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江西省林業廳直屬事業單位

江西省林業廳直屬事業單位

省森林公安局:1981經省政府同意,重新組建本省森林公安機關。省森林公安局前身是省公安廳森林公安科。1987年6月江西省林業公安局成立5438+0,1990更名為江西省林業公安局,1998根據森林法更名為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全省共有森林公安機構406個,其中省局1個,區局11個,縣(市、區)局90個,派出所304個(其中124個分管所在鎮社會治安)。2002年機構改革時,省林業廳“三定”方案明確規定:省森林公安局是省林業廳負責森林公安工作的直屬科級行政機構,實行公務員制度;省公安廳“三定”明確規定,省森林公安局列入省公安廳序列,受主管部門和省公安廳雙重領導。省森林公安局是負責組織和指導森林刑事、治安案件偵查工作的職能部門,業務工作主要由省公安廳領導。省森林公安局列為省公安廳第21號部門,又稱“江西省公安廳森林警察總隊”。

省林業工業局。1.大致沿革:江西省林業工業局成立於1953。2003年6月165438+10月經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列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07年9月,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列為管理單位。江西省林業工業局下設黨委辦公室、行署、計劃財務部、林業行業管理處、江西省直屬企業管理處、林業公路管理處、老幹部處、總務處、行業協會辦公室等9個科室。江西省林業工業局共有9名領導幹部:王朗(局長、黨委副書記)、王連茂(黨委書記)、(副局長、林業公路管理站站長、黨委委員)、陳紅(調研員、黨委委員)、彭(副局長、黨委委員)、李(總工程師)、王小農(副局長)、。二、主要職能:負責編制全省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行業管理,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省木竹生產加工、林產化工、木竹漿造紙、松香采集和松香利用的行業管理;承擔木材加工許可項目的初審;承擔全省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清理整頓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林區公路管理;負責指導木材、竹材等林產品市場的建設和經營,維護木材加工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承擔全省木竹檢驗、林業行業協會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省林業系統安全生產、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省農業產業化經營辦公室交辦的相關工作;負責管理省級森工單位和森工財務統計工作。

省林木種苗和國有林場工作站的主要功能如下:1。宣傳貫徹有關林木種苗、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國有林場和省級森林公園的設立、合並、變更經營範圍或改變隸屬關系的行政許可審批。3、負責全省林木種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劃、技術規程和標準。4、負責全省林木種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項目的篩選、審批、項目建設管理、監督檢查、項目資金安排和管理。5、組織和指導全省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品種(良種)繁育、種質資源管理和技術推廣及交流合作。6、審查並核發《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和《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7.監督管理全省林木種苗工作,對違反國家林木種苗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8.指導全省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培訓,處理和協調林木種苗執法中的重大糾紛和交叉問題。9、組織和指導全省國有林場的改革和發展。10,負責全省森林公園建設管理、國家級森林公園審批、省級森林公園行政審批。負責國家森林公園的設立、合並、變更經營範圍或者改變隸屬關系。11.組織審查省級以上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指導和規範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的建設、開發和管理。12,組織國家森林公園占用征用證明材料的審核上報;負責省級森林公園占用、征用林地的審核。

江西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局主要職能:1。宣傳貫徹國務院發布的《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等有關森林植物檢疫和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規,起草本省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檢疫相關配套法規。2、根據全省林業發展的總體目標,制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中長期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並組織實施。3、根據全省植物檢疫工作的組織管理,負責指導全省調運、檢疫和外來檢疫審批,定期組織全省檢疫性有害生物調查,編制疫情報告,提出疫區和保護區的劃分草案,組織檢疫性有害生物的阻斷和撲滅;負責全省森林植物檢疫檢查站的管理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反森林植物檢疫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4、負責全省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工作,組織全省林業有害生物調查和監測,及時發布林業生物災害趨勢預報;建立和完善預報網絡,組織預報技術的研究和技術培訓。5.組織指導全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負責處置突發林業有害生物,組織實施江西省林業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全省林業生物災害應急救災農藥和器材的采購和調配。6、開展森林病蟲害防治技術的研究、推廣和應用,以及防治技術咨詢。7.完成省林業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江西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簡稱“省林業生態中心”)成立於2003年9月23日。根據《關於成立江西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的通知》(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編151號)文件精神,省中上遊防護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中德造林工程、低產油茶林改造、省退耕還林工作、省竹林建設、 全省平原綠化納入“江西林業生態工程”省林業生態中心是省林業廳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5人。 省林業生態中心(退耕還林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科、項目管理壹科、項目管理二科、項目管理三科、項目管理四科五個科級機構。鑒於其在保護母親河和生態環境方面的突出成就,該單位於2003年被共青團中央、全國綠化委員會、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水利部、農業部、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林業局授予“全國保護母親河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04年再次獲得“全國保護母親河行動集體五年成就獎”榮譽稱號。2003年6月5438+10月中德財政合作造林項目十周年表彰會上,被國家林業局授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主要職能:省林業生態中心的主要職能只能是管理全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全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項目,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技術方案,負責全省長江、珠江防護林、退耕還林、中德合作造林、平原綠化、森林推廣、滅螺等工程的質量監督、技術指導和成果驗收。同時還承擔森林規劃和項目管理、造林綠化施工單位資質管理和全省造林監督管理、重點工程造林質量檢查等職能。

