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通(1830-1904),江蘇常熟人,鹹豐六年進宮考試第壹名,狀元。歷任各國住工部大臣、軍機大臣、政務大臣,擔任同治、光緒皇帝三十余年。他深受皇帝們的青睞,在朝鮮有很高的威望。
總的來說,翁同龢在戊戌變法中的表現是不壹致的:既表現出積極的進步性,又表現出消極的保守性。壹方面,翁同龢積極支持變法。據翁同龢日記記載,1889年2月5日,翁同龢和孫家鼐向光緒拜年,並提出“聖賢之治,與眾不同”的建議。同年二月六日,翁將馮桂芳《校陸* * *》贈光緒。馮桂芳是戊戌變法前著名的變法思想家,該書集中論述了洋務運動的指導思想和目的。根據翁氏後人翁王鍔先生手寫的日記手稿顯示,光緒二十壹年五月初九(1895七月1),翁氏與康有為有壹次會面。當時,翁的家人對康有為十分賞識,主動將他介紹給光緒,建議打破祖上的法制,讓康有為直接告訴光緒。另壹方面,翁將康有為介紹給光緒後,表明了對康有為和變法運動的反對。
翁後來為什麽反對康有為和變法?學術界的爭論很多。筆者認為,原因可能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壹,翁與康有為在變法觀念上的差異。翁同龢和康有為都主張變法,康有為逐漸成為戊戌變法的領袖,得益於翁的推薦。盡管如此,壹個值得註意的事實是,翁雖然支持變法,但他骨子裏還是推崇的理學,從而引發了與康有為關於變法的"道"與"器"的爭論。翁於1889年向光緒推薦學校陸* * *。其實這本書的核心思想是,中國的生存之路應該是“以中國的倫理道德為基礎,以各國的富強之術為補充”。另壹方面,康有為的變法立場更為激進。他主張政治改革不僅要從“器”的層面開始,更重要的是要從“道”的層面開始,應該更廣泛、更全面地改革政治制度。所以康有為對漢唐以來的既定傳統進行了系統的改革(這種改革主要包括正義和制度兩個方面),完全背離了當時士大夫階層的主流認識。正因為如此,當康呼籲變法以改造傳統的原則和制度時,翁與康有為在變法問題上的立場是有分歧的。
第二,翁的個人權益。著名公法學者蕭公權在《翁同龢與戊戌變法》中強調了這壹點。蕭公傳從翁的人品和智謀出發,認為翁同龢作為光緒同治年間的欽差大臣,積極支持變法,同時致力於繼續鞏固自己的地位。翁同龢與李鴻章、張之洞等人的關系壹直相當緊張,這在晚清官場是公開的秘密。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壹個解釋,那就是翁排斥李鴻章和張之洞的目的是為了獲得變法的主導權。在這種情況下,翁與康有為的關系最終走向終結也就順理成章了。
戊戌變法之初,翁引進張謇、唐甄、、康有為作為自己的左膀右臂,以彌補自己在變法知識上的不足。翁將康有為介紹給光緒後,康有為激進的變法主張更為光緒所認同和接受,逐漸獲得了變法運動的主導權,這是翁介紹之初始料未及的。1898 65438+10月24日,康有為出現在總理衙門。翁當日日記記載:“派康有為到府中談時局,以變法、設制局、新政局、練民兵、開鐵路、借外債為中心,真是瘋了。”“狂”字其實才是當時翁對康有為態度的真實表達。就這樣,為了和康有為爭奪變法的主導權,翁同龢不惜反對康有為和康有為領導的變法道路。
第三,帝制與帝制在政治改革上的差異。變法運動之初,慈禧太後支持變法。翁試圖通過變法緩和兩宮關系,因為慈禧和光緒至少在表面上達成了變法的諒解。隨著光緒對康有為激進變法思想的接受程度越來越高,慈禧開始反對和阻撓。翁同龢和慈禧壹致認為,改革不能觸及“祖法制”的根源。但更為嚴重的是,康有為的引入,使得後黨對翁氏家族的限制和打擊,損害了他的政治利益。因此,在與慈禧太後的政治鬥爭中,翁為了自保,急於修復與慈禧和慈禧太後的關系。修復關系的壹個重要前提是擺脫與康有為和維新派陣營的關系。
翁同龢在變法問題上搖擺不定的態度和後期矛盾沖突的表現,使光緒皇帝逐漸對他失去信心,視翁為變法的絆腳石。終於在四月二十七日(1898六月15),翁童被廢黜,回到常熟老家。同年10月21,65438,慈禧傳來聖旨:“立即革除翁童,永不重用。將他交給地方官嚴加管束,不準生事,以為大臣們詭計多端,弄虛作假,就要受到警告。”戊戌變法以失敗告終,翁個人的政治生命也走到了盡頭,對中國百年近代化改革道路產生了潛在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