組織地將安全管理落實到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切實履行《條例》的各項規定?審查、檢查、停止和報告?四項基本職責是法律賦予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實施安全生產管理的神聖使命。面對挑戰,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應承擔起維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秩序的管理責任。但是對於監理企業來說,具體應該怎麽做呢?為了達到事半功倍的預期效果,下面介紹幾種有效的方法。

3.1創建適合監理企業履行職責的項目安全監理責任體系。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制度,是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乃至每個員工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行為準則。因此,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規章制度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前提和根本保證。就項目管理而言,最有效的方法是以法規為依據,以意見為導向,通過建立責任制,將國家要求監理企業承擔的各項監理安全責任分解到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使項目總監、專業監理、專職安全員等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只有掌握了崗位監管的安全職責,才能萬眾壹心,同舟共濟,各盡所能,各盡其責,承擔風險,認真履行?審查、檢查、停止和報告?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安全監管工作的四項基本職責。

3.2編制科學合理的安全監督作業指導書。

監理企業在確立了項目管理中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監理職責後,需要根據安全監理的工作流程,從編制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入手,將施工準備階段5個方面的審查和審核、施工階段6個方面的檢查和監理工作內容具體化,並擬定各環節的安全監理工作流程圖,以及監理要點、方法和程序。同時,將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工程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的強制性規定、地方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業主和監理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規定匯編成安全監理工作指導書,作為廣大監理人員實施安全監理的工作指南和監理指南,使監理人員在安全監理中有章可循,為加強安全監理的實施發揮積極作用。

3.3制定統壹規範的項目安全監督綜合記錄冊。

為切實履行《若幹意見》規定的安全監管職責,督促項目監理部嚴格按照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單位進行全方位的審查、審核和監督檢查。監理企業應當對履行安全監理職責所涉及的全部工作進行審查和記錄: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安全系統人員崗位資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崗位資格、應急救援預案、安全防護措施使用計劃和抽查、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方案。將起重機械和特種設施現場檢查記錄、重大危險源監控測量記錄、風險較大的工程監理臺帳記錄、特殊重點區域施工作業申請審核記錄等設計成標準表格和配套各種表格的歸檔指南,裝訂成統壹的工程安全監理綜合記錄冊,供專職安全監理人員記錄工程安全監理相關工作,規範安全監理行為。綜合記錄簿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項目監理部日常安全監理活動的全貌,與監理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監理日誌、監理月報壹起作為原始工作憑證,防止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不明,最大限度地發揮自我保護和抵禦外部安全風險的作用。

3.4建立安全生產激勵和約束機制

為進壹步激勵和約束監理人員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監理企業還應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專項資金,定期對重視安全生產、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項目監理部和監理人員,以及為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責任,給監理企業聲譽和利益造成損失的行為,要進行通報批評和經濟責任制考核。情節嚴重的,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為了鞭策廣大主管?還記得責任、管理、持續改進和抗風險嗎?目的。

3.5重大危險源預控機制

為加強重大危險源預控,監理企業應根據施工網絡計劃提前壹個月要求項目監理部對施工過程中風險較大的項目進行劃分和分項,如深基坑支護、地下開挖、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拆除工程、高壓保護區機械作業等。在確定項目名稱、重大危險源位置、對策措施、監控責任人後,填寫預控表並報公司備案,以便及時了解各時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情況,為重大危險源的跟蹤控制提供依據。

3.6重大危險源專家評審機制

建立重大危險源預控機制後,監理企業需要聘請設計、施工、科研機構等單位的部分專業技術權威作為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評估專家庫的資源儲備(兼職),以支持監理企業隨時應對各類復雜的工程技術問題,確保重大技術方案的科學性和可靠性,更好地發揮作用,有效預防群死群傷以上惡性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安全風險。

3.7重大危險源現場監管系統

經批準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監理企業還應組織相關專業的專家對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經檢查合格後才能進入下壹道工序,對預防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也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3.8安全監督月報制度

項目監理部應就當月施工進度、施工單位責任主體安全行為、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隱患整改、現場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變動及其他應說明的情況編制月度安全監理報告,並報監理企業安全部門備案,以便公司隨時掌握各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動態。

3.9專職安全員的責任信息反饋系統

項目監理部專職安全員應定期向監理企業主管部門反饋當月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情況及綜合考核表,並接受其監督和考核。

3.10安全教育和培訓體系

為提高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素質,監理企業定期邀請相關專家進行業務培訓,並經常結合現場具體案例組織內部學習交流。同時要求項目監理部每周至少組織壹次監理人員的安全法律法規業務學習,促進監理人員安全監理業務素質的提高。

3.11安全會議系統

監理企業應每季度召開壹次安全委員會會議,定期研究各時期安全監理工作的特點,協調指導項目監理部認真開展安全監理工作,對項目監理部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實施考核、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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