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認為,自2016鼓勵規模化、機構化租賃以來,輕資產的租賃企業發展非常迅速,無論是集中式還是分散式。相對於重資產管理(如招拍掛、劃撥自持、國有企業主導的集體土地建設和租賃住房項目等)。),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經營中最大的問題就是輕資產管理,快速擴張,容易出現不規範的行為,比如黑二房東(任意加租,任意扣錢,任意收水電費等。),還有長租短付,搞資金池,故意潛逃。
對此,新華社文章指出,此次監管層重拳出擊,《意見》直擊住房租賃企業的根源。
對於《意見》的出臺,中指調查事業部研究部副主任詹雪認為,《意見》旨在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詹雪表示,《意見》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壹是層次高、範圍大。之前有城市單獨出臺政策限制住房租賃企業的收租金行為,這次政策高度上升到部委層面,覆蓋面更廣。二是準確定位。準確定位從事轉租經營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這類企業轉租時,沒有資產抵押,收取的租金數額也較高,沒有財務監管很容易聚集財務風險。三是滲透力強。除了禁止住房租賃企業變相開展金融業務,還應加強金融機構的貸款審核,在兩端發力,避免出現住房租賃企業單方面誘導租客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的情況。
首次將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定性納入監管。
《意見》要求,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和轉租住房65438套(間)以上的自然人,應當依法登記為市場主體並取得營業執照,其名稱和經營範圍應當包含“住房租賃”字樣。住房租賃企業跨區域經營的,應當在其開展經營活動的城市設立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住房租賃企業應當有專門的經營場所。開業前,應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推送開業信息,由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向社會公示。
李指出,目前市場上有很多類型的住房租賃企業,如二房東和投資機構。在珠三角的核心城市,有代房東管理的二房東,有職業二房東(賺中介費或房租差價),也有壹次性租多套或壹棟樓然後裝修出租的投資客。但現實中,這類主體很難監管。他們經常利用網絡、微信、小廣告開展業務,利用不良信息、違規操作(如亂收水電費、以損壞室內設施為由不退押金等。)來獲取租金福利。承租人的利益在失去時很難通過渠道得到延伸,損失也不大,容易放任自流。因此,納入監管迫在眉睫。
打擊長收短付的資金池行為,規避資金風險。
具體來看,《意見》明確要求各地在加強轉租管理的同時,規範住房租賃業務。住房租賃公司應當將經營房屋信息納入所在城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壹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支付給房屋權利人的租金原則上不高於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
在業內人士看來,“單次收租金的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對於直擊此前長租公寓企業存在的各類違法行為,具有積極的導向作用。這將有助於規範市場運作,防範經營中的金融風險。”
“這個政策聲明也是針對疫情後長租公寓的雷雨現象。國家壹貫的態度,主要是維護租房雙方的權益,避免老百姓利益受損和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對於輕資產的租賃公司,更容易出現‘長收短付’的資金池行為。通過控制資金,長期租用公寓的風險降低壹半以上。”李對說道。
嚴厲打擊資金貸,“租金非正常上漲將被抑制。”
意見還要求,各地要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壹次性收取租金3個月以上或押金1個月以上的企業,納入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同時,禁止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企業不得利用承租人的信用獲取“租賃貸款”,不得誘導承租人使用“租賃貸款”。金融機構嚴格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管理,加強信貸審核和使用管理,加強住房租賃企業名單管理。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此次政策對租房貸款的控制更加規範和到位。對於各類非法套現行為,政策明確,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獲取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同時,金融機構要嚴格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管理,加強信貸審核和使用管理,在發放貸款前采取有效措施核對借款人身份信息、評估還款能力、核實借款意願並做好記錄。從這兩點來看,租房貸款是明確嚴格管控的,而租房消費貸款還是認可的。兩者的區別在於,租房貸款進入輕資產的長租公寓企業的賬戶,而租房消費貸款進入租客的賬戶。這是我們以後理清不同貸款需要註意的。
此外,《意見》指出,各地要合理調控住房租金水平。租賃需求旺盛的大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住房租金監測制度,定期發布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租賃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此外,各地需要落實城市政府的主體責任。建立住房租賃多部門協作聯合監管機制,將相關部門監管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
業內人士認為,後續租金監管也將更加明確。同時,還將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監測。“過去對租金的收取沒有監管,導致資金方面出現很多問題,也是金融風險的來源。另外,過去對房租的控制確實不到位,但現在房租的非正常上漲已經引起重視,後續和房價的控制壹樣,會抑制非正常上漲。”
《意見》還提到妥善解決住房租賃矛盾糾紛。六部門要求,有關各方要加強協調,積極化解住房租賃引發的矛盾糾紛,妥善處置相關風險。
ICCRA住房租賃行業研究院院長趙冉表示,此次出臺的意見將對行業產生兩大影響,尤其是輕資產策略公司。首先,輕資產戰略公司被迫從“特許公司”轉向專業化的住房租賃服務提供商。從國際經驗來看,租金管制使得輕資產策略公司無法單純依靠租金收入實現利潤增長。探索如何提供與房屋租賃相關的各種增值服務,將成為未來輕資產策略公司生存發展的關鍵。第二,“去杠桿化”會使輕資產策略公司兩極分化。壹方面,大型機構可以依托資產證券化等金融手段擴大規模,謀求發展;另壹方面,深耕區域的小規模運營公司會依靠本地化優勢降低運營成本,獲得生存空間。大量依靠財務杠桿擴大規模的輕資產策略公司將被徹底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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