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局主要職能:1)負責全省森林植物資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濕地資源和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2)組織全省陸生野生動物和濕地資源普查和專項調查,指導保護和監測體系建設;(三)組織省級自然保護區的評審,向省政府提出審批建議;審查植物園、野生動物園、禁獵區和狩獵場,並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4)監督檢查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5)監督調查違反野生動物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6)組織實施國家瀕危物種保護和搶救項目;申報、審核、批準、發放和辦理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區7)野生動植物特許獵捕(采集)、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利用許可證、運輸證;8)承辦我省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業務。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的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口;9)承辦省林業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木材流通監督管理局作為對全省各級木材檢查站行使監督管理職能的機構,前身是江西省木材檢查站,最早成立於1985。是省林業廳下屬的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986省編辦核定站內編制26人,核定編制4個科室:人事秘、稽查、業務、財務。5438年6月+2002年2月,經廳人事處批準,省編委同意,江西省木材檢查站更名為江西省木材檢驗管理站。2006年,省編辦同意增加該臺8個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增設法務部,文號為贛編辦文[2006]106號,文號為。127.同時,將檢驗部和業務部分別更名為木材檢驗管理部和木材放行管理部。調整後,該站有31名工作人員。2006年6月5438+10月,省編辦以江西編辦文號批準該站更名為江西省木材流通監督管理局。[2006]149.

省林業工作站(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自1985《森林法》頒布實施以來,我省各地陸續恢復基層林業工作站建設。1991年,省編委正式批準全省基層林業工作站1140個,事業編制5230人;同時,為管理和指導全省基層林業工作站,省林業廳下設“江西林業工作站”;2006年6月,經省編委批準,江西省林業工作站加掛“江西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牌子,增設生態公益林管理科和征占用林地管理科。同時,業務科和秘書科分別更名為“林業站管理科”和“辦公室”。江西省林業工作站是具有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993開始實行行政工資改革,參照公務員實行工資考核管理。公司現有職工18人,其中站長於曉發,副站長小李聰、王慶紅、翟光木,總工程師何騰發。站辦主任管鐵軍、公益林管理科科長石、林業站管理科科長宋榮、征占用林地管理科副科長萬、站工會副主席。

林業工程檢驗所(省林業資金管理站)江西省林業廳林業工程檢驗所(江西省林業資金管理站)是江西省林業廳下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單位前身是江西林業會計輔導站,成立於1980。1993撤銷“江西省林業會計輔導站”,更名為“江西省林業工程檢驗所”,並加掛“江西省林業資金管理站”牌子,實行“兩塊牌子、壹套人員”。現在有五個職能部門:人事部、審計部、項目部、基礎科學部和內審部。主要職能:1,負責省重點林業項目資金使用的審計;2、承擔全省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等林業專項資金的征收和管理;3、承辦全省林業項目貸款貼息;4.承擔省林業廳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和離任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利用外資項目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1,負責全省林業利用外資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起草全省林業利用外資發展規劃、項目實施和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程;2、負責組織全省林業利用外資項目總體設計和年度施工設計的項目申報和審批;3、負責全省林業外商投資項目的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和業務培訓;4、負責全省林業利用外資造林項目的林分管理,協助省財政廳做好林業外資項目的貸款、協議執行認定和貸款償還工作;5、負責全省利用外資造林年度采伐計劃的匯總審核、還貸專項物資計劃的下達和還貸貨款的催收工作;6、負責全省林業招商工作的宏觀指導,組織項目推介和協調服務。起草全省林業招商引資的政策研究、統計匯總和資源備案;7、負責調查全省林業投資舉報投訴;8、負責全省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的實施和管理。起草發展規劃、相關政策、標準、法規和管理辦法;9、負責組織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和全省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實施協調;10,負責全省工業原料林的界定、建設和管理;11,負責全省速生豐產林和工業原料林采伐申請的初審和統計管理。

江西省林業廳濕地保護管理處成立於2006年6月5438+10月。江西省編委發[2006]144號。與省濕地宣傳教育中心合署辦公,壹個機構兩塊牌子,是省林業廳下屬的處級事業單位。* * *全額出資企業7家。作為國家級示範點,江西省濕地宣傳教育中心項目於2001獲得國家林業局批準,在原江西省野生動物宣傳教育中心的基礎上進行規劃建設。2003年,江西省野生動物宣傳教育中心經省編辦[2003]161號文批準,更名為江西省濕地宣傳教育中心。2006年5月,被國家林業局批準為全國濕地保護宣傳教育鄱陽湖培訓基地。江西省林業廳濕地保護管理辦公室位於南昌市青山湖風景區,由兩個人工島和壹條通往島上的公路組成,占地24畝。濕地辦公室位於湖邊,環境優美。設有室內任務區(1164平米)、訓練區(1200平米)、室外任務區三個功能區,由任務展廳、多媒體教室、會議室、訓練樓、行政辦公室組成。培訓樓可同時容納50人就餐。主要職能:承擔全省濕地資源的保護、管理、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行使相關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能。

  • 上一篇:堅守紀律底線,樹立清正廉潔的言論
  • 下一篇:2021韓國留學工作規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