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註冊建築師註冊建築師是指依法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建築設計單位執行註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國家對從事自行設計的綜合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建築裝飾設計、建築修復、建築雕塑、有特殊建築要求的結構設計、建築設計技術咨詢、建築勘察鑒定、施工指導和工程監理的人員實行註冊建築師資格制度。註冊建築師是指依法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建築設計單位執行註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2014 165438+10月24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作為管委會取消行政審批,進壹步簡政放權,與國際接軌的管理模式,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接手。
測試前說明
壹級註冊建築師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由建設部和人事部組織實施。考試采用滾動管理,* * * 9科,滾動周期8年。北京地區全國壹級註冊建築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報名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實施。壹級註冊建築師考試有效期為八年。在有效期內各科合格的,由國家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頒發《中國人民和國家壹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持有有效《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有資格申請註冊,期滿後不得開展註冊建築師業務。壹級註冊建築師的註冊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主題設置
建築設計、建築經濟、建築與設計企業管理、前期設計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制圖題)、建築結構、建築材料與結構、*建築方案設計(制圖題)、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建築技術設計(制圖題)
其中,場地設計(圖紙)、建築技術設計(圖紙)、建築設計與表達(圖紙)為主觀題,在圖紙上作答;其他六科都是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回答。
考試大綱
壹、前期設計和場地設計(知識題)
1.1選址
能夠根據項目建議書了解規劃和市政部門的要求。收集和分析必要的基礎設計資料,從技術、經濟、社會、文化、環保等方面對場地發展進行比較和評價。
1.2建築規劃
根據項目建議書和基本設計資料,提出項目構成和總體構想,包括:項目構成、空間關系、使用方式、環境保護、結構選型、設備系統、建築規模、經濟分析、工程投資、建設周期等。,從而為設計的進壹步發展提供基礎。
1.3場地設計
了解場地的地形、地貌、氣象、地質、交通狀況、周邊建築、空間特征,解決建築布局、道路交通、停車、廣場、豎向設計、管線、綠化布局,符合法律法規。
二、建築設計(知識)
2.1系統掌握建築設計基礎理論、公共* * *和居住建築設計原理;掌握建築類別和等級的劃分以及各階段的設計深度要求;掌握技術經濟綜合評價標準;了解建築與室內外環境、建築與技術、建築與人類行為的關系。
2.2了解中外建築史的發展規律和趨勢;了解國內外各個歷史時期古建築和園林的主要特點和技術成就;了解現代建築的發展過程、理論、主要代表及其作品;了解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基本原則。
2.3了解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居住區規劃、環境景觀和可持續發展建築設計的基本理論和設計知識。
2.4掌握各種建築設計標準、規範和規程。
第三,建築結構
3.1對結構力學有基本的了解,對常見荷載和常見建築結構的力學特性有清晰的概念,能定性識別不同荷載作用下桿件結構的內力圖、變形形式和簡單計算。
3.2了解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砌體結構、木結構的力學性能、適用範圍、主要結構和結構概念設計。
3.3了解多層、高層、大跨度建築結構選型的基本知識和結構概念設計;了解抗震設計的基本知識和不同地震烈度下各種結構形式的適用範圍;了解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的類型及選擇的基本原則;了解壹般建築和結構的構件設計和計算。第四,建築物理和建築設備
4.1了解建築熱工基本原理和建築圍護結構節能設計原則;掌握建築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防潮設計,以及日照、遮陽、自然通風的設計。
4.2了解建築采光和照明的基本原理,掌握照明的設計標準和計算;了解室內外環境照明對光和色的控制;了解照明和照明節能的壹般原則和措施。
4.3了解建築聲學的基本原理;了解城市環境噪聲和建築室內噪聲的允許標準;了解建築的隔聲設計以及吸聲材料和結構的選擇原則;了解建築設備噪音和振動控制的壹般原則;了解室內音質評價的主要指標和音質設計的基本原則。
4.4了解冷水儲存、加壓和分配、熱水加熱方式和供應系統;了解建築給排水系統的水汙染防治和抗震措施;了解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汙水系統和通風系統、雨水系統和建築節水的基本知識,以及設計的主要規定和要求。
4.5了解采暖的熱源、熱媒及系統,空調的冷熱源及水系統;了解機房(鍋爐房、制冷間、空調間)和主要設備的空間需求;了解通風系統、空調系統及其控制;了解建築設計與高層建築暖通空調系統運行節能和防火排煙的關系;了解氣體的種類和安全措施。
4.6了解供配電方式、室內外電氣布線、電氣系統安全防護、供配電設備、電氣照明設計與節能、建築防雷基本知識;了解通信、廣播、擴聲、呼叫、有線電視、安全防範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樓宇設備自動控制、計算機網絡、綜合布線的基本知識。
五、建築材料和結構
5.1了解建築材料的基本分類;了解常用材料(包括新型建築材料)的理化性能、材料規格、適用範圍、檢驗和試驗方法;了解綠色建築材料的性能和評價標準。
5.2掌握壹般建築結構的原理和方法,正確選擇材料,合理解決其結構和連接;了解建築新技術、新材料的結構節點及其對工藝精度的要求。
六、建築經濟、建築設計業務管理
6.1了解基建費用的構成;了解工程概算、預算內容及編制方法;了解壹般建築工程的技術經濟指標和土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單價;了解建築材料的價格信息,可以估算壹般建築工程的單方造價;了解壹般建設項目的主要經濟指標和經濟評價方法;熟悉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
6.2了解砌體工程、混凝土結構工程、防水工程、建築裝飾工程、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的基本知識。
6.3了解與工程勘察設計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基本精神;熟悉註冊建築師考試、註冊、執業、繼續教育和權利義務的規定;了解招投標、承包、簽訂設計合同等設計業務市場行為的規定;熟悉設計文件的原則、依據、程序、質量和深度要求;熟悉修改設計文件的規定;熟悉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特別是強制性標準的管理規定;了解城市規劃管理、房地產開發程序和建設工程監理的有關規定;了解對工程建設中各種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罰。
七、建築設計(圖紙)
測試考生的建築設計構思和實踐能力,對符合要求的問題做出回答,包括:總平面布局、平面功能組合、空間構成合理等。,並符合法律法規。
八、建築技術設計(圖紙)
測試考生在建築技術方面的實踐能力,對符合要求的問題給出答案,包括:建築剖面、結構選型與布置、機電設備與管道系統、建築配件與結構等。,並符合法律法規。
九、場地設計(圖紙題)
考察候選人場地設計的綜合設計和實踐能力,包括場地分析、豎向設計、管線綜合、停車場、道路、廣場、綠化布局等。,並遵守法律法規。
參考數據
國務院_中國政府網:/Zheng ce/content/2014-11/24/content _ 92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