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壹些突發事件或意外。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我們往往需要提前準備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註意哪些問題?以下是我精心安排的節日安全應急預案。歡迎閱讀。我希望妳會喜歡它。
節假日安全應急預案1為有效應對突發事件,規範和加強公司安全管理,確保節假日期間不發生各類安全災害事故,預防和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損失,增強員工的公共安全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特制定本預案。
壹.緊急措施
1,公司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認真做好安全工作,註意防火、防盜,加強值班巡邏。如發現漏水,應及時處理。
2.公司值班表規定,節假日期間,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電話暢通,以備緊急聯系。所有值班人員都要認真負責。
3.遇有無法解決的重大事件和重大突發事件,應立即上報。
二、各種應急救援程序
1火
(1)用滅火器滅火自救。
(2)立即撥打“119”和“110”。
(3)首先用滅火器滅火,有組織地進行救援。
(4)迅速向值班領導匯報。
(5)配合消防部門及相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6)盡可能保護現場,記錄本案涉及的相關證人和證言。
2、發現非法分騷擾、毆打、盜竊、鬥毆、搶劫、破壞公私財物等。
(1)迅速撥打110報警。
(2)向值班領導匯報
(3)立即將傷者送往醫療機構。
(4)保護現場
(5)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善後事宜。
第三,提交的資料
1,提交內容:事發時間地點;意外事件的過程;對突發事件原因和性質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有待解決的問題等。
公司值班電話:xxxxxxxx
手機:139xxxxxxxx
緊急聯系人:xxx
節日安全應急預案2壹、指導思想
為加強假日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假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應急組織
假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統壹領導、統壹組織、部門負責的原則。成立公司節假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節假日事故的應急救援指揮和組織工作。救援隊由事故救援隊、警戒隊、後勤保障隊和調查隊組成。組長為總經理,副組長為各歸口公司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保衛處。
第三,團隊成員
(1)領導小組
(2)事故救援小組
(3)警戒組
(4)後勤保障組
(5)調查小組
第四,職責分工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織相關部門制定節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事發後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指揮調度各組力量和物資迅速到位。
2、現場指揮救援活動,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3、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處理情況。
(2)應急救援隊伍的職責分工
1,事故救援隊
(1)節假日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緊急調用下屬單位的人員、物資、機械設備。
(2)根據事故情況,當出現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疏散和物資搶救工作。
(3)堅持治病救人第壹的原則。
2、警戒組
(1)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設置隔離設施和警示標誌。
(2)防止其他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3.後勤支援小組
(1)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物資和設備的準備。
(2)負責聯系消防、公安、醫院等救援單位。
4.調查小組
(1)組織事件調查。
(2)及時發布公告,將辦理的進展情況公之於眾。
(3)負責收集、匯總、上報和歸檔事件的相關證據。
動詞 (verb的縮寫)事故報告系統
(壹)節日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有關人員在現場或
最先發現事故的人員必須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所屬單位必須在壹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應急小組負責人和指揮組辦公室報告,並做好事故的續報工作。
事件報告的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情況;對事件原因和性質的初步判斷;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和采取的應急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助和處理的事項。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按照預先確定的通知程序,通知各組趕赴現場組織救援,並根據事件情況向相關應急機構和上級部門報告。
六、應急救援原則和現場組織
(1)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原則:堅持“救人第壹,迅速采取措施”和“快速組織,統壹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
(2)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和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繼續蔓延。
(三)各救援隊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赴現場,並通知其成員單位迅速到達現場,開展處置工作。
七、搶救工作紀律
各單位相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的相關規定。節假日發生意外,壹定要把搶救放在第壹位。壹旦接到救援命令,他們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有效的救援工作。
節假日安全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的編制目的
最大限度地減少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擁擠踩踏事故中的人員傷亡,避免事態進壹步惡化,迅速疏散群眾,及時開展救援,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1.2編譯基礎
根據《公安部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河北省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邯鄲市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 *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所有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主要包括:
(1)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擁擠踩踏事故。
(2)車站等公共場所擁擠踩踏事故。
(3)園林、燈會、花市、廟會等各類傳統民俗活動,政府組織的梨花觀賞周等重大節日,大型音樂會、紀念慶典、體育賽事等發生的擁擠踩踏事故。
(4)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按照縣級政府制定的相應應急預案執行。
1.4工作原理
堅持以人為本,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原則;依法處置,明確責任的原則;統壹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整合資源、信息共享的原則;依靠科學和及時反應的原則。
2組織和職責
2.1應急組織和指揮機構
縣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由縣政府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公安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誌為成員。
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指揮部下設情報信息、事故處理、新聞宣傳、政策法規四個專項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副縣長擔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現場指揮。
2.2職責分工
縣指揮部:負責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的統壹領導和指揮;決定采取救援、疏散、交通管制等重大措施,負責審批新聞報道和宣傳報道,審核全縣新聞報道稿件。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協調和保障工作,綜合整理情況信息,制定決策建議,傳達指示和命令,協調各專項工作組和有關單位的工作,檢查督促各項工作的落實,根據縣指揮部授權做好新聞相關工作。
情報信息組:成員單位為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縣文體旅遊局、縣商務局等單位,負責收集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人員集中、環境復雜等安全事故隱患信息,進行預測分析,提出工作建議。
事故處理組:成員單位包括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縣交通局、縣衛生局等單位,負責研究、擬定現場應急疏散救援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
新聞宣傳組:成員單位包括縣委宣傳部、縣廣電局等。,負責提出宣傳報道意見,擬定報道口徑,指導和協調有關新聞單位的宣傳報道工作。
政策法規組:成員單位包括縣政府法制辦、縣公安局、縣司法局,負責為處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務和支持。
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置,進行現場指揮,落實縣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工作指令。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和預警支持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信息收集渠道,采取多種手段及時獲取可靠信息,及時了解和掌握動態,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收集到的信息應立即上報上級部門,為判斷預警級別提供決策依據。
縣公安局根據獲取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研究,確定預警級別,及時向縣政府報告,並將預警信息通報相關單位。
3.2預警級別劃分
預警級別分為壹般(ⅳ級)、嚴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個級別,代表顏色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ⅳ級預警活動人員數量超過核定安全容量1/10,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定為ⅳ級預警。
ⅲ級預警活動人數超過核定安全容量1/5,存在較大安全事故隱患的,定為ⅲ級預警。
人員數量超過核定安全容量1/3,現場存在拱橋、匝道、臺階、瓶頸路段、堵塞出口等危險部位,環境復雜,存在重大安全事故的,定為ⅱ級預警。
若人員數量超過ⅰ級預警活動核定安全容量1/2,且存在拱橋、匝道、臺階、瓶頸路段、堵塞出口等多處危險部位。現場環境非常復雜,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定為壹級預警。
3.3預警反應
ⅳ預警各有關部門接到ⅳ預警信息後,要廣泛收集信息,加強分析,及時上報;緊密把握形勢發展趨勢,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安全防範意識。
三級預警接到三級預警信息後,指揮部做好壹切準備;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進行戰前動員和戰前培訓;加強值班待命,隨時準備執行處置任務;密切關註動態,隨時掌握情況;酌情修訂行動和保障計劃;加強宣傳,增強公眾安全意識。
ⅱ級預警接到ⅱ級預警信息後,迅速啟動本預案,成立指揮部;相關職能部門深入開展救援前動員,完善行動和保障方案,加強戰前訓練;救援力量嚴守崗位,確保指揮通訊暢通;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密切掌握重點區域和重大活動動態;做好疏散準備,在重點區域實施交通管制。
I級預警收到I級預警信息後,所有指揮員進入指揮崗位,所有指揮網絡開啟,確保指揮不間斷;各級救援處置力量迅速集結奔赴現場,高度戒備,嚴陣以待;開通疏散通道,預留綠色救援通道,控制危險部位。
4.安全事故的分類
根據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傷亡程度,分為四級、三級、二級和壹級,分別代表壹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4.1第四級
壹般安全事故,3人以下死亡,我縣可自行救援。
4.2第三級
壹次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至9人,在省市指揮部的指導和支持下,能夠有效處置和消除後果的。
4.3二級
壹次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0至29人,在國家安全事故部門的指導支持和省指揮部的直接指揮組織下,能夠得到有效處置和消除的。
4.4壹級
壹次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國家安全事故部門的直接指揮和支持下,能夠有效處置和消除後果的。
5應急響應和處置
5.1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後,要快速反應,提前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5.1.1四級安全事故響應
壹般安全事故發生後,在縣指揮部的統壹指揮下,各相關部門將迅速啟動本預案,根據職責任務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1.2應對三級安全事故
較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在市政府和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縣指揮部進行現場指揮,各相關部門全力展開現場救援處置工作。
5.1.3應對次生安全事故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在省指揮部的統壹領導下,全民發動,全縣參與,調動各種力量和資源,密切配合協調,采取措施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5.1.4應對壹級安全事故
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在國務院和省指揮部的指揮支持下,全力以赴開展各項處置和救援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2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及時確定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危害程度。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應迅速判斷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嚴重程度,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並向縣政府報告,縣政府將根據報告的信息確定安全事故的級別,進行相應的處置,並建立相應的指揮機構。
(2)制止混亂,及時疏散群眾。現場指揮部迅速公布公眾緊急情況,告知公眾保持冷靜,及時打開疏散通道,迅速有序疏散現場群眾。
(3)根據情況實施區域交通管制,分流無關車輛和行人,確保救援通道暢通。根據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和人群擁擠程度,經指揮部建議並報縣政府同意後實施區域交通管制,防止超員,確保疏散救援通道暢通。
(4)及時搶險救援。迅速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救援或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組織壹切力量營救處於危險中的人。
(5)維護社會秩序。設置警戒帶,劃定警戒區域,維護社會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6)做好新聞報道。新聞宣傳組在省市指揮部的領導下,以有利於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妥善處置事件、註重社會效果和正確引導輿論為原則,提出新聞報道意見,擬定宣傳報道口徑,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主動、準確掌握宣傳報道情況。
6後處理
6.1後評估報告
安全事故處置完畢後,有關部門應當配合公安部門做好事故處置和評估工作。評估內容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置概況、指揮機制運行情況、傷亡人員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估、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改進建議。評估報告提交給縣政府。
6.2社會援助
民政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對社會和個人捐贈款物的管理,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捐贈款物的監督,確保款物專款專用。
6.3養老金和補貼
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在應急處置中患病、致殘、犧牲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金,對參與應急處置的壹線工作人員確定合理的補助標準並給予補助。
6.4補償和賠償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緊急征用的車輛、設備等物資,處置完畢後應當及時歸還並給予補償;無法返還或者損壞的,應當賠償。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縣級通信管理部門負責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期間的通信保障,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術和裝備支持,建立應急指揮通信系統,保障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通信需求。
7.2應急支持保障
7.2.1應急小組支持
安全事故處理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應當建立處理小組,制定安保方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數據庫,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並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響應和救援能力。
7.2.2現場支持保證
各安全事故處理成員單位要全力組織處理和救援工作,確保所需機械設備和工具及時到位;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局要建立符合我縣實際的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的醫療救治體系。
7.2.4資金保證
財政局應為應急處置提供資金保障。
7.3技術儲備保證
各單位要根據自身任務和處置需要,加強本部門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置技術的開發和研究。公安、衛生等部門應當加強緊急疏散、應急處理和救援技術的開發和研究,其他相關成員單位應當加強預防工作的研究。
7.4材料儲備保證
有關單位應當建立救援裝備儲備庫,儲備相應的救援裝備,並負責維護、保養和更新,使其處於良好狀態;制定科學合理的物資儲備和保障計劃,做好設備、治療藥物、交通和通訊工具的儲備。
7.5宣傳和教育
宣傳部門將加強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公眾避險知識的宣傳,增強公眾的風險防範意識,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宣傳自救互救常識,培養公眾遵紀守法、服從管理的習慣,使公眾在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組織有序活動。
7.6演練
安全事故指揮部將適時組織安全事故救援綜合演練,檢驗和提高處置行動的協調和應急能力。各成員單位要根據任務適時組織針對性演練和演練,提高應急隊伍建設水平和處置能力。
7.7監督和檢查
縣政府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相關單位的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8補充條款
8.1計劃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經縣政府批準後發布實施。縣公安局要根據方案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修改建議,報縣政府批準後實施。
8.2獎勵和問責
8.2.1獎勵
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有下列表現之壹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
(二)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
(四)其他特殊貢獻。
問責制
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對相關責任人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制定應急預案,拒不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告和上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三)拒絕執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對突發事件時逃跑的。
(四)盜竊、挪用、侵占應急工作經費或者物資的。
(五)阻礙應急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六)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應急工作的。
(七)其他危害應急工作的行為。
8.3計劃解釋部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8.4計劃的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